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的是在1996年農曆4月20日那天,我有幸喜得大法(60歲那年)。當我第一次聽完師父《在濟南講法錄音》時,全身得到好轉,從此我堅持學法煉功,結果病全好了。這是大法是師父救了我,我對恩師感激之情無以言表。
孰料當權小人江氏因一己之私,於1999年7.20在全國對大法與大法學員開始血腥鎮壓,一切宣傳機器極盡造謠之能事,栽贓陷害,謗師謗法,煽動百姓仇視大法。
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我要把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政府與世人。為了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濰坊大法學員,我決定上濟南。
1999年7月21日晚我與一功友到了文登,在火車站被文登火車站派出所惡警攔下。當時遇到功友10餘人,每個人提包被翻遍又帶至一間屋子,一個三四十歲中等個子男警逐個審問,到凌晨2時左右,當地派出所所長周某某帶人用車接回,周某某接著審至天亮允許回家,回車票錢被派出所扣留。
為了證實大法,討回公道,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於2000年3月22日進京上訪,23日上午找到信訪局,連大門還沒進,就被威海駐京辦(各地專設抓捕大法學員的機構)的惡警抓走,在車上惡警叫著:這回我們給你好好解決,到了他們的住地(海軍招待所),就把我銬在椅子上兩天兩夜。其間一年輕惡警(叫張強,乳山市公安局的)打著我的頭問:還煉不?我說:煉。一直到25日上午,當地派出所惡警於軍峰,鎮上迫害法輪功骨幹叢日強來帶我回去。一路上他們把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當犯人待。在火車上,讓我這六七十歲的老人爬上鋪,他們在下面大吃大喝,一切費用全記在我身上,他們一來一回就花了三千二百我元,全部由我出。下車後銬上手銬押至派出所,由於軍峰審問,後將我推至車後鬥送至威海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15天後回家,當地派出所惡警張某某、李某某(正、副所長)告知罰款3000元,我說沒有,它們就叫我借。從那以後,他們就常以此藉口到我家騷擾,回家僅隔9天,有三個惡警(其中一姓盧的高個子,大瞪眼)闖入我家,發現有抄寫的《洪吟》,將我帶至派出所,關在約1.6平米僅有一個小窗的小地下室一天一夜,第二天即4月18日上午區分局610頭子劉傑接通知後來到,又非法審問我又罵:這個老×養的,真不要臉。中午它們大吃一頓後,在下午四時劉傑同三四人惡警沒有任何手續再次闖入我家,像土匪般抄家,搶走抄寫的《洪吟》、師父小法像。我心裏難受,沒保護好大法及師父法像,這樣我又被強行送進威海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兩次被非法關押拘留,每天生活費15元,天天吃得卻是粘饅頭,每人每頓僅2兩,菜是用煮餅子水或蒸饅頭水加點菜葉且沒放鹽。每次饅頭、湯是從一個僅容一隻碗的小洞遞進,拘留所惡警卻吃油炸饅頭大菜大肉。睡得是一張薄木板的床,長約4.5米一人寬,下面用磚砌起來,床上鋪上破被,幾張軍用小破被子沒枕頭,大法學員十九人同其他犯人三名擠在這張床上,坐都坐不下別說躺下。每天不許煉功,誰煉就拉到院裏一隻手銬在1.7米高的鐵絲上吊著,另一隻手遭惡警打,不給飯吃,最長的吊銬一天。一發現就銬,不分晝夜。我有一次就是從凌晨2點吊銬至天亮的。
自第二次拘留所回家後,當地惡警更騷擾不斷,不是打電話就是闖家騷擾。最嚴重是2001年元月2日,惡警李某某(副所長)帶惡警鄒德波等六七人奪門而入,拿出搜查證要我簽字,我拒簽,李某某揚言不簽也得搜。隨後家裏院內、廂房被搜遍,事後又隔不久,惡警李某某帶人又一次非法進門翻了遍,結果一無所獲,他惡狠狠地說:今天沒搜出東西,否則你要更倒霉了。
2001年4月的一天,鎮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書記孫立平帶屬下鄒某某、鎮武裝部一40多歲男的到我家叫我參加學習班,實為迫害大法學員洗腦班。我與他們理論,他們走了叫我收拾一下第二天接我辦學習班。
就這樣我一近70歲的老太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惡人逼得流離失所,嚴寒酷暑何處安身?修真善忍沒有錯,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天理昭昭,善惡到頭終有報。
惡人錄(電話區號:0631)
戚某某:溫泉鎮黨委書記 辦公室電話:5365999
孫立平,原鎮辦紀委副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40多歲,現已調走,可能在區政法委,手機:1278912151
張強,40多歲,參與迫害大法,辦公室電話:5365866 宅電:5365050
叢日強,40多歲,屬治安管理辦公室人員,參與迫害大法,為張強手下,其家庭一向不好,現已離婚。電話:5365866
鄒德波,約40歲,治安管理辦公室人員,參與迫害大法,極邪惡。電話:5365866
杜某某 50多歲,中高個,看守所二隊隊長。
張某某,鎮派出所所長 約50歲。派出所電話:5366106。
李某某,鎮派出所副所長,40多歲。派出所電話:5366106。
於軍峰,派出所某警室負責人,30多歲,經講真相,態度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