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無法改變我對大法的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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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19日】我今年42歲,安徽省阜陽市人。1989年移居湖北省宜昌縣,1996年喜得大法,修煉時間不長,以前身體所患的多種疾病全都不翼而飛。是師父救了我,使我完全變成了一個身心健康、幸福祥和的人。正因為師父、大法恩賜給我的太多、太多,所以我逢人便說:法輪大法好啊!

1999年7.20,江××出於強烈的妒嫉,在全國範圍內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它利用手中竊取的權力,指使著整部國家機器,製造了無數謠言和謊言,對恩師、對大法進行誣陷、栽贓、誹謗。矇騙和毒害了許多無辜的世人。面對鋪天蓋地的瘋狂打壓,我認為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堅定的維護大法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1999年7月25日,我到北京國務院信訪局上訪,被警察非法劫持到北京市東城派出所。警察當時威脅我說:「再去上訪,不吊死你也得活埋你」。後來,警察又把我送到北京市昌平縣收容所非法關押迫害。數天後又把我押送到武漢市公安局,罰款200元才放我回家。

回到家裏的當天,宜昌縣公安局的不法人員就把我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他們每天逼迫我的家人、孩子以哭鬧對我施壓。當時,由於我有放不下的執著,我違心的寫了「不煉了」。回到家裏,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深深的感到對不起恩師、對不起大法,終日以淚洗面。後來,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的人又到我家叫我簽甚麼合同(放棄修煉大法),我堅決不簽。並告訴他們:上次你們逼我寫的「保證書」,我聲明作廢。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提高人的道德,健康人們的身體,對國家、民族、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修煉大法沒有錯!不法人員氣急敗壞又把我綁架到湖北省宜昌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後來向我的家人敲詐、勒索了三萬多元錢後,才把我放出來。

回家的第二天,我和一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在中宣部信訪辦,我們被警察連推帶打的非法押到了北京市西城派出所分開關押。後來,見到這位時,她身上到處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後來,不法警察又把我們送到一個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的不法人員扒掉我們的棉衣、內衣,逼迫我們洗冷水澡,以此來折磨、迫害我們。幾天後,我們被押回宜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宜昌縣610、縣公安局的不法人員,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強行送到湖北省沙洋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在勞教所,為了開創能學法、煉功的環境,抵制對我們的迫害,我堅持絕食。惡人用打針、輸液、灌食等手段也沒有使我屈服,他們就把我送到宜昌市第二看守所迫害。看守所有個「工大隊長」,此人非常邪惡殘暴,經常使用打、銬、吊、「做飛機」、「做輪胎」、「二指吊」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他還經常惡狠狠的叫囂:「我動不了你的心,但能動了你的肉,叫你生不如死,活受罪」;有一次,當著200多人的面,狂妄叫囂:「以前對你們煉法輪功沒有辦法,現在不怕了,江主席講了:對法輪功學員沒有法律可講,隨便打,打死算自殺;不追究、不上報、就地火化。各地的勞教所都配備了各種刑具,不怕死的只管煉。」

我根本就不配合他們的任何要求,每天照樣背經文、煉功。惡人沒有辦法,就又把我送到沙洋勞教所第九大隊進行迫害。惡人強行給我打針,注射不明藥物。看我不寫「轉化書」,就給我戴背銬。並用幾萬伏的高壓電棍,幾次把我電得昏死過去。燙起的大大小小的水泡布滿全身,肉也爛了,皮也掉了,不停的往下淌著血水。不法惡人找幾十個「幫教」輪班來「轉化」我(強制我放棄信仰),一連幾天不讓我睡覺。最後又找來幾個吸毒犯整我,也沒達到他們的目地。

沙洋勞教所九大隊的不法惡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非常殘暴的。在進大門第一排房子的最西頭有一間特殊的房間,是給大法弟子用刑的密室。在夜深人靜時,經常可以聽到從那裏傳出的呻吟聲、慘叫聲。大法弟子鄭賢娥就是在那間密室裏被活活打死後,當時就剖開肚子,架上木柴就地火化了。當鄭賢娥的家人質問鄭賢娥的死因時,惡人謊稱她是死於心臟病。而向上邊報告時,卻造謠說鄭賢娥是「自殺」。

2001年11月29日對我的非法勞教『期滿』,惡人又把我押送到老家─安徽省阜陽市阜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在看守所我繼續背法、煉功,堅決不向邪惡低頭。看守所的惡人強行給我戴上10斤重的腳鐐半個月,每天要幹十幾個小時的活,夜裏還要站二小時的崗,天天如此(現在想這也是配合了邪惡,沒有完全否定)。在殘酷迫害下,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嚴重的摧殘,渾身浮腫,1米67的個子體重只剩下幾十斤,真是骨瘦如柴。惡人們叫囂:你不放棄煉功,就關你一輩子。我在阜南看守所關了一年多,他們又把我送到阜陽市正大學校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2003年4月,阜南縣610頭子王浩又把我押回阜南,非法囚禁在縣城關醫院進行非法迫害。每天逼迫我寫「四書」,遭到我拒絕。後來他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7月30日,不法之徒看沒有辦法動搖我修大法的決心,萬般無奈只好將我釋放。

可是,回到家也沒有我的安身之地。由於受到不法之徒的長期騷擾、威脅、恐嚇、敲詐、勒索,多數親朋都不敢收留我。我到大姐、二姐家沒住兩天,她們就被抓、被罰款。後來更沒人敢再收留我。寒冬臘月二十夜裏,我頂著漫天風雪、含淚離開了我的親人,被迫流離失所,至今還過著流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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