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余姚市法輪功學員為了讓各級政府部門了解法輪功真象,憑著身心的感受,善意的向政府申訴、上訪,澄清法輪功事實,卻被當權者誣陷為鬧事、參與政治,對我們進行血腥鎮壓。我們學員被威脅、恐嚇、家庭被株連,我們被跟蹤、監視,被非法關押。四年多來,遭到當地「610辦」、公安非法抓捕關押的達30多人次,其中多次被關押的佔很大比例,最多達5、6次之多;1人被折磨致死;1人被逼瘋;8人被非法判刑或勞教,9人次非法洗腦,20多人次非法抄家, 1人非法開除公職;1人被逼離婚;3人因不寫保證書,被非法剝奪工作的權利和到香港、澳大利亞旅遊、探親的權利。20多人配有六名以上保安公開長期非法監管,在高壓下親人被逼監管學員,有的被逼停止正常工作日夜監管學員。
在余姚市看守所、拘留所,法輪功學員強迫長期無償勞動,被奴役做苦工。看守所、拘留所變成了加工廠,做圓珠筆、打火機……還實行定額制。有時一天勞動10多小時。而到上級領導視察時,加工廠變成看守所,那些產品也不翼而飛。看守所對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採取雙手反背銬、人銬人(法輪功學員兩手分別被強迫和兩個犯人銬在一起,不管吃、拉、睡都在一起)、銬鐵床。看守所強制灌食除插胃管還採取了「竹筒灌食」,給法輪功學員所用的竹筒是用毛竹製成,表面粗糙,長約15cm,直徑約4cm.撬開牙齒塞入口中,使嘴不能張合,再把2.25升可樂瓶的粥直接倒入胃中。每天灌一次,有時警察灌,多數犯人在監室裏灌。一般人都知道人一天進餐三次,飯量一餐一小碗,這麼多裝在2.25升可樂瓶的粥一次性灌進,每灌一次就是上一次酷刑,這種痛苦一般人是承受不了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灌得嘴巴出血,有的上面灌,下面大便擠出,有的灌得全身浮腫,還有的灌得全身癱瘓、大出血生命垂危才送去醫院搶救。2002年4月16日,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陳彪、李迪華等7名公安人員綁架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剛,送往余姚市肖東看守所,連續六天六夜無理審訊。之後在李德剛絕食抗議期間,被惡警銬在鐵床上11天。大小便時不准同室監犯幫忙。期間每日送往醫院灌食,後出現類中風狀不能行走,身體右側癱瘓,並被非法判刑二年,至今是生是死下落不明。
在余姚,不法警察可以任意抓捕法輪功學員進行審訊、誘供、逼供。有的連日連夜無理審訊,有的被打得全身都是烏青,而且用冷水把法輪功學員的全身澆透,把空調溫度調到最低,用冷風吹,同時還用冷水灌法輪功學員的鼻孔,並大肆叫囂:「我們的社會就是專制社會,我們公安局就是專制機關。」市「610辦」、公安局任意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迫洗腦、勞教,甚至直接在單位綁架至洗腦班、勞教所進行迫害。余姚市園林管理處幹部翁雲初在這4年多來,連遭不法警察的多次綁架、非法關押、監控、洗腦、勞教等一系列的殘酷迫害,使他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人竟被逼瘋,今年5月初被送進了精神病院。公安、檢察、法院串通一氣,強加5名法輪功學員莫須有的罪名,進行非法判刑。還可以沒有任何搜查證隨時抄家,隨意的沒收法輪功學員的財物,甚至做出連一包包衛生巾拆開的下流行為。這種公然的執法犯法,這和土匪打家劫舍有甚麼本質區別?
在余姚更令人髮指的是不法官員為了保住自己的官職,浪費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公然觸犯刑法,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打壓起至2002年11月,公開對余姚20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24小時監管。費用之龐大不可估量,最多時單每月保安的監管費支出就達20萬。對20多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三年來配有6名保安人員,實行三班制日夜輪流監管, 法輪功學員在哪裏,保安就跟蹤在哪裏。最近公安又增派保安人員非法抓捕講真象的法輪功學員,抓住一個獎金3000元。還欺騙街道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鄰居監視。有的監視者每天可以拿到1元監管費。有的暗中派物業公司保安監管……。這種不法官員知法犯法,浪費人民財產,為自己一私之利,怎能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