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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進京上訪和傳播真象而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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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9日】就在大法和師父受到蒙冤和陷害時,我對自己說我是大法弟子,是大法給了我新生,我怎麼能沉默?我不能躲在家裏苟且偷生,我要堂堂正正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讓世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於是依照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我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途。

我和同修們騎著自行車,風餐露宿,餓了買幾個饅頭,渴了喝幾口農民澆地的水,睏了在路邊找一處廢棄的破屋,幾個人擠在一起禦寒。當時四月天,可還很冷,風沙又大,臉上被風沙打的全是小紅疙瘩,嘴上的皮全暴了起來,全身髒兮兮的。經過三天三夜的路途跋涉,機智的繞過了公安盤查、惡警封鎖。2001年4月24日上午9點多我們幾個悄然走進天安門廣場(當時國家信訪辦已變成公安非法抓人的地方,連車站、旅店都被封鎖,搜查法輪功人員)。當時廣場上停著三、四輛警車,遊人不多,便衣、警察、武警卻不少,而且還看到有人拿著小水桶和刷子在清洗地上一片一片我們同修流下的血跡。我們幾個手挽著手,緩緩走著,懷著大法給予我們的堅信和維護真理的信念,我們打開了準備好的紅色雨傘,上面寫著黃字:「法正乾坤,鏟除邪惡。」我們把雨傘扛在肩上,並肩走了100多米,被一武警看到,他問我們傘上寫的是甚麼?我們平靜地告訴他:法正乾坤,鏟除邪惡。當時這個武警嚇得大喚大叫,並用步話機急切呼叫,頃刻,警察、警車像炸了鍋似的,一擁而至,我們幾個又打開橫幅,並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我們的聲音響徹雲霄,驚天地泣鬼神,我們終於喚出了憋在心頭已久的聲音,我們的眼睛含著淚花,超常的剛毅和冷靜… …

警察向我們施暴,奪雨傘,搶橫幅,對我們拳打腳踢,推拉到警車上帶到天安門派出所。一個女警把我們從頭到腳搜了一邊,便開始審問。我被帶到一個房間,五個警察問我。一個聲音:「雨傘誰做的?」「我做的」,「甚麼地方人,叫甚麼名字?」「我叫法輪功,其他無可奉告。」話音剛落,一個三十多歲高個子惡警過來,兩手死勁抓住我的肩頭,用膝蓋狠命頂我的前胸,當時我被頂的大口吐血,前胸濕了一大片,這個惡警沒有人性的說:出血了,敢給我吐地上,你怎麼吐的,給我怎麼舔回去。這個惡警鬆開手我還沒站穩,他又從旁邊拿過來一個四條腿的鋼管小凳,惡狠狠的向我砸來,打在我身上的聲響,連旁邊的屋子都聽的到,打到最後竟然把凳腿打彎了,螺絲打脫了,惡警打累了,說:「凳子打壞了,你給我賠新的。」我被打的頭昏腦脹,渾身疼痛,站立不穩,這時幾個惡警一齊過來圍住我,用大皮鞋踢我,把我當成球踢來踢去,最後踢的我起不來為止。(回家後我全身黑青,躺了半個月,經常半夜疼醒,胸口喘不上氣,好長時間才緩過來。)

晚上我被帶到順義縣的一個派出所,這裏的警察更邪惡。開始就刑訊逼供,還整整三天不讓睡覺。在陰冷的天氣裏,他們把我的鞋、外面的衣服都脫了,讓我蹲在院裏;讓我的手腳著地撐著身體,只要身體一著地他們就用電棍電;他們還拿樹枝削成的棍子,專打人的敏感部位。當時由於連打帶電,我的胃一直翻動,大口嘔吐,他們就破口大罵,而且還說:你真是個好演員啊,少裝相吧你!就這樣整整被他們折磨了三天三夜。第三天夜裏他們把我關在屋子裏,看我的一個警察睡著了,其他屋裏的可能也睡著了。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堂堂正正走出了派出所,又溶入了正法洪流之中。

2001年10月25日,為了喚醒身邊的父老鄉親,不要被江的欺世謊言所迷惑。我和同修將橫幅和標語「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掛貼到大街上,被張家口橋西區南營坊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我被拉到一個屋裏鎖在床上,我就和他們講真相。一個三十多歲低個子,瘦臉且有一個痦子,眼裏露著兇光,嘴裏罵著走過來,站在我面前。當時我被狼牙銬銬著,一動銬齒就往肉裏鑽。這惡警用毛巾拉住我手上的手銬,往起提,然後使勁往下抖,來回好幾次,手腕皮肉全裂開了,血、肉和手銬粘在一起,一拎就露出了骨頭。這個惡警還說:「我就不信,你比江姐還硬。」然後又給我每個手指頭縫中夾上鋼筆,用他的手使勁攥我的手指,當時只覺得手指像斷了一樣,鑽心的痛。當天晚上他們看問不出甚麼,就把我們分別押到其它派出所,我被押到張家口橋西區明德南派出所,鎖在老虎凳上。他們逼我說出條幅的來歷,三天三夜輪流逼供,不讓睡覺。第三天我乘惡警睡覺,慢慢地縮著身體,一下從老虎凳上脫了出來,又一次,我在師父的呵護下,堂堂正正從邪惡眼皮底下走出了派出所。

可明德南派出所惡警像瘋了一樣,到處找我,還把我丈夫非法綁架。我丈夫不煉功,平時連一句大話都不敢說的老實人。他們把我丈夫綁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威脅他,問我的去向。三天中他們帶著我丈夫跑遍了我的同學、朋友、親戚家,還在這些人家門口蹲坑。其中他們還去了我70、80歲的父母家,進行恫嚇、搜查。我父親患腦血栓,我母親有高血壓、心臟病。當時我母親被驚嚇的大小便失禁,過後吃了許多藥也沒有恢復過來。後來明德南派出所威逼恫嚇我丈夫,發現我回來立即向他們舉報,才放他回家。

由於我多次被非法抓捕,只得到處流浪,有家難歸。當時我女兒只有13歲,就承擔了全部家務,小小年紀失去了母親的疼愛。丈夫又下崗在家,生活極度困難。

我只是運用國家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說句真話,卻遭到酷刑折磨,非法迫害。這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的小小一例,現在全國至少有10萬以上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仍然受著更加殘忍的酷刑折磨。這是為甚麼?這是江一夥對人權的踐踏,對信仰的鎮壓,對「真、善、忍」的無視和犯罪。

我之所以寫下我的經歷,就是告訴善良的人們,不要被權勢所嚇,不要被江一夥的謊言矇蔽,您要正面了解法輪大法。邪惡和正義的較量,結果是明顯的。誰會對正義善良的大法修煉者過不去?是邪惡!我奉勸善良的人們用自己的良知支持正義,支持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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