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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法弟子高洪海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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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3日】我叫高洪海,男,1974年10月8日生。1999年1月20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3月11日,我在重慶綠色廣場坐在那裏看報紙,期間一個便衣警察問:「你是不是練法輪功的?」我回答:「是」結果那個便衣說:「跟我來一趟。」隨後,警察以「擾亂公共秩序」的莫須有罪名給我治安處罰拘留15天。關押在重慶市白鶴林拘留所。

2000年6月20日,我去北京上訪,後於2000年6月27日被重慶市沙坪壩區派出所拘留15天後又被迫關在重慶市沙坪壩區街道辦事處接受強迫洗腦班30天。期間惡警逼我寫保證書,我沒有配合他們,這樣於2000年8月10日,我被送往重慶市北碚區西山坪勞教所非法勞教壹年。

在送往洗腦基地的中轉站,沙坪壩區綜合治理委員會的主任劉德明,在車上讓我們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我們都拒絕簽字,因為他們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那次被非法迫害送往法西斯洗腦基地的大法弟子有12個,年齡在20歲~65歲之間。

在非法勞教強迫洗腦期間因我堅持信仰,又被延教8個半月。2002年6月14日,我又被非法拘禁在重慶市歌樂山法西斯洗腦班,強行洗腦81天,逼迫寫保證。後我又被遼寧省北寧市廖屯鎮派出所接回,高寶利逼迫父母拿6000元路費。後來,我又被非法關押在北寧市拘留所8天,父母來看我時,惡警和他們索要生活150元,否則不准接見。

我的身份證是1999年9月份過期,曾經申請過多次。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3月11日的被非法拘留15天的事情由重慶相關部門通知了我們當地公安部門,父親去替我申請時,惡警就說:不給辦。

2002年在遼寧時,我去北寧市公安局,國保一大隊吳大隊長說:「煉法輪功的不給辦,辦了的也都收繳、扣壓,法輪功的事一天不完,咱也不敢給辦。」 2004年,我父親又多次替我去申請,始終沒有結果。

我媽媽在2004年春節前夕,在家做清潔衛生,突然來了市公安局的人,非法闖入民宅收大法的書籍資料,並非法的劫持了我媽媽。後來,我爸花了5000元,把我媽保了出來,起初他們要10000元,否則不放人,父親說:「那就讓她在裏邊呆著,我不管了!」

惡警們眼看到手的錢都要泡湯了,最後5000元也同意放人了。他們就是這樣迫害大法弟子、收刮老百姓的!非法抓人的目地就是為了要錢,拿錢,才放人。

李鳳久 023-65500578,023-13983643592。
高寶利 0416-6857929
吳大隊長辦公室 0416-66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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