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4.25和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非常不理解,所以我要以自己身心受益的情況向政府講法輪大法好,鎮壓是錯誤的。這以後,由於我不放棄修煉,曾四次被惡人關進拘留所,一次關進馬三家教養院。這其間走了彎路。
2001年6月1日回家,很多同修不願和我接觸,不願聽我邪悟的話。我也常說「以法為師」,可回來後卻不看書,我有時想:不看書了,我能記住多少法呀?我以誰為師呀?所以我又把《轉法輪》捧起來看一遍,各國講法看一遍,這時有一個同修把《精進要旨(二)》給我送來了,我看後明白過來了,我知道自己錯啦,對不起師父和大法,那心裏的滋味無法表達,真比死都難受。
清醒後的第一天晚上,我就寫「法輪大法好」標語貼到我們鎮門前,有一種不畏生死的力量推動著我,有時看見街道的人(街道居委會的人),我就說「轉化」錯了,我得重新走入正法。
2001年臘月二十七晚11點多,惡警到我家抄家,翻出來真象光盤和大法真象材料,這次我知道我不能再配合邪惡了,問我甚麼,我也不說,當晚2點多,惡警把我送進拘留所,我在拘留所裏絕食了5天,正月初二我被放回來了。
正月十五那天,我就登上去北京的列車,十六早5點多就到了北京,天還沒太亮我就去了天安門,廣場上沒有幾個人,我又往前走就是天安門派出所,好幾十輛警車在那停著,很靜。我就選一輛車頭朝裏的車,把「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掛在警車前雨刷器上,大約半分鐘就完事了,下午乘1點的車我就回來了。
過幾天有人告訴我,派出所整理我的材料都報上去了,快批下來了。在2002年3月1日我就離家,被迫流離失所了。七月一天,我在火車上發真象材料時被惡人舉報,我又一次被抓進拘留所。拘留所所長陰陽怪氣的叫我的名字說:這次可不容易讓你出去了。他言外之意就是判勞教批下來了,我當時反駁他說:你們說了不算。我修煉的道路是我師父安排的,我師父才說了算呢。我在拘留所裏又絕食6天,我已經有氣無力了,他們把我拉到公安局,有人說把我送到教養院。其中有一個人說:人都這樣了,教養院能要嗎?送回家去吧。我在家只住一個晚上,第二天晚上就離開了家,據說第三天惡警起早到我家抓我,那時我已經走了。
我現在仍然過流離失所的生活,2003年春節就是流離失所度過的。不過,我高興自己又走回了證實大法的路,我要繼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