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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五常市惡警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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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4日】我是黑龍江五常大法學員,今年37歲。我修煉大法前患有神經衰弱、胃潰瘍、心臟病、腎炎、頭疼,晚上睡不著覺,整天四肢無力,覺得活著就是受罪。

98年經朋友介紹喜得法輪大法寶書《轉法輪》,我用了兩天多的時間看完一遍,當時身體輕鬆,睡眠也好了,我深深地被大法的博大精深吸引了,經過反覆通讀和學法煉功,不知不覺中疾病痊癒,精力充沛,心情舒暢,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正當我沉浸在得法的喜悅之中,99年7月20日一夜之間,我們偉大的師父被誣陷,大法被誹謗,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勞教、關押和罰款。我本著對黨和人民負責和信賴的一顆赤誠之心,上省政府反映我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被抓回。從此一到敏感日,五常團結派出所警察何祥、街道馬主任就到我愛人單位騷擾,讓他寫保證、擔保、或往家裏打電話騷擾,使他不能安心工作,身心受到傷害,整天提心吊膽。

2000年7月20日,五常公安局政保科揚松鵬、張曉東到我愛人單位,說有人舉報我貼傳單,讓我愛人帶他們到我家抓捕我。當日我不在家,他們把我家翻了個遍,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講法帶全部抄走,並將我愛人帶到公安局做人質,中午又到我家把我抓走。我不說資料來源,他們當天下午將我非法關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因我愛人單位領導出面,托關係、送人情,交了3000元罰款,被關押14天後放回。

2000年1月20日,五常團結派出所警察何祥帶著幾個人到我愛人單位要見我,愛人說我不在家,他就對我愛人進行監控,後來氣急敗壞地說:「你說你愛人上哪去了,你帶我們去找,如果找不到你就別上班。」單位領導怕影響正常工作,只好讓我愛人交待工作,開車帶著何祥等人出去找我。到我朋友家,何祥叫我跟他們走,我說:我犯了甚麼罪,做好人還犯法嗎?他說:「讓你走,你不走,抬也把你抬去。」就這樣我被他們非法綁架到團結派出所,後被關押在五常行政拘留所。到了拘留所,當時正值春節前夕,被非法騙到這裏的已經有十幾位大法學員。我們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

因我絕食身體極度虛弱,被送到五常市醫院,家屬到五常610找朱憲福、劉曉玲要求保外就醫,在我愛人以工作擔保的情況下,給五常610交了500元,五常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劉芳收了1500元,我被非法拘留70天後釋放。

有不明真象的人不理解說我自私,大過年連家和親人都不要了,往監獄裏鑽。不是的,誰不想和自己的親人闔家歡樂過團圓年,享受天倫之樂,可是,面對邪惡的迫害,我不能違心說假話,背叛師父,背叛大法。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師父無條件地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是大法的受益者,怎能不說句公道話。

善良的人們!清醒過來吧,不要被江氏謊言欺騙了,我們頂著壓力向你講述法輪功真象,目的是消除你對大法的誤解,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同時也正告那些迫害大法及大法學員的惡人,趕快懸崖勒馬,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自己,停止對大法及大法學員的迫害,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學員,給自己一個將功補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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