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情談到精神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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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日】人世間有個情存在,人就是為這個情活著。一切一切都是情。從而這個情就要伴隨我們的修煉的始終。我們只能不去順從它,看淡它,從而放下它。

比較突出的情的問題就是感情問題。比如說未婚弟子結不結婚的問題。從個人角度講怎麼做都行,只要放下它就可以,法中也沒有強制地要求如何做,沒有主張不結婚、也沒有主張結婚,只是講了有關的法理。我也認為我們修煉人必須清楚:我們發出不結婚的那一念的時候,究竟是否帶有「自我執著」在裏面?在修煉中的人好像很難看到這些吧。如果有這種執著,那這麼做是在隱藏執著不放的心。如果沒有,我認為也不應這樣做為好,因為我們是在常人中修煉,也要最大限度符合常人。我們也是在矛盾中去執著心,這樣是最紮實的,不像在深山老林裏修煉,完全避開了塵世的情。(因為也牽扯到大法未來的走向,不能因為我們一時頭腦一熱想怎麼做都行。)

而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常人中,也就是在情中,又處在正法時期,世人在造謠宣傳下又對我們有許多不好的想法、變異的觀念,尤其在這方面尤為突出。我們稍微有一些不符合她們/他們的觀念的時候,這些人就會傳,現在有句話叫「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再加上舊勢力有意這麼安排,以去這方面執著心為目的,來起反面作用。

舉個例子:比如說,我們有不結婚的或者年歲很大了沒結婚,在國外還好說點,可在國內親屬不理解,其他人也不理解,說是我們學了法輪功甚麼都不要了,學傻了或者說「癡迷」。到底出於甚麼動機目的常人根本不會理會的,常人就是看表相的。一般的常人有很多不結婚或結不了婚,或者離異等等,不管如何不好了,常人可能也不在意,但我們不一樣,我們不是要講真相麼,我們不是要和他說麼,如果我們表現得不好(不是真的不好,而是在這些方面不符合她的想法),這些人內心就會有抵觸情緒(我們說我們好,但在他的觀念中不是這樣認為的),可能表面上不說,但心裏不對勁也可能去傳去說。這就可能給我們講清真相帶來難度或損失,也許會花更大力氣去彌補這方面的事。舊勢力可能也會利用這點對我們進行攻擊,從而對世人造成迫害,因為世人認為我們不好了,不符合他(她)的觀念,那世人不是被迫害了麼。

再有,我們在其它方面的教訓我想有很多了吧。比如說我們有的人該去掉的一部份「情」沒去,舊勢力就會製造麻煩。比如說:在勞教所或派出所中,家屬去勸著妥協,哭天喊地,如果我們單一的認為這是在過「情」關,那我們就上當了。我們決不能默認這些東西,因為這是迫害的方式,舊勢力在利用我們情未去為藉口幹壞事。為甚麼哪,世間有這個情,人也都認同這個情了,如果這件事發生了傳出去了,世人就會說我們如何「六親不認」或者「無情無義」(因為現在世間的觀念發生了變異,好壞不分,是非不分了),惡人也會利用這點對我們進行攻擊,給我們帶來損失。當然了,決不能被「轉化」,那是原則問題。還有在家庭中也存在這類問題。如果我們這種執著心長時間不去,那可能就會帶來更大的麻煩,比如說離婚、第三者插足等等,我們也不能認同這些,但是在心理上而不是在行動上,我們必須明確我們的婚姻必須是符合神給定的標準的,而且是從一而終的。法中也明確提到了由於煉功鬧得兩口子離婚了也不行,我想這方面一定要清醒。

所以說我們一定要走正,到該放下的時候一定要放下,而且要在純淨心態下做事,因為我們本身就是真相。一走一過,一思一念可能都有生命在關注著。我們不是要救度眾生麼,如果我們自身的真相沒做好或起破壞作用,又執著著嘴上講的真相,起的效果能會最好麼?

「其實很多大法弟子講真象時說,我現在去講真象,好像現在是去講真象,你平時就不是講真象。救度眾生貫穿在你們現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中,如果大家都能夠認識到、認清其重要性,我想,那可能會救度更多的眾生。」(師父《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註﹕但上面提到的不包括資料點的情況。但我有個感覺就是資料點的同修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同修們都知道資料點的大法弟子付出很多很多了,本來不想說的。因為那些做出來的資料可能帶有資料點同修的信息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是事關重大的。但我想如果狀態不好,停下來學學法或暫時換個人,也是為法負責,為自己負責,因為資料點的擔子太大了。)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當之處請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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