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2那天,有個同修突然告訴我說:快到廣場去。來到政府廣場一看,原來江××不讓煉法輪功,來了好多同修。這時公安和武警兵趕我們走,同修們告訴他們:我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我們做好人,有個健康的身體為甚麼不讓煉。他們說:為了我們的飯碗,不敢不執行上面指示。這時,有不少同修去公安局說公道話。
過些日子,村幹部和鎮幹部闖進每個大法學員家,要大法的書,煉功帶等。當時我沒悟到,就給了一本《轉法輪》,還逼著簽名,過後才明白,後悔極了。
2000年正月,村幹部領著鎮幹部到我家看看我有沒有去北京上訪,我告訴他們:我選擇法輪功是定下了。他們走後我悟到應該到北京證實法了。在正月底我自己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門,這時有個警察問我,你是來護法的嗎?我說:是。他說把我送去信訪局,我信以為真,原來他們在說謊,把我和幾個外地同修送進公安局。他們給了我們每人一張表,說:把姓名地址還有甚麼心願寫上,我們幾個同修都寫了: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寫完後,警察又把我們關進籠子裏。籠子裏有全國各地的同修,我們一起背經文、切磋,幾個小時後我被乳山公安局帶到辦事處,兩天後回本地,我被送去勝利街派出所。他們問我為甚麼要上訪,我說:因為鎮壓法輪功不對。他們說:你不知道江××不讓上訪嗎?我說:大法和師父是冤枉的,上訪是公民的權利。
第二天把我送進拘留所,並要去162元錢。拘留15天後,公安局冷紅心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10分鐘後又把我關押看守所,我不去,他們把我拽進去,這時我哭著說:「我說真話,你們把我關進看守所,你們才是有罪的。」關了我13天,釋放後公安局把我送去勝利街派出所,非法關押5天並勒索1000元。
有位同修去北京上訪被抓,沒守住心性,說我給他大法書看了。2000年5月27日公安局冷紅心等幾個惡警闖入我家,把錄音機、大法書都抄了去,把我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7月,我和孩子、同修再次去北京證實法,在師父的呵護下順利到了天安門。我們遇上外地同修,我們一起寫好橫幅,第二天升國旗時,我們把7條橫幅同時舉起,上面寫著「真善忍「、「法輪大法好」,在場所有的人把我們圍住。這時來了十幾個警察瘋了似的把我們抓上車,送到公安局,因為我們不說地址,到半夜把我們放了。
有位同修沒守住心性,把我和她去貼「真善忍」標語、講真象的事告訴惡警,2001年6月6日惡警冷紅心等幾個人把我綁架到勝利街派出所,惡警把我往鐵籠子裏推,我不配合,我就不進鐵籠子,他們揪著我的頭髮拳打腳踢,又把我送進商業街派出所。他們問我:是誰寫的標語?我說:你不配知道。公安局姓於的找來了邪悟者寫的信要我轉化,我問他甚麼是轉化?轉化成甚麼樣的人?他們說把我轉化成正常人。我說:我哪裏不正常?你們抓我才是不正常。後來我又被送到看守所,在裏面的第二天我突然頭痛的厲害,痛的昏死過去,惡警把我送去醫院,醒來後又關進看守所。有個犯人說:你頭痛這麼厲害不快把你送回家,真是不管人死活,我出去一定要學大法。
這次我在看守所遇到五位大法學員。無論惡警叫幹甚麼,她們都不配合。其中有一位同修判了勞教要帶走時,她們五位忽地抱在一起,不讓惡人帶走,一起背正法口訣。惡警急了眼,所長譚祥祿找來20多名武警兵,一擁而上,拳打腳踢,特別是周春光(醫生)拿著皮管子抽打(這個周春光打過許多大法弟子),同修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因惡人多,將這位同修拖走了,給這四位同修戴上了手銬腳鐐,當時雷鳴電閃下起大雨。
她們戴著手銬腳鐐,行動不便。兩個監室的人合在一起,我們又一起開始絕食,幾天後就灌食,當時我頭痛不能灌,可我聽到她們被灌食的慘叫聲,我流著眼淚發正念除惡,其中一位生命垂危,抬了回來。惡警看此場面,偽善的商量我們吃飯,並說把刑具拿下來。有個同修說:不急,你們先記住「法輪大法好」。又向他們講真象,背《論語》。我們就發正念,求師父幫助我們,不能在這裏呆,還有許多眾生等著我們去救度,在師父的加持下,第16天,我和同修一起闖出看守所。為了免遭迫害,我流離失所。
同年的7月18日我回家拿點生活用品,被惡人舉報,610戰吉生帶一幫人半夜闖進家來抓我,我剛要洗澡,忽然有人敲門,我丈夫說:快走。我就上了平房,從平房跳下,兩腳摔壞了,這時我發正念叫邪惡看不見,他們真的沒看見,我明白是師父保護我。因我的腳摔壞了,只好爬出了村,10分鐘的路走了60分鐘。
惡警戰吉生沒抓到我,就和冷紅心在2001年農曆6月6日,到午極鎮曲家屯(建築隊在那修橋),把丈夫抓去,強行給戴上手銬,拖上車。丈夫問:「抓我幹甚麼?」冷紅心說:「等去了公安局就知道了。」到了公安局,冷紅心對丈夫拳打腳踢一陣子,打累了就用高壓電棍電,從頭天晚上電到半夜,我丈夫被電昏了好幾次,醒來再電,逼他說出我的下落。我丈夫被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身上被電起了泡,回家後十幾天不能幹活。
2002年7月19日我去煙台聯繫同修,他說叫我去大橋等他,我去了,可等來的是公安,我這才知道是他出事了。這個猶大用同樣的手段把和我住一起的同修宋濤騙到威海百貨大樓,煙台惡警怕威海惡警知道,撈不著江××的好處,偷偷綁架宋濤。惡警把我們綁架到一個賓館裏,把我身上帶的東西、錢都搶走,價值約3000元。惡警先打我數個耳光,又用鞋底打,把嘴都打爛了,直流血,又用掃帚掃臉,又用煙頭燒手、燒肩膀,四個人把我按在地上用大伏電棍電,我昏了過去,他們就用水澆,等我醒了還電,一直到半夜。第二天把我送進煙台市看守所。
惡警把我的嘴打爛了,我不能吃飯。我在看守所呆了7天,高燒不退,7月25日下著暴雨,煙台惡警把我送到蓬萊馬家莊。這裏是蓬萊610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住北海邊,不讓學員睡覺,放誹謗大法的電視,不轉化的用電棍電。
我一直發高燒,他們幾個惡人把我按在床上,打針、打吊針、逼著喝水,不能喝就用大粗管往嘴裏灌,燒退了,就叫我轉化,出賣同修。邪惡的610為了達到他們的目地,找來了當地從勞教所回來的邪悟者,他們把我從床上拖下來坐著小板凳,架到院子裏來回拖。就在這時,我想起經文《正念正行》「大覺不畏苦,意志金剛鑄,生死無執著,坦蕩正法路」。有了法,我心裏不怕了,不管早操、還是唱歌,我都背正法口訣。邪惡之徒不會得逞的。
8月18日午睡覺,我求師父幫我,我發正念叫他們睡好,我得出去講真象。我來到院子的東牆,想從牆上出去,爬到一半上不去了,牆頂上全是玻璃片,我的手、胳膊划得血直流,這可怎麼辦?我心裏想:有師父一定能出去。我來到二樓陽台上想跳下去,一下想起以前我腳摔壞過,這次又沒穿鞋,就在這時眼前出現一個電線桿,我順著電線桿下去了。在那裏呆了20多天,沒見過有電線桿,我悟到是師父救了我。
我出去以後,發現他們用摩托車、麵包車、三輪摩托車、自行車全部發動追我,我就藏起來了。到了晚上,我開始走,可誰知惡警還在找我,我對那地方人生地不熟,又迷失了方向,後面又有惡警追。我往前走著,遇到一個開採石頭的地方,因為沒穿鞋,爬著走過去了。夜裏很靜,石頭碰撞聲響出很遠,一個騎自行車的惡警聽見了,朝這個方向追來,我想一定不能再入魔窟。就在這時有股力量把我推開,我飛速離開惡警,當我走過一個水溝時,一下跌倒了,正好是個只能蹲一個人的坑,我悟到是師父的點化。我在這個坑裏躲了一下,果然惡警擦身而過,惡警把蓬萊的武警兵都發動了。我向相反的方向走。走樹林時我的腳被樹刺扎的不敢落地,走蘋果園爬著走……終於到了一條高速公路,可惡警在路上停了幾輛摩托車,還有麵包車來回巡邏。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安全的通過了高速路。這時,天亮了。
到了中午,我又餓又渴,渴的耳朵也聽不見了,在地裏找了一個破礦泉水瓶子,到地頭一個池塘裏裝了一瓶髒水,裏面還有小蟲,喝到嘴裏,怎麼也吞不下去,這水就像下水道的水一樣臭。渴的沒法子,喝到最後,發現小蟲子沒有了,我把最後那口水吐出來看,4條小蟲活蹦亂跳。吃了一個生玉米。
到了傍晚,我實在走不動了,心裏跟師父說:如果有點水,有口飯,有雙鞋,我就可以離開這個地方。來到一戶人家門口,看見院子裏有位大姨在刷瓶子,我走上前跟大姨說明來意,大姨給了我一碗水,一個月餅,一雙鞋,還告訴我這是甚麼地方,還給我水把身上的泥洗去,我謝了大姨走了。
我認識一位大姨正好是這個村,我找到了這位大姨,她不敢留我。我把身上有血的衣服換下,她給了我107元錢,給我做的飯,告訴我怎麼走能快點離開這裏。此時我很想有個地方休息休息。沒辦法,只好走吧。也不知道走了多長時間,我的腳很痛,這時對面走來一位推車的老人,我走上前問老人現在有幾點了?去辛家店怎麼走?他告訴我:現在是凌晨2點,到辛家店有30里路,走過5里,再向右走,左走,再一直向前走大路能去辛家店。此時的我全明白,這一切都是師父在幫我。
我走脫後流離去了威海,孩子知道後9月2日去威海給我送錢,孩子不知道自己被公安跟蹤。公安在威海於家屯把我和孩子抓去,把女兒身上的700多元還有一個傳呼搶走,不法警察當著我們的面把錢分了。三天後我被乳山帶回本地,把我送進看守所,把孩子帶到勝利街派出所。楊格松和打手高海岩劈頭蓋臉把我女兒打了一頓,打的她鼻青眼腫,用大伏電棍把她電的滿地打滾,孩子喊著:我甚麼都不知道,我送錢給我媽還犯法嗎?!
公安惡警不死心。2002年9月18日惡警於××等闖進我家,把女兒強行綁架關押看守所20天,把身上僅有的10元錢都搶去,十幾歲的孩子受到嚴重的傷害。
我在看守所時因身體脫水,看守所不要,惡警把我送去醫院,檢查有重病,那惡警硬是把我強行送看守所。看守所獄醫周春光人性全無,朝著我的頭打,用腳踢、踩我的頭,差點踢死過去。犯人小聲說:這獄醫太缺德了。
三天後,獄醫找了兩個犯人把我托出去強行灌食。周春光拿著沒消毒的皮管從鼻子插到胃,兩個犯人按著我,插進拔出7次,裂心斷氣的滋味無法形容。犯人都看不過眼,說:別灌了,快算了吧!兩個犯人把虛脫的我送回監室。
9月9日惡警把我又關進拘留所,對我又一輪的迫害。本地公安局、610、威海公安局、青島公安局、濟南公安局都到拘留所,從晚上審問到半夜,惡警還找來了7、8個從勞教所回來的惡人來騷擾我。惡警把寫好的「三書」給我,逼我簽名、蓋手印。從那時起,難過、痛苦、悔恨、內疚伴隨著我,我在拘留所裏渡過兩個月。最後,我骨瘦如柴,惡警才把我送回了家。
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迫害中所簽的保證全部作廢。我堅信大法,聽師父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