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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豐市方強勞教所的苦役和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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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5日】2000年10月我被南京610歹徒非法勞教1年零6個月,罪名是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多數大法學員也都是因為講真相,而被冠此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在看守所我提出申述,就因為拒不放棄信仰,被當地610強行送至江蘇大豐市方強勞教所。送到勞教所時,我們還被看守所的押送警察勒索午餐費100多元。

在入所隊中,每天要軍訓,並要求寫所謂的保證,並由勞教人員看守負責,有些大法學員煉功就被毒打,罰站,跑步等。惡警還以種種利益誘惑某些大法學員,試圖讓其放棄修煉,均未得逞。

後來我們都被分到各大隊下,我被分到一大隊。時至寒冬,第二天惡警就強迫我們去挖河泥,早上7點出發,一直幹到下午5、6點鐘,中午就地吃一盒米飯,菜就是一點湯,經常是泥沙蓋飯,吃完飯馬上又開工,這是嚴重摧殘勞教人員的身體。大家回來都已精疲力盡了,渾身裹著黑泥,也沒力氣去洗,有個吸毒的勞教剛到門口就累的坐在了地上,說「太苦了……」!

第二天繼續,因為我們是新來的,所以一早去工地的時候還要負責抬著挖泥的工具,本來體力就跟不上,加之肩膀被鍬壓得疼,走半個多小時到目的地就已經渾身酸疼,腿也已經有些軟了,還要繼續挖泥抬泥。由於當時悟性不夠,覺得煉法輪功的不能退縮,應該「表現好」,所以符合了舊勢力邪惡的安排,消極的承受著。肩膀很快就磨破了,早上起來內衣和著血塊和肉粘在一起,穿衣舉手一動傷口就痛,經常是弄得傷口裂開。在冰水裏抬泥上岸時,肩膀與木棒磨挪著更是鑽心的痛,但稍一放慢,就遭到勞教犯人與惡警的謾罵,甚至體罰(其實包夾法輪功的勞教犯人是有意這樣做的)。很多人這時還是穿的布鞋,一抬河裏的泥水,就被打的冰濕,我們要求買膠靴,可警察藉口推托,還說「你們這些練法輪功的,就是讓你們吃點苦。」有很多大法弟子被折磨得面目黝黑,渾身是傷。我一個年輕小伙子,當時腰也傷得厲害,長期直不起來,還要去超強度勞動。有些五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惡警也不放過,經常謾罵、恐嚇、體罰。後來大家起來抵制這種迫害,有些大法學員絕食,卻被他們強行灌食,大法學員痛苦不堪。惡警讓大法學員去挑大糞,到田裏撒農藥,長期泡在水中,使其腿長期腫著,幹重體力超強度農活。特別堅定反抗迫害的大法弟子被關禁閉,不讓坐,體罰站幾天(吃飯睡覺都是如此),使用電警棍……有些法輪功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在七大隊,他們變本加厲,帶隊警察經常唆使勞教打罵法輪功學員,加重其勞動量,晚上還經常來給我們上所謂的政治課,讓我們站著,不讓休息。法輪功學員晚上和勞教犯人擠在一張單人床上,說是預防我們晚上煉功,一煉功,就遭到打罵。身後隨時隨地跟著兩個「包夾」,連上廁所也要看著,不能和其他人說話,使我們沒有任何自由。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某些警察還指使、縱容勞教人員打罵堅定的大法學員,加重迫害,有時甚至還親自動手。他們知法犯法。在精神上也慢慢折磨我們,時不時給我們灌輸邪惡言論,洗腦。對有些法輪功學員採取車輪戰術,使他們不能睡覺休息,對有些學員使用電警棍,甚至幾隻一起上,直接電擊敏感部位(嘴,腋下,脖子……)據統計當時超過20%的法輪功學員被電警棍折磨過。這些都是惡警赤裸裸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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