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幫教」(洗腦)一個收幫教費3000元。所謂「幫教」不是勞教,被幫教的人同樣無人身自由,不參加勞動,遭受洗腦,通常「幫教」期為20天-3個月。住宿費和家屬接見住宿一樣收費,每晚60元,飯菜自理價格昂貴。只此它們每「幫教」一個學員就可創收5000-10000元,而做此幫教工作的是被它們強制洗過腦的人。
2、代管(代替地方管制的學員)一個每天收代管費120元,可能包括住宿,一般代管期3個月至6個月,也有八、九個月的。被代管的學員都隨班組吃住,即使寫了三書也不放人,隨勞教人員下車間勞動,再給它們創收。從一個代管學員身上它們可榨取萬餘元。
3、進入勞教所首先強制學員買它們的床單,個人有也必須再買它們的。只要它們說換新的就強制學員買,最少的買兩床,最多的買四床,每床都在15元以上,2000-2001年強制買夏天校服,雖然是自己花錢買的,可走時不讓帶,全部充公。學員自己買的盆、碗、水桶、水壺、涼蓆也全部充公。它們還強制學員(不管學員需要與否特別是新入所的)每人發一套人造棉的便服,價格都高出市價兩倍以上。
4、學員有不適,就被帶到所醫務室亂診,做心電圖、到武警醫院查體,甚麼病沒有,卻花幾十幾百元,它們不是為給學員治病,只是為了聚斂錢財。有的沒拿藥卻扣除醫藥費幾十上百元。若問問它們是何道理,它們就說賬已走過去了,不行再給補藥,藥不但超出市場幾倍,而且沒有作用。
5、學員家屬接見收費:只見見面不吃飯收費10元,如不高興就按接見人數每人10元(沒有任何收費依據,標準完全掌握在收費人手中),只給20分鐘的時間。如果吃飯,每人再收20元,飯價更是昂貴,若住宿,每晚再收60元。
6、不論是家屬接見給法輪功學員送的錢,還是自家中寄去的錢,都過好幾個月才讓學員辦手續,以此來迷糊學員,如學員忘了也就算了;而且從不公布賬目,每個大隊只有一個惡警掌握人民幣。人民幣必須換成勞教所內部的票(菜票、通用票)。但解教時手中的票一律不給兌換人民幣,要麼就廢了(實質上是被所裏沒收了),要麼交給隊長就被隊長私吞了。
7、不允許家屬給學員帶任何日用品和食物,只能在勞教所裏的小賣部買東西,而它們的東西不但是假冒偽劣而且高於市價若干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3/48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