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走上修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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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4日】我叫吳雙,今年39歲。家住岳陽市旭日小學,我在岳陽南站從事貨運營業工作。我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我身心受益非淺,家人也因我修煉法輪大法而受益。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99年8月的一天,我的女兒從她爺爺那回來後,要吃稀飯。我忙完工作、家務已是晚上11點多,我拿起高壓鍋開始熬稀飯。高壓鍋衝氣後我彎腰、側身準備將火關小,在我彎腰的那一瞬間。只聽「砰「的一聲巨響,高壓鍋爆炸了,鍋蓋沖到屋頂又落了下來,鍋裏的稀飯撒的我右半邊身子全是。愛人和小孩被驚醒後跑過來一看,忙問我有沒有事,我用手一摸身上到處是粘糊糊的稀飯,卻沒一點燙、痛的感覺。我知道這是師父在保護我。

同年10月一天的上午9點多鐘,我帶幾千元錢到銀行交錢,在路上碰上一中年男子向我問路,並給我50元錢要我帶他去。我禮貌的回答:「先生對不起,我不要你的錢,你沿這條路直走過街就到了。」說完我就忙我的事去了。上午11點,有一位女士問我認不認識上午和我說話的那位中年男子,並說她給那人帶路,結果被迷住被騙去幾千元錢。我知道這是我學了大法後提高了心性,否則今天被騙的人就是我。下午2點多我女兒去上學,在過馬路的時候,我被一輛車撞倒在地,頭部落地聲都很大,我急速跑上去,抱起女兒趕緊送到醫院,到醫院一檢查一切正常,沒有傷。我知道這是師父保護了我的女兒。

在後來的講清真象,維護大法中我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後,被邪惡綁架並非法判我一年勞教。在勞教所由於放不下的執著,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轉化書」。

放棄修煉的我,沒有心法的約束。2003年3月,我被放回後,心情霉暗,脾氣也變得暴躁,疑心重,懶惰,變成了一個為蠅頭小利而樂而憂的常人。可是慈悲偉大的恩師沒有放棄我,多次點化我,再次將我從地獄裏撈起來,洗淨……。我又開始重新修煉。

2004年2月的一天,我女兒放學回來後,給她表妹買牛奶吃,在過馬路時被一輛急速行駛的小車撞飛兩米倒在地上,我連忙跑過去抱起一臉刷白的女兒,周圍看的人都說:趕緊送醫院吧!這個司機了不得了!司機也嚇壞了,對我說趕快送醫院吧,我回答他:沒事,你走吧。我抱著孩子來到辦公室,司機也跟過來說:「還是送醫院檢查一下吧,放心一點。」我再次告訴他:沒事。司機只好留下電話號碼,車牌號碼,千恩萬謝的說我今天可碰到真正的好人了!謝謝,謝謝。我說:「你不用謝我,要謝就感謝李洪志老師,是李老師教我這麼做的,事事要為別人著想……」。我快三十歲才結婚,才有這麼個女兒能不疼愛嗎?可我是修法輪大法的,女兒沒有事兒,我決不會訛別人的。

我想告訴大家「法輪大法好!」,不要聽信謊言。也告訴和我一樣走了彎路的同修,醒醒吧!師父說的:「做錯了,看哪裏錯了,知道了,下次做好它,重新做。跌個跟頭老在那兒趴著,不起來不行。」(《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讓我們珍惜這從未有的佛恩浩蕩,別再辜負偉大師尊對我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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