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西下營鄉文教辦總校長徐宏業在職期間,利用職權貪污公款兩萬餘元,為拍馬屁給鄉黨委書記雷永清的親朋好友安排工作,將李淑芬開除,還叫李淑芬不要告訴市局。徐宏業和現任西下營鄉滿族中學校長李祥兩人逼迫李淑芬寫保證書、按手印,不去上訪、不給找麻煩,叫老師欺上瞞下,六個月不發李淑芬工資。李淑芬曾逐級找領導,要求上班教書,可是當地政府和徐宏業藏藏躲躲,遲遲不解決。
99年國家突然禁止修煉法輪功,李淑芬於7月22日想去北京討個公道,沒想到被大隊、鄉里、市裏、單位幾十人團團圍困在家。文化局局長派一名校長對李淑芬假惺惺的說,只要你不去北京,就安排工作,而且把工資全部補齊。派出所所長帶一幫人來恐嚇,夜深了它們才漸漸離去。
第二天早上六點,李淑芬去了北京,在公安部講了她為甚麼修煉大法,問這麼好的功法為何要取締?如若自己不是修煉法輪大法,決不罷休別人隨便欺上瞞下,頂替她去教書。
李淑芬去北京上訪後,鄉派出所所長劉會生帶七八個人,跟土匪一樣抄了她的家,摔碎師父的掛像和法輪圖形等三個大鏡子;有很多與大法無關的東西也都一起搶走了。學生的唱歌磁帶、收音機和她媽十八那年繡的大荷花,也都讓它們搶走獻給了市局。
李淑芬被抓回,在市局拘留所關押三天後又被軟禁在文教辦一個小屋。徐宏業讓全鄉老師不休暑假24小時輪流監控她,還要她負責好幾個人的中午飯費。
2000年元月4日,西下營鄉政府政法委書記(原610頭)王賀奇,和西下營鄉滿族中學校長王永田將正在上班的李淑芬騙上車,送進看守所,快過年了還不放人。李淑芬家借了2450元錢將她保回家。
2000年10月,不法官員王賀奇逼迫李淑芬罵師父,將她送入拘留所整整100天,每天勒索33元伙食費,但吃的是帶有老鼠屎的雞食面子、爛菜幫子,根本也不管飽,還整天挨打、罰站、煙熏、不允許去廁所……。
2004年2月22日,李淑芬在汽車站講真象被便衣抓走,隨即西下營鄉派出所把李淑芬家抄了,並把其愛人(不修煉)拘留在鄉派出所1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