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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市16歲女孩所被非法關押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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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9日】2000年的12月,16歲的我(女孩)和媽媽一起去北京為說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被非法抓捕。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公安局局長李永志將我們帶到清原駐北京的辦事處,媽媽身上的600元錢被非法沒收。

回來時,不法人員們用手銬把我和媽媽銬在一起,投入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縣宣傳部的部長,610辦公室的宮波每天都非法提審,對我連哄帶嚇。在春節那天,媽媽被送到撫順市武家堡教養院非法勞教。我被繼續非法關押。

有一天, 清原鎮書記袁淑芹讓我念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報紙。 我說:「這是誣蔑,我不念。」 袁淑芹大發雷霆的叫道:「不念,讓管教收拾你。」

袁淑芹強迫我蹲著,兩腳並攏,腿彎曲,小腿與大腿成直角,大腿與上身呈直角,胳膊向前伸直並與地平行。我堅持不念。 這時惡警艾用剛沾滿泥土的鞋踢我的腿肚子,又用錄像帶外殼的稜角敲打我的手背。我的手背被打腫了,淤了血。

惡警艾剛還不時地用手指戳我的頭,頭髮也被弄亂了。 他在我毫不準備的情況下,猛擊我胸口一掌,一下子把我打到一米以外的沙發上。因為我拒不配合他們說假話,我又被罰站了幾個小時,晚上我疲憊地躺在冰冷的板鋪上,思念在教養院裏受迫害的媽媽。

有一天,爸爸來看我,袁淑芹在一邊假惺惺地說: 「 這孩子懂事,在這裏沒有吃著苦頭,有袁某你就放心吧!」 可是等爸爸走後,袁淑芹見我仍堅持說「法輪大法好!」,又對我進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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