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中旬,張學宏、石天喜等6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到蘭州一大法弟子家,被蘭州市七里河區惡警非法綁架,由合作市公安局接回拘留15天(每人被強迫交150元錢)。2000年6月,張學宏、曲源、孟憲芳、王舉英等9名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訪,被合作市公安局刑警隊和政保科馮翠萍從半路截回,惡警將張學宏、曲源行政拘留15天後又被轉入刑事拘留,張學宏被刑事拘留3個月,其餘的被拘留了39天,罰金每人1000元,所謂的生活費每人390元。2001年2月初張學宏、石天喜等4名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天安門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綁架,惡警把身上的錢全部沒收。2月下旬被合作市公安局和單位接回合作,惡警將張學宏、石天喜關到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其餘2人遣送卓尼縣刑事拘留,三月後非法判勞教1年(送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受盡折磨)。
張學宏所在單位、甘南州統計局的不法官員從7.20開始就迫害他,不讓他外出,找他談話,讓他放棄修煉,並將他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全部停發。2001年3月由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聯合舉辦了一期洗腦班,讓大法學員寫保證書,如果不寫就送進看守所。2001年7月中旬,甘南州安全局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邪惡之徒曹建軍帶4、5個人到每個大法弟子家搜真象資料、真象光盤。到張學宏家後因張學宏妻子王舉英不交真象資料,曹建軍等就強行非法抄家並將王舉英抓去問資料來源。王舉英不說,被軟禁到安全局3樓辦公室4天3夜不讓睡覺,他們換班審問。後被送到市看守所拘留15天。
從此迫害不斷升級,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伊合昂街道辦隔三岔五就到大法弟子家叫寫甚麼保證書、轉化書、簽合同等。2002年2月張學宏勞教回家後,從3月中旬開始,同慶街道辦書記、政法幹事和合作市公安局政保科尕日瑪等天天到張學宏家騷擾。張學宏剛上班不到1個月,4月30日城南派出所惡警李靖帶一幹警到張學宏家找他妻子王舉英談話,並讓簽字,被王舉英拒絕,下午3點左右惡警李靖和市公安局4名刑警將張學宏從單位強行綁架送進看守所拘留10天(沒通知家屬)。2002年11月6日下午2點左右,城南派出所惡警李靖和市公安局刑警7人闖進張學宏家,一看張學宏不在家,四人去單位再次將張學宏非法綁架,其餘幾人將王舉英從家中強行非法綁架後抄家。另一位大法弟子孟憲芳被從家中哄騙到看守所。孟憲芳、王舉英被非法拘留27天(每人交200元錢),而張學宏被刑事拘留8個月,被定為所謂的頑固不化再次遭無理非法勞教3年(惡警沒通知家屬)。張學宏單位官員張大慶沒有因自己職工從單位被抓走而對公安局進行過問,反而配合邪惡之徒將張學宏的工資和其它待遇從2003年3月停發至今。
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當事人:原州委副書記沙拜次力,原州政法委書記馬新山,現州政法書記代茂,市政法委書記周新民,甘南州安全局曹建軍,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建奎,政保科尕日瑪,教導員拉巴,城南派出所李靖,伊合街道辦書記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