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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首惡江澤民(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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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明慧記者古安如,林展翔撰稿)

本文內容:
一、一手挑起鎮壓法輪功運動
二、親自策劃、部署和動員
三、推動迫害、實行毀滅人性的國家恐怖主義
四、直接指揮和「調兵遣將」
五、造謠和洗腦
六、迫害帶來民族災難
七、法辦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及其幫兇

(接上文)

五、造謠和洗腦

江澤民邪惡鎮壓法輪功是以誹謗、造謠和誣陷為基礎的,目地是在名譽上「搞臭」,利用國家媒體宣傳仇恨和營造恐怖氣氛,迷惑、欺騙和毒害不明真相的民眾,為迫害製造藉口和騙取支持。幾年來,江氏集團製造了許多謊言,例如「1400例」、「豪宅」、「自殺」、「自焚」、「殺人」、「跳樓」、「反政府」、「反華」等等。中央電視台,尤其是其《焦點訪談》節目造謠說謊,無所不及。

1、親自帶頭造謠誣蔑

江氏在鎮壓中不僅是總策劃和總導演,而且還親自帶頭主演,赤膊上陣,造謠、誣陷張口就來。例如:

1999年10月25日,在法官訪問的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親自把法輪功定為×教,無中生有說練功「致死的達一千四百多人」,誣蔑是「反社會、反科學、反人類」等,並且和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等相提並論。

2000年9月在美國CBS《60分鐘》節目的專訪中,在和CBS華萊士先生的對話中,江氏在法輪功問題上信口雌黃、無中生有,以 「轉世」、「爆炸」、「末日」等等謊言攻擊誣陷法輪功,而回國後又不敢在國內公開。

2、編導天安門「自焚」案,製造鎮壓升級藉口

到2000年下半年的時候,江澤民邪惡鎮壓越來越難維持。為了挽救其在黨內孤立的處境,江氏集團千方百計地找藉口製造事端,竟不惜代價,於2001年1月23日下午,預謀和導演了一場天安門廣場「自焚」悲劇,想利用這一事件製造驚人效果、激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使鎮壓升級。


劉春玲被當場打死

江氏集團炮製天安門「自焚」案,並且嫁禍給法輪功,影響惡劣,是江氏栽贓法輪功的最大謊言,煽動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們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經過專家對中央電視台錄像進行慢鏡頭分析發現,裏面破綻百出,自焚者之一劉春玲被人從腦後面當場打死,幾名自焚者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

3、媒體洗腦和信息封鎖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譴責江氏集團搞國家恐怖主義。為了迫害法輪功,江氏集團最擅長的手段之一就是剝奪了人民的知情權,用謊言給十三億人民洗腦,製造恐怖氣氛,對全國人民進行精神控制,毀滅人性和良知。

為了能有效地達到洗腦目地,江氏集團封鎖人們獲得公正、客觀信息的所有途徑和渠道。由於中國互聯網用戶快速增加,而且互聯網上信息豐富、傳播快等特點,江氏集團十分害怕互聯網上傳播法輪功真相,江的兒子親自領導封鎖互聯網的工程,檢查和封鎖有關法輪功的任何信息的網站。

六、迫害帶來民族災難

從目前非常有限的資料也可以看出,江氏集團邪惡鎮壓法輪功給中華民族造成深重災難,是一場被掩蓋的民族浩劫。隨著越來越多真相資料被揭露出來,人們對其多方面的惡劣後果和長遠影響將會有更清晰的認識。

1、法治建設大倒退

四年多來,江氏集團帶頭違反憲法,對法輪功從來就沒講過法律,沒有哪一點是真正按照法律執行的,公安司法機關成了其迫害法輪功的工具,法律成了其迫害的招牌。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法律」嚴重地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本質上是「法西斯」的惡法,違背了國家和人民的意志,更加違背了基本的道德標準。例如:為法輪功上訪「違法」,煉法輪功「違法」,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違法」,講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違法」(是「洩露國家機密」罪);不許法輪功學員在旅館住宿,不准出租房子給法輪功學員住,不准接待上訪,不准受理上訴,不准監察部門監督,不准律師辯護,不准群眾檢舉執法人員違法,不准人大政協代表反映人民心聲,不准新聞媒體報導事實真象,不准迫害情況對外泄露,不准訪問法輪功網站,不許說明被殘酷迫害的事實,不准法輪功學員結婚,不准法輪功學員上大學,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除了眾多的江氏「法律條款」外,還有許多見不得人的密令。江給610辦公室、公安、政法部門等超越法律的特權和經濟上的獎勵,教唆他們執法犯法,肆意抓人,把法輪功學員投入勞教所(江氏集中營)進行酷刑折磨。如果學員被虐殺,那麼就通知家屬說是「自殺」。

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侵犯了人權,觸犯了多條法律,是對國家法律和法制的嚴重踐踏與破壞,是法治的大倒退。據法律界有關人士分析,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鎮壓觸犯了國家多條刑律,其行為屬於故意犯罪,已構成:1.侮辱罪、誹謗罪;2.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3.濫用職權罪;4.誣告陷害罪;5.非法搜查罪;6.非法拘禁罪;7.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8.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9.報復陷害罪;10.偽證罪;11.妨害作證罪;12.打擊報復證人罪;13.虐待被監管人罪;14.故意傷害罪;15.過失致人死亡罪;16.故意殺人罪;17.徇私枉法罪;等等。

2、破壞社會安定環境

江氏集團把人力、財力用來打擊善良、獎勵慫恿邪惡,使得許多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危害社會安定;用鋪天蓋地的謊言詆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縱容假、惡、暴,使得社會歪風邪氣蔓延,摧毀人的良知和道德,社會風氣敗壞;提拔、包庇和保護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打手、腐敗犯罪分子、親信,勾結貪官污吏,對無辜的老百姓施淫威、行暴政,使得貪污腐敗現象蔓延,治安狀況惡化,黑社會勢力猖獗,警匪一家;重用流氓、罪犯、地痞、無賴、腐敗分子,肆意蹂躪、任意打擊和虐殺無辜善良民眾。正像遼寧省瀋陽市龍山教養院二大隊的大隊長唐玉寶稱自己:脫了這身皮(指警服)就是流氓。遼寧省大連教養院副院長張寶林經常說,「你們不說邪惡嗎?我就是邪!我就是惡鬼!」但是江氏集團就是愛用這些穿著警服的流氓和邪惡之徒來騷擾和迫害普通煉功老百姓,也導致社會黑、惡、邪等勢力嚴重泛濫,已經危害到了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

至於610不法官員和公安警察們,更像家常便飯一樣地隨時隨地任意闖進法輪功學員家綁架、抄家、搶劫財物、騷擾、恐嚇、罰款、嚴密監視、強迫交人等等。所有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時刻都在受著威脅、隨時都有被非法無故抓走的危險,法輪功學員家屬也都生活在恐懼之中,連鄰居也被公安警察騷擾得不得安寧。

3、給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損失

江澤民一手發動的「政治鬥爭」,耗資巨大。遼寧省司法廳高級官員曾經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解教大會上說:「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現在打一場戰爭究竟需要多少錢?

請看幾個小例子。據2001年2月27日的一條外電報導,江一次挪用四十億元用於監聽、竊聽法輪功學員的電話。2001年12月份,公安內部傳出消息,江又挪用四十二億在全國各地建立殘酷邪惡的「洗腦」基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更有效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花了五億元在遼寧省瀋陽建了一個監獄城,把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和大北監獄合在一起。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的所長蘇境,由於迫害法輪功有「功」,曾得獎金5萬元。僅在2001年底,瀋陽龍山教養院由於迫害法輪功有「功」,得了40萬元獎金,瀋陽張士教養院得了50萬。這些數字只是冰山一角,至於「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的真實數據仍然被掩蓋著。大量的資金不被用於發展國民經濟和解決社會弱勢群體的生活困難,而是被用於鎮壓和迫害遵循「真善忍」的無辜民眾!

江氏對國計民生的大事不管,把迫害法輪功擺在首位,非法挪用大量商業借貸和國家政府行政費用,用高利率向國際銀行貸款和國內發債券及沒收法輪功學員資產等籌集資金,用於信息封鎖、剝奪中國公民的知情權,在全國縣級以上普遍擴建、新建監獄、勞教所、洗腦基地及鎮壓所需要的媒體、國安、警察、行政等費用,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活動。據海外媒體透露,據估計,江氏鎮壓法輪功實際動用的綜合國力,相當於中國國民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惡劣後果。

4、江氏集團犯罪事實簡述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斷升級,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三光」滅絕政策。其結果是,全國各地酷刑泛濫,手段殘忍下流,整死不負刑責,花招百出;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傾家蕩產、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

江氏集團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份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直接指揮、策劃和縱容公安、武警任意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地摧殘遍布非法關押法輪功弟子的看守所、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等一切場所,使用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明慧網整理出來了一部份,名為「百種酷刑」,使用對像中婦女和老人佔相當比例,令人髮指。詳情請見:江氏集團殘害法輪功學員百種酷刑大曝光(圖)
(https://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24/65678.html) 。

自1999年7月20日之後的四年多來,通過層層封鎖仍然能夠傳出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不完全統計,到2004年3月為止,至少有92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山東、遼寧、河北、四川、湖北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佔52%,50-70歲的老人約佔31.7%。

然而,這並不是現實的全部。據2001年10月底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就已經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抄家、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遼寧省鞍山市某派出所所長曾經對被非法抓來的法輪功學員說:「上邊就是這樣告訴的,你煉我們就抓、就罰,罰了錢再放,放了再抓。上邊說就是要罰得你們傾家蕩產,讓你們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成,就是讓你們活遭罪。」

5、部份迫害案例

江氏的迫害製造了一幕幕人間悲劇,由於篇幅所限,這裏只列舉幾個案例。

* 上海法輪功學員李白帆被警察從高樓推下致死

李白帆,男,40歲左右,華東師範大學講師。1999年7月以後,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一度被關押在江蘇大豐農場,後又被轉移至上海青東農場,長達兩年未被允許與家人見面。因拒絕配合反宣傳和轉化,2001年4月底,李白帆在青浦被警察從高樓推下致死,警察對外宣稱他是「自殺」。

* 上海市法輪功學員陸幸國被青浦區第三勞教所活活打死

陸幸國,男45歲。家住浦東新區唐鎮王港紅一村。2003年10月15日在上海青浦區第三勞教所被活活打死。

陸幸國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關押進青浦區第三勞教所後,2003年10月13日,從第三勞教所的其它中隊調至三所直屬中隊。此中隊對外稱直屬中隊,實際叫專制管理中隊,是一個專門使用流氓、暴力、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恐怖基地,其基地設立在上海青浦區第三勞教所一大隊底樓。此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三所所部醫院,從2003年5月下旬搬遷到一大隊的底樓。

陸幸國當時被安排在109房間,一到109房,在警察項建中(中隊長,警號3130268)直接授意、教唆下,該房間幾名勞教犯(均因偷盜、搶劫、打架、詐騙、吸毒而被勞教的社會渣子)對陸進行瘋狂的毒打辱罵,還給他上一種酷刑叫「上老虎凳」。

所謂「上老虎凳」,就是靠牆放一隻小圓凳,外號叫「小老虎凳」,是一種繞線圈的工具,圓形的,直徑很小,背緊靠「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兩腿向前伸出伸直,上身和大腿成90度,兩手臂橫向成一字形被強行按在牆上,接著幾個惡徒用力把兩腿向二側平行掰開,硬拉直至兩腿角度接近180度。這種酷刑使法輪功學員疼痛難忍,像撕心裂肺一樣,幾乎要昏暈,此時打手喝口冷水,夾帶著骯髒的唾沫噴在學員的臉上,讓學員清醒一下。在給陸幸國實行此種酷刑時,外面聽到陸幸國痛苦而慘烈的叫聲。勞教犯們歇斯底里問他轉不轉化,在他表示決不轉化和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時,勞教犯惡徒們狠毒地繼續給他上「老虎凳」,在精神上、肉體上殘酷折磨他。惡徒們連續兩天對他折磨,致使他的韌帶被嚴重拉傷,無法站立和行走。過後惡警中隊長項建中到109房間,兇狠地逼問陸幸國一些所謂的「問題」,威脅恐嚇他。在陸幸國對他殘酷虐待表示抗議時,項建中惱羞成怒,殺氣心中起,他直接授意、教唆「民管」(勞教犯小頭目)張民等一些勞教犯,對陸幸國要加大力度鎮壓,一定要打到他屈服,一定要使他「轉化」,於是重新布置了進一步迫害的方案。

2003年10月15日上午,警察們先將徐平、董偉等幾名極其殘暴兇狠的勞教犯從其它房間調進111房間,中午12:00左右,由惡徒「民管」張民首先把所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房間的門銷插上,不允許出來上廁所,然後把已經遍體鱗傷無法行走的陸幸國光著腳仰面朝天的從109房拖進了111房間。111房間的組長是勞教犯惡棍司導龍,另外一些惡棍隋偉、王大明、高敬東、顧海倫、余永懷和宋玉琦等從其它房間陸陸續續鑽進111房間。此時的111房間接近10名勞教犯打手。一切準備就緒,惡徒張民叫嚷著:電視機音量開得響一點,門窗都關上。就這樣新一輪的更加殘酷的摧殘折磨開始了。它們把陸幸國的嘴巴用毛巾塞住,不讓他發出聲音。裏面到底發生了甚麼無從知道。過了一段時間,門窗重新打開,從111房間傳出隋偉等人的辱罵聲,也聽到了陸幸國奄奄一息竭盡全力發出的拒絕「轉化」的聲音。惡徒們看到陸幸國寧死不屈,更加發了瘋了,馬上又對他開始新一輪的折磨。它們把門窗重新關上,電視機音量開得最高,採用各種極其恐怖邪惡的辦法繼續毒打折磨。就這樣,僅僅用了1個小時,法輪功學員陸幸國被警察和勞教犯惡棍們活活用酷刑折磨致死。

下午13:00,打手們告知警察「人斷氣了」後,由警察隊長朱××(警號3130671)出面,到111房間,命令打手們把陸幸國抬出去,一個惡徒抬腳,一個惡徒抬頭,一直抬出一大隊大門口外……

當天晚上半夜,警察隊長曾××(警號3130586)打開幾個房間牢門,把惡徒隋偉、徐平和董偉等幾名勞教犯叫出去。他們統一口徑,編造謊言,做偽證筆錄,企圖掩蓋事情真相。果然,在其它勞教中隊警察故意散布謠言說陸幸國「自殺」。

整個迫害過程中起最邪惡、最直接的作用的是中隊長項建中,他曾說:「上面給我們有指令,5%死亡率屬於正常,打死了白死。我們不怕死人」。

後來,警察們欺騙陸幸國家屬,說陸幸國「病逝」,家屬提出要看屍體,遭到拒絕。2003年10月17日,警察又通知陸幸國的哥哥簽死亡證明書,家屬當即提出異議。警察在編造陸幸國死亡過程和原因時,破綻百出,不能自圓其說。警察不許家屬看遺體,急急忙忙通知家屬火化。

火化時出動了60多名警察看守現場。在家人趕到前,陸幸國遺體已經被穿好了衣服。警察不許家屬查看身體。據目擊者事後透露,陸幸國遺體臉部變形,嘴唇上的皮沒了,牙齒也沒了,耳朵皮膚皺起,頭髮根根豎起,頸上都是血,身上有多處電擊痕印。

陸幸國身後留下了60多歲的母親、癱瘓在床的父親、妻子和一個正在讀書的女兒。

* 北京女學員李玉玲被酷刑致死 警察竟要求家屬縮小影響

北京法輪功女學員李玉玲於2003年6月25日下午三點多離開住地,她帶著幾十份真相資料與光盤,在散發的途中被東城區警察綁架到東直門派出所,警察後將李玉玲轉移到和平賓館。

消息說,警察為逼李玉玲交代資料來源、資料點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對她大打出手,進行24小時嚴刑逼供。據知情者透露,李玉玲面對嚴刑拷打,毫不畏懼,九天裏一直絕食絕水,始終一言不發。警察用盡種種非人折磨,終於7月4日凌晨5時將李玉玲酷刑致死。

消息來源說,當家屬接到死亡通知,去隆福寺醫院時,看到死者的左臉及耳朵又腫又紫,身體側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紅紫,而其他部位不讓家屬看。警察並嚴禁家屬拍照、移動遺體。

李玉玲的家屬要求警方對李玉玲的死有一個明確的交代,並提出幾點質疑:1、死者臉上及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2、身體不好為甚麼不及時送醫院治療?3、如果不吃不喝為甚麼不採取措施、不通知家屬,人死了才告訴?警察對此無言以對,卻要求家屬在喪葬處理時範圍越小越好。

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010-6416-9817)一男警證實了李玉玲的死亡事實,並承認李玉玲是他們抓的,但稱具體詳情只有所長才能說清。

* 懷孕三個月的廣州市工程師羅織湘被迫害致死

羅織湘,女,29歲,廣東省廣州法輪功學員。2002年11月22日,羅織湘被天河區610劫持去黃埔戒毒所折磨洗腦。她絕食抗議迫害,後被送去天河中醫院,11月30日不知何故從三樓摔下致使頭部受傷,12月4日含冤離開人世,死時懷有三個月身孕。


羅織湘生前照片

羅織湘自武漢市建設大學本科畢業後分配到廣州市天河區農墾建設實業總公司工作,為職工設計室規劃工程師。她勤懇認真,為人厚道。自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8年10月與法輪功學員黃國華相識。99年7.20後,兩人同去北京上訪。黃國華被山東省辦事處送回本地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家中被抄。在鎮派出所3天後,強交現金3000元;放回家後,經常被人暗中監視。羅織湘被送回廣州天河看守所,接著被其工作單位開除。數天後,黃國華回廣州,從此兩人流離失所,患難與共,於2000年4月5日,兩人正式結為夫妻。

婚後准生證多次辦理未成,當時黃國華在中山大學學習。其父母本計劃在國華暑假期間(6月份)為子媳在老家農村辦婚宴,豈料天有不測風雲,在農曆的5月20日,其母在與同修進京上訪的途中被抓,並遣送至當地派出所,次日又將其父抓去,將二老鎖在鐵椅子上整整一夜。天亮後,送他們到縣城看守所,家中農活及家畜無人照管,經濟損失巨大。二老被拘留半月後,讓鎮派出所帶回更是嚴刑拷打(綁在鐵椅子上,用塑料硬皮本敲打頭部,打起數個血泡)白天將他們分開關押,惡人輪流看守,晚上再給他們上各種酷刑(蹲鐵椅、老虎凳)。政法委書記王某帶領十幾個不法分子用鞋和警棍將黃國華的母親打得死去活來,遍體鱗傷,至今瘀血斑塊未癒。於農曆6月初十,讓老人胸掛大牌子遊街,兩位老人在整個過程中鎮定自若。惡人沒有達到預期目的,便用惡語中傷兩位老人,就這樣直到老人身體已無法支撐,才將他們放回。三天後又到家中索要現金6000元,看到其家中的確拿不出,將其家中僅有200元積蓄搶去才算完事。

同年十月黃國華與羅織湘在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黃國華被抓,在白雲區看守所關押135天後,被勞教後放出。此時羅已有身孕,到2001年3月份,黃母去廣州照顧兒媳,在同修的幫助、照顧下,羅於5月18日順利產下一女嬰。三個月以後,黃母帶著剛過百天的孫女回到山東老家,到家得知,老伴──黃國華的父親又被抓去十幾天了。直至農曆九月底才被放回。期間正值三秋大忙時節,農活無人幹,一老一小,生活艱難可想而知。

200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僅兩個月時間,天河區派出所曾三次來山東找羅織湘,將黃、羅兩人的結婚照及其女兒的照片拿走,為找羅織湘,他們曾多次到羅母、姐及朋友家搜查,並出3萬元獎賞找羅織湘。11月22日,惡人以查房為由,找到黃、羅二人。強行將二人抓去,關押在海珠區某所,黃國華被押送看守所,兩個月後又判勞教至今(被關押在廣州市華都勞教所)。羅被關在海珠區看守所,絕食七天,經檢查,這時羅織湘已懷孕三個月,天河區政府取保候審將其帶回。誰料剛出虎穴又入狼窩,羅織湘又被天河區610辦公室及興華街道辦領去,輪流非法看管,強行洗腦進行迫害。

12月1日下午,羅的姐姐來電話告訴黃母,說羅織湘病危,望速來廣州。黃母帶羅的幼女到達廣州時(12月5日),方得知兒媳已在前一天(12月4日)被迫害致死。不法人員安排黃母和幼女在一家酒店住了七天,第八天早上,興華街道辦事處出面協商,讓黃母提出處理條件,好做處理。18日街道辦去了兩人說:「在這裏我們只管接待你們七天,死者屍體在殯儀館,費用也只管七天的。」23日上午,天河區政法委陳某帶領6人回酒店結了帳。將老人和孩子強行趕出,好心的過路人看不下去了說:「再去找他們,不信這社會,害死了人,沒人管。」這一家人再次找到興華街道辦事處。雖說在南方,畢竟是寒冬臘月,讓這年已半百的黃母和幼兒流浪於街頭如何熬過。黃母再次去了街道辦要求幫忙,找個簡陋的住處,再等待他們給處理此事。可是在「人權最好的時期」,在「三個代表」的指導下,在這偌大的廣州市,卻沒有這一老一小安身之地。最後她們被十幾個打手趕出了街道辦。從此流落街頭長達四個月之久。在這期間她們曾多次請求街道辦、610辦公室給個說法,都屢遭拒絕。並謊稱「羅織湘是自殺」政府一概不管。後來610辦公室主任等三人拿出兩張帶有羅自殺字樣的紙條,逼迫黃母簽字,黃母堅決拒簽。是啊!非法看管人員每班三個人輪流看管羅,再加上他們曾說:「羅絕食七天」她站都站不起來,誰能相信她是自殺?黃母痛心疾首,大聲質問道:「你們從海珠看守所取保候審把她領回,為甚麼不許她回家呢?」

610辦公室劉主任喪心病狂地說:「她不簽就不簽吧!反正(簽不簽)都一樣(火化)。」後來惡人又去華都勞教所找到黃國華強迫簽字並強行火化了羅織湘遺體。現在羅的丈夫黃國華還在廣州花都勞教所遭受迫害,其女由黃國華父母扶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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