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28日】2004年4月初一,我剛出家門,正好碰到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於是我用親身遭受迫害的經過向他們面對面講真象。當我講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別以為迫害之後就完事了,有我說話的那一天。然後就指著胳膊上被煙頭燒後留下的傷疤。指導員嚇的忙說,不是我弄的吧?我沒打你吧?為使他們能真正得到救度,我又講了很多……
通過這次面對面講真象,對師尊的《快講》經文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理解。現在,從派出所到片警在大街上見到我,都非常尊敬,總是笑臉相迎。
我真正體會到了師尊在《正神》裏講的:
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