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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川市馬口派出所惡警幾年來對我的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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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7日】我是從1997年開始學習法輪大法的,自從修煉大法之後,原來病魔纏身的我變得身強體健,那些病都神奇地好了,從此以後,我更加堅信法輪大法。

自7.20後,漢川市馬口派出所幹警到我家去過多次騷擾,尤其是99年10月19日,馬口派出所廖建國到我家去東張西望,發現我在房裏,他認為我是在煉功,猛將房門推開,在我臥鋪上亂翻,發現一本《轉法輪》,怒氣兇狠地將我使勁一推,並把一本新的《轉法輪》甩在我胸部,口裏說:「你在找死!」等許多髒話。

99年11月29日,馬口派出所徐三華等人到我家,惡言惡語地威脅我,目的是想讓我害怕,知難而退,並撒謊說:「漢川煉法輪功的槍斃了幾個人,你們不准煉。」我善意地反駁了他們,他們於是便怒氣沖沖地把我送到馬口派出所見英實。他聲稱:「我是所長,我說了算。」他還變態地要求我罵師父,我未理他,他又不耐煩地說:你寫個保證決裂。我沒有寫,因未達到他的目的,當夜11點鐘,送我進漢川第一看守所,關押30天,並要我交1800元罰款。

2000年10月21日,我因發真相資料,被馬口派出所發現,當天馬口派出所來了幾個人,擅自闖進我家,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對我家進行抄家,任意毀壞物品翻箱倒櫃,在我家中肆意破壞,把我與幾個同修存放這裏的全部大法書籍、資料、影碟機,收錄機,坐墊等……全部強行拿走,當晚把我送往漢川一看,我家裏只有兩個十歲左右的孩子,沒人照看,據說兩個小孩痛哭不止(我女兒在東北打工,托我照看他們),漢川公安局罰我1500元款。試問我沒有犯罪為何要罰款?我只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做個真正的好人,這有甚麼錯?直至2001年7月4號惡警才放我回家。

2001年7月19日,正值炎熱的夏天,我女兒托我照顧她的兩個小孩和另一個小孩(當時正是放暑假期間)。馬口派出所英實和幾個人,夜晚11點多鐘到我家來喊我開門,我知道他們來意是想把我抓走,英實說:「你不開門,我將門砸爛。」我老伴沒有開門,並大聲說:「我老伴坐牢八個半月,剛回家十幾天,你們又要抓他走。」英實說:「你不開門,我將門砸爛。」我老伴怕開門把我抓走了,在二樓準備往下跳,我迅速將老伴拉住,幸好周圍的鄰居聽見後都來觀看,並指責他們,他們才勉強溜走,才免去了這場可能發生的災難。

一天深夜約兩點多鐘,我和老伴叫一的士到兒子那裏去,隨身帶兩萬元錢幫助兒子維修房子,車行至馬口加油站,被惡警拉住後回派出所牢號過了一夜,我向他們解釋說:「我們是到兒子那裏去送錢幫他們維修房子的,你不信,兩萬元還在司機那兒放著呢?」(因我們在派出所關押司機已回家去了)他們知道後迅速將放在司機手裏的1.95萬元錢拿來扣押,次日天亮,將我們送往漢川二看。

據縣內部消息,7月20日是敏感日,全國性搜查法輪功修煉者,不准外出,怕上天安門,邪惡之首近似於瘋狂地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體現了他們的恐慌與懼怕,及自身是多麼的邪惡,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當我老伴說:「家中還有三個小孩要我們照顧。」他們中有人說:「餓死他們。」可見,他們是多麼的惡毒,心中沒有半點善念,連老人、小孩子都不放過,我老伴被非法關押75天,我則被關押195天。

在被關押中,有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打坐,被執班幹警馬大發看見,他勃然大怒,將獄中的那把鑰匙環猛擊我的臉和頭部十幾下,暴怒地聲稱:「打死你。」當時我的頭部已打得失去了知覺。

在被關押的日日夜夜裏,我整天聽到的都是那些警察的大聲吼叫。

2002年9月30日,我與一同修傳看修煉資料,不料被惡警廖建國看見,於是我倆被帶到馬口派出所關押,廖建國非常仇視我們,便使勁一反掌把我的腰部猛擊一下,我當時腰部劇烈疼痛,在監號地上躺了一個多小時,同時惡警徐三華將我的手錶、眼鏡皮帶拿走,然後把我拽到警車上,送往漢川一看,關了9天牢獄。

在這場邪惡勢力對法輪大法和大法大學員最殘酷的迫害中,邪惡的謊言,毒害了無數的眾生,矇蔽了無數不明真相的中國人,正告派出所,監獄中的一些惡警及仇視大法的人們,我們法輪大法學員為甚麼要講真相,不是要辯論或說服別人,而是要以真相清除你們頭腦中因謊言灌輸的仇恨,我們不是你們的敵人,我們修煉者也沒有敵人,雖然我們受了種種的迫害,我們都不記恨別人,只是希望你們接受大法弟子的善意勸告,收到散發的真相資料認真地看一看,問問自己的心,喚醒自己的心,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的未來掌握你們自己的手中,覺醒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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