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通常聽作法是這樣的:被抓去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先觀察幾天,到一定時候朱憲福或蔡振山就找你裝作關心的樣子說看看怎麼整,不能老在這呀等等,這樣他們的意思就傳出來了,意思是交點錢就可能放你出去。這樣你的家屬來的時候就會找主要頭頭(家屬都想讓自己的親人早一點出去)談我們交點錢放他(她)出去吧。這時朱憲福或蔡振山就會告訴你去找付延春談。如果這中間你拿不出那麼多錢或者你要找人做工作,這時那個唱紅臉的朱憲福就該出頭了,他在沒人的時候就會找到當事人,告訴你不要亂找人,找人就找一個,意思就是你要找人就找他,他給你做工作,他的心裏就是我給你做工作你還不得另外再給我點嗎。如果你真找他了,那錢也不會省下來的。這錢到了他們手裏後,這錢幹甚麼了,交國家了嗎?交單位了嗎?沒有。這錢他們三個人就分了。
舉出幾例都是這種情況的:拉林鎮的陳春蘭,被抓後610的頭頭們就勒索錢。告訴說交點錢就不能判勞教了。其愛人交了2000元,可還是被判勞教了。其間其愛人找到610,朱憲福告訴說等陳春蘭不煉時,這錢再給找回去,可陳春蘭(已違心妥協)從監獄出來真找到朱憲福時,朱憲福一口否認,那個付延春甚至都直罵。
拉林鎮的唐淑賢被勒索2000元,關忠玉被勒索4000元,郎淑英被勒索4000元,趙霞被勒索2000元,高景波(已違心妥協)其愛人原來與610已談好交1000元,可當交錢時,付延春變了,說1000元沒法分,太少了,再交1000元吧,沒辦法高景波愛人就又交了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