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
一、迫害法輪功中非法綁架肆虐全國 受迫害人數之巨難以精確統計
二、非法綁架不期而至 彰顯迫害邪惡本質
三、綁架──江氏集團目地性犯罪
四、江氏迫害法輪功 非法綁架成為「政府行為」
五、中國大陸民眾反迫害已在興起
六、國際打擊群體滅絕犯罪指向江氏集團
(接上文)
三、綁架──江氏集團目地性犯罪
綁架行為往往都具有一定的目地性。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地或者出於其他目地,採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縱觀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運動中各種的非法抓捕,無論在「以勒索財物為目地或者出於其他目地」的動機方面,還是在「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的實施方法方面,以及在「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犯罪結果方面,都完全符合綁架罪的本質屬性。江氏恐怖集團是綁架先行,酷刑、洗腦、虐殺緊跟。目地是滅絕對於「真善忍」的信仰。
明慧網報導,幾年來大陸公安及地方不法官吏,通過綁架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了巨額錢財。
僅以山東冠縣公安局犯罪人員為例,據不完全統計,至去年年中,以非法綁架手段敲詐法輪功學員家屬及「罰款」上百萬元,未開過一張收據。在為「十六大」作準備期間,對法輪功學員逐個過篩子,家裏只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就直接綁架到勞教所,只要說「煉」就送進洗腦班。當地流傳一句話:抓了放,放了抓,不放不抓沒錢花。
除借綁架手段進行經濟勒索外,各地公安、610和地方不法官員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最根本的目地,就是要使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切實貫徹到基層,具體落實到老百姓身上。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往往都伴隨著暴力手段,諸如砸破門窗闖入民宅、翻箱倒櫃、拳打腳踢、撕扯頭髮、捆綁扭架、手銬腳鐐、在地上拖走,甚至動用防暴警察,以槍械威逼……
明慧網河北消息,2001年9月28日晚,由石家莊市長臧盛業親自率領,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公安分局和橋西區東裏派出所的三、四十名防暴警察,手持「衝鋒槍」,衝進了位於工農路300號開達小區的一居民住宅,進屋就對屋裏的人大打出手,左右開弓搧耳光、打腦袋,而後綁架了在場的6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並搶走4部電腦、2台打印機、2套光盤刻錄機、1台掃描儀、2輛摩托車及汽車等個人物品。隨後的9月29日和10月3日,東裏派出所和寧安路派出所又抓二人,使被非法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達到8人。與此同時,石家莊的公安警力幾乎傾巢出動,全市展開大搜捕,抓捕搜查所謂的「重點人物」,凡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都被非法跟蹤盯梢,電話、手機一律錄音監聽,石家莊市一片白色恐怖。據大陸消息人士透露,這起綁架案被公安及「610」部門稱為「河北第一大案」,幕後操縱者是國家公安部。
綁架只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第一步,在通過暴力手段大批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手後,真正綁架的目地則更加彰顯,各種軟硬兼施的手段都圍繞著一個目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修煉,放棄信仰「真善忍」,而只要堅持信仰的,便會被繼續非法劫持,被送進強化洗腦班、精神病院,或被非法勞教判刑,送入監牢,失去一切,遭受令人髮指的酷刑折磨、摧殘虐待和嚴酷的精神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被綁架的「人質」,要在信仰和生命之間做出選擇,選擇信仰者將面臨付出生命的代價。
對國外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綁架,也都是圍繞著江氏的滅絕政策而來的。國安對於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施展各種手段以實現對學員的精神控制,達到收買為特務、提供所在國的法輪功活動「情報」。目地還是為了把黑手伸向境外、消滅對「真善忍」的信仰。由於篇幅所限,恕不多述。
上文提到的李祥春更是江氏集團綁架法輪功學員作「人質」的特例。李祥春是美國公民,他赴大陸前一定要去舊金山中國總領事館簽證,所以廣州公安對他的綁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預謀的。當時江澤民已在2002年10月間被美國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控告到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並隨後被受理。因此有觀察家認為,中國拘捕身為美國公民的法輪功學員李祥春,目地是用來作為和美國政府就訴江案講條件的「人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堂堂憲法,在江××迫害法輪功中被「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所取代,被中國的公安和國安部門踐踏,假政府法律之名,無端綁架自己的人民,並用來作為外交和人權籌碼。
四、江氏迫害法輪功 非法綁架成為「政府行為」
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近五年裏,江本人以及通過非法成立的迫害法輪功專門機構「610辦公室」,不斷下達步步升級的迫害政策,並通過遍布全國的610機構層層下達和強行落實到基層。諸如「對法輪功採取任何手段都不會過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發現散發法輪功資料者可以開槍打死的「開槍令」、「殺無赦」等等,每個迫害指令的傳達,都直接導致各地對法輪功迫害的更加殘酷。
各種有形無形的各種綁架令也不斷從「上面」下達到地方,直接導致了各地非法綁架的大量出現。 最典型的事例是2002年3月的長春大綁架。
2002年3月5 日在長春市和松原市播出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象電視片後,驚恐和震怒的江××歇斯底里地密令「殺無赦」,並且在全國各地制定死亡名單。中央「610辦公室」頭子劉京等人竄到長春,指揮「限期破案」。吉林省開始大肆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一時間紅色恐怖籠罩長春。據大陸傳出的消息,僅長春地區就抓了5000多法輪功學員。在綁架和刑訊逼供中,有多人被打死。直接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後,均被酷刑折磨,並被非法判以重刑,最高刑期20年。此次電視插播行動的主要人士之一劉成軍在被綁架時,警察向已被戴上手銬腳鐐的他的腿上槍擊兩槍。劉成軍隨後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吉林監獄,受盡酷刑折磨,21個月後,於2003年12月26日被迫害致死。
再看非法綁架的具體實施者,上到省市公安、國安、610,下至鄉鎮、區縣派出所、單位610、保安甚至鎮黨委書記、村支書。在江氏滅絕死令及「610」的迫害責任包幹制、連坐制等強項令下,綁架再也不被視為違法犯罪,而被當作政府公務,具有了堂皇的「合理合法」性,敗壞的人性再也沒有了約束的底線,在迫害法輪功中為非作歹、大膽妄為。當這些綁架者被法輪功學員質問「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為甚麼要抓我們?」時,他們往往回答:「沒辦法,上面讓我們抓的。」「江××讓幹的,你找江××去。」
非法綁架不分場合地點,無論是大庭廣眾的公共場所,如天安門廣場、大街、公園、工作單位,還是私人住宅、居所,都是非法綁架發生的地方;綁架也不分時間,無論是逢年過節、「敏感」日期,還是普通常日, 都會有非法綁架發生。
非法綁架在迫害法輪功運動中已成為「政府行為」,行為依據是江××和「610」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和各種密令。
五、中國大陸民眾反迫害已在興起
在近五年的迫害中,廣大的法輪功學員謹記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教導,面對非法綁架、酷刑折磨、精神迫害和虐殺,始終保持和平理性,善良堅韌,不懈地向人民講述法輪功的真象。對比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所表現出的大善大忍,和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歇斯底里,大陸民眾越來越清醒。明白了這場邪惡迫害真象的人們,正在不斷起來譴責、抵制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
* 張玉蘭修真善忍稱譽鄰里 警察非法綁架激怒眾鄰
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報導了這樣一件事:
2000年底的一天,江蘇省南京市某居委主任、大法弟子張玉蘭被警察抓走了。很快,消息在附近街巷中傳開。開始,人們都不相信,說肯定是弄錯了,根本就不會是她。有的跑到張玉蘭家裏,有的跑到居委會,要弄個明白。結果發現張玉蘭的家狼藉一片;她辦公室裏桌子的鎖也被撬開了……
憤怒的人們去派出所質問警察 :「為甚麼要抓張玉蘭?!」 警察回答:「是『上面』來抓的。她煉法輪功是立場問題,政治問題……」
人們你一言我一語:我們是老百姓,懂不了那麼多,只知道她是個好人,是我們認識的共產黨裏最好的人!她煉法輪功怎麼啦?居委會年終幹部測評,她百分之百連任;人大代表選舉,她是唯一以百分之百的票數當選的代表。她義務為五保老人洗衣服、被褥七年;照顧雙目失明者七年;組織人義務為居民買菜、送菜;她比雷鋒還雷鋒,幹部們都像她那樣就好了……
警察面對一張張激憤的面孔,一件件鐵的事實,無言以對。把鐵門猛地一關,丟出一句話來:抓她是「上面」的事情,我們管不著!
走!到公安分局、公安局去要人!這世道是惡人欺好人,好人受人氣,好壞不分,黑白顛倒。
居委會的幾位老人最先得到了消息──張玉蘭被關進了南京市看守所。之後,這幾位老人每天都到看守所要求見張玉蘭,見不到就在門口為張玉蘭喊冤。他們在那裏向警察講述張玉蘭七年裏所做的好事。開始,警察趕他們走,時間一長,警察的態度也變了,變得聽他們訴說。
一天,孤寡老人李老頭從病床上清醒過來,第一件事就是要人抬著他去看張玉蘭。 自從得知玉蘭被公安抓走,李老頭就和大家跪在街道領導辦公室裏,要求領導出面保玉蘭出來。遭到拒絕後,李老頭一病不起。這次,他說自己在這個世上沒有幾天活了,要不看上玉蘭一眼,死不瞑目。居委會無奈,就把他抬到看守所去了。
開始,警察不同意李老頭見張玉蘭。李老頭就對他們說:玉蘭對他恩重如山。一次,生病便秘,醫生開的瀉藥不管用,上吐不出,下瀉不掉,腹疼得死去活來,玉蘭硬是用手指一點一點把結便摳了出來。你想,這種連親生女兒都不願做的事,玉蘭給做了。現在她正在蒙冤、遭難、受迫害,你們不讓我在離開人世之前見上她一面,說上幾句話,我到閻王殿都要告你們一狀。她煉法輪功做好人犯哪家的法?!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們連一個活不了幾天的老人的最後一個願望都不能滿足,還有一點人性嗎?
警察被李老頭說得無奈,開會研究了半天,才讓他隔著玻璃見一面。
張玉蘭做的好事悄悄地在看守所裏傳誦著,就連那些因吸毒賣淫而「二進宮」、「三進宮」的人都佩服不已,決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有的還表示重返社會後也要修煉法輪功,向張玉蘭學習。
基於張玉蘭在社會上的影響和她堅持信仰的態度,「上面」要殺一儆百,決定對她進行公開審判。然而,不知咋的,公開審判會卻一直沒有開。直到數月後,人們才知道「上面」取消了公開審判。隨即人們又獲悉,某日張玉蘭將被送往外地監禁,直至張玉蘭的家人接到南通監獄通知他們前去送錢物的信,才知「上面」已秘密於夜間將張玉蘭送走了。
事後,有警察暗地議論:做人做到張玉蘭這份上,坐牢也光彩,只怪自己的職業選錯了,幹了「工具」這一行……
張玉蘭後被非法判刑7年,目前仍被關在江蘇南通監獄。
* 鄉鄰制止警察非法綁架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3月31日報導,山東某鎮派出所七人開著兩輛車,於2004年農曆正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左右,先綁架了一個男法輪功學員,緊接著又想去綁架本村的一個女大法弟子。該大法弟子因丈夫外出打工,所以一黑天就關了大門。警察們見門關著,沒敲門就撬開大門底下的門坎板爬了進去,把大門敞開,然後一擁而上,欲行綁架,他們架著、拖著她,還有的警察在後面猛踢她。
這位大法弟子在危險關頭大喊:「來了賊了,來了土匪了。」村裏群眾聽到喊救聲,紛紛拿著钁頭、木棍團團把警察們圍住。警察們說:「我們是派出所的」。群眾說:「你們是派出所的也不行,因為人家男的沒在家,你們抓個女的幹甚麼?」警察們又亮出工作證說:「我們有工作證。」 群眾說:「俺不看,俺們家裏也有工作證。」 警察們無賴地說:「我們是管法輪功的。」 群眾接著說:「管法輪功也不行。」 警察們想趕走講理的群眾,嚇退包圍他們的正義人群。不料群眾說:「你們再往前靠,就用木棒揍你們,你們管法輪功,你們拿出證據來,不然不能抓人。」 警察拿出小冊子說:「這就是證據。」 群眾厲聲說:「你們那是陷害。」 警察一看包圍群眾個個怒目而視,本來就幹著做賊心虛見不得人的事,只有灰溜溜地走了。
* 「沒有罪證,隨便抓人就不行!」
河北省黃驊市呂橋鎮孫正莊村的程吉林,自從學法輪功後做生意不坑不騙,助人為樂,不知有多少次將生意中多給的錢或物送還,成了遠近聞名的大好人,生意也越做越紅火。
2004年3月25日上午,程吉林正在商店忙自己的生意,這時來了兩個警察進門就問:「你是程吉林嗎?你還煉法輪功嗎?」他客氣地說:「是啊,還煉,你們這邊來坐下。」想給他們講法輪功真象。可這進店的警察向外面使了個眼色,猛然有4-5個人竄了上來,搬腿扭胳膊將程吉林拖出商店往車裏塞。一切來的突然,一幫頭頂國徽身披警服的公僕頃刻間變成一群捕食羔羊的惡狼。程吉林一邊高喊:我沒犯法,你們是執法犯法!一邊奮力抗爭,但身單力孤還是被塞進車,手卻抓住車門框。警察沒能搬開手竟毫無人性的強行關門,鮮血順著程吉林的手臂直流下來。妻子一看丈夫被綁架,沖到車前躺身擋車,不斷的高呼:「鄉親們,土匪又來抓好人了,快來救人哪!」
聽到呼聲的鄉親們、家人們和大法弟子們聞聲從四面八方趕來,警察見勢不妙,手舉著證件大聲叫到:「我們是警察!不能靠前,不要妨礙公務!」群眾中有人喊:「警察是保護人民的,哪有這樣害人的?這是假警察!」「沒有罪證,隨便抓人就不行!」「是執法犯法把人放下!」……家人們齊動手去拉他。這時程吉林頭被塞在車座下,身體擰著不能動,手上的血染紅了車內能觸到的地方。看此景,鄉親們怒火滿腔,無不為這慘烈的一幕而義憤…… 最終綁架沒有得逞。
* 「煉法輪功的做好人,為甚麼抓好人?!」
2004年2月19日,河北省安平縣公安局警察侯大建等和兩奎鄉派出所夥同衡水地區不法警員前後共出動了四輛警車(因帶不走人,一輛全副武裝的防暴警車是後來又叫來的),妄圖綁架韓村鋪一名女大法弟子,由於親人的強烈抵制,隨即引起了當地幹部群眾對警察非法綁架的不滿。鄉親們紛紛指責惡行,有的問:「煉法輪功的做好人,為甚麼抓好人!這是人民公安幹的嗎?!」有的問:「你們幾次到我們村抓法輪功的人,這也不是甚麼大案、要案秘密進行,你們甚麼時候通知基層?」 警察被問的啞口無言,無法答對。激起了民憤,警察看大事不好,只好灰溜溜開車走了。
非法綁架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第一步,如果更多的民眾起來,與法輪功學員一道反迫害,抵制肆意的非法綁架,迫害終將被制止。
六、國際打擊群體滅絕犯罪指向江氏集團
2004年1月26日,「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在瑞典首都隆重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是研討在中國仍在持續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揭露這一隱蔽而且更危險的群體滅絕。與此同時,由瑞典政府舉辦,全世界58個國家派出政府代表團參加的「防止群體滅絕」國際論壇會議也同時在斯德哥爾摩隆重召開。
* 迫害法輪功構成群體滅絕罪行
兩會在同時同地召開,將世界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及世界各界人士的注意力集中到人類社會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群體滅絕罪,它的歷史教訓,現階段的演變以及對它的揭露與制止措施。
群體滅絕罪是指對一個種族,一個信仰群體,一個文化群體,或一個政治群體的一種蓄意地有系統的整體毀滅行為。會議中討論的這種在中國發生的新時代的群體滅絕不同於通常的群體滅絕,不同之處在於它對邪惡迫害事實的掩蓋與欺騙,及由單純對肉體的消滅轉向更深層,即對精神及良知的摧毀與滅絕。
基於群體滅絕的定義,相關法律條文和公認案例,參加「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議的律師們一致認為,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構成新世紀的群體滅絕罪。
評論家指出,會議向人們傳達了一個引人矚目而又緊急的信息:發生在世界上對人的生命、權利、精神的大規模虐殺仍然在中國繼續著!揭露與制止這種罪行刻不容緩!
* 江氏群體滅絕犯罪集團應受制裁
江××目前正面臨著在全球多個國家被起訴,罪名之一就是其在迫害法輪功中犯下的群體滅絕罪。「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議聚集了來自美國,比利時,德國,台灣和西班牙等國起訴江××的律師,以及其它國家參與起訴中共迫害法輪功高官的律師。他們共同商討如何用法律機制制止正在中國發生的隱形的群體滅絕,以及如何把挑起這樣大規模屠殺的江××推上審判台。
比利時人權大律師波提埃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任何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都不能使他們(迫害者)逃脫法律的制裁,我們始終不能接受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幹無罪,歷史已經對他們進行了判決。」
包括外交官和中外媒體在內的一百多人參加了這個國際研討會。瑞典國家電視台多次在晚間新聞對該會議進行了報導。
此外,對於江氏集團及其其它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者,國際的懲罰之網已在收緊。
加拿大渥太華公民報2004年1月21日報導,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北京市市長劉淇、610辦公室官員等15名中國高官被指控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這些人的名單已被列為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對像。不久,這個名單增至45名,包括江澤民、李嵐清、羅幹、王茂林、劉京等45名各級不法人員被列入。如果其中任何一人踏入加拿大,加拿大皇家騎警將「調查」這些人被指控的犯罪行為。
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等102名中國政府中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
法輪功控告江氏集團官員犯有誹謗或酷刑的案例如今已經有二十多起,除了江澤民、李嵐清、曾慶紅、羅幹、吳官正等政治局常委級別的官員之外,現任中國公安部部長周永康、文化部長孫家正、中國國安部、公安部、中央電視台等,也都在法輪功的起訴之列。其中被起訴次數最多的就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到目前為止,共有六個國家地區以對法輪功團體的「群體滅絕罪」對江××提出控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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