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安徽淮南張玉蘭因信仰真善忍屢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法輪功學員張玉蘭,女,今年45歲,家住皖淮南田家庵區陳家崗八所院內3號樓1單元3室,家庭電話號碼0554-6664823

張玉蘭是1995年開始煉習法輪功的,1995年春節期間,張玉蘭到同事家去玩,在同事家看到了李洪志師父的照片,照片上師父慈悲祥和,於是她急忙向同事借了師父的書《中國法輪功》修訂本拿回家捧讀,張玉蘭深深地被李老師訴說的法理所折服。就這樣,張玉蘭學煉了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之前,張玉蘭脾氣不好,早先玉蘭和丈夫不在一地工作和居住,之後工作調動到了一起,有了家務的羈絆,有了孩子的拖累,夫妻二人由於互相忍讓體諒不夠,吵吵鬧鬧的事就成了家常便飯,甚至於後來二人關係一度呈現緊張狀態,玉蘭哭哭啼啼的不願回家,搬到辦公的地方去居住。學煉法輪功後,玉蘭明白了,凡事都要先找一找自己哪裏沒做好,先要修正自己,於是工作中、生活中,玉蘭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有好處先讓別人,苦和累的活自己搶著幹,再也不和丈夫吵架了,家庭生活和睦了,生活變得舒心起來。

1999年7.20,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誣陷造謠鋪天蓋地而來,玉蘭實在想不通,法輪功教人心向善,修心修德,那麼多煉功人道德水平提高了,身體健康狀況大大改善了,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怎麼能被肆意誣陷呢?玉蘭決定要去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時,丈夫看到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怕玉蘭也去,不但在經濟上控制她,還請了親朋好友看著玉蘭,但甚麼困難也阻攔不了玉蘭的決心。

1999年12月19日,玉蘭帶了一些饅頭和鹹菜疙瘩,騎著平時上班的自行車隻身一人踏上了由安徽淮南到北京的上訪之路。當時正是寒冬臘月天,天氣冷啊,真冷,風真大,玉蘭餓了啃兩口凍的邦邦硬的乾饅頭,渴了喝兩口向路邊人家討的水,天黑了就住路邊最便宜的小店,二、三元錢住一宿的大通鋪,就這樣,張玉蘭騎著自行車,騎呀、騎呀,頂著風霜雨雪,披星戴月,沿路打聽著去北京的方向。整十天,張玉蘭終於來到了北京,來到天安門廣場。開始時警察和「610」無論如何都不相信玉蘭是隻身一人騎自行車到北京的。

張玉蘭來到了北京,把自行車停放在一個店鋪門前,隻身一人在天安門廣場信步而行,沒多一會,她就被警察圍住了,警察知道了玉蘭是煉法輪功的,二話沒說就把玉蘭帶上了警車,玉蘭看到警車旁邊還有一些人,都是法輪功學員,警察為了把這些人帶上警車,就對這些人拳打腳踢,一個戴眼鏡的女同修被打翻在地,眼鏡被打飛了,警察把這些人打得在地上滾、爬,穿著大皮鞋往他們臉上踢,口裏吐著不堪入耳的髒話,這位女同修的臉都被警察打變形了。

張玉蘭被帶到前門派出所,沒想到這裏更慘無人道,玉蘭看到有法輪功學員被帶進單間慘遭毒打,打人聲音和慘叫聲音在走廊就能聽到,玉蘭被帶到裝有鐵欄杆的留置室,惡警不准吃飯喝水,不准上廁所,不准說話,幾個年輕的警察看守在那裏,口裏不斷的吐著污穢不堪的語言,大聲罵人,他們隨意打著留置室裏的人,誰要說話就大打出手,有一個同修暈過去了他們也不管,還在那裏說難聽話,就這樣,幾個小時後,玉蘭就被帶到了淮南駐京辦。

1999年12月31日,張玉蘭被帶回淮南,惡警沒有讓她回家,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但卻被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吃的是鹽水煮豆芽、夾生的糊米飯,門窗沒有擋風玻璃,被子薄如煎餅,污穢不堪,下雪了,屋裏飄的都是雪花,喝的是凍冰的自來水,自來水管鏽了,流出來的水發黃。在這裏,玉蘭的臉都凍爛了,有的同修凍破了手,就這樣,玉蘭被關押了30多天,在這期間,玉蘭家向拘留所交了580元錢,向「610」交了3000元錢沒給任何收據,還另外承擔了玉蘭回來的車費300多元,「610」還讓玉蘭的丈夫寫擔保書,保證不讓玉蘭煉功,不讓看法輪功的書,不讓與外人接觸等,還要讓玉蘭家裏交2000元錢治安拘留釋放玉蘭出來的保證金。公安局和「610」這一系列的做法完全都是違反法律的。

2000年2月1日,玉蘭被釋放出來。玉蘭的丈夫實在承受不了公安局和「610」向自己家庭施加的壓力,在領導的默許下,托私人關係,於2000年2月15日(正月初七)把玉蘭騙送至精神病院,騙玉蘭說是出去遊玩,把她騙上一輛車拉到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病院)被五、六個彪形大漢拖進了精神病院,玉蘭傷心地哭了,在這裏,玉蘭被電棍逼著強行灌藥,就像打仗一樣的灌,被強行注射藥物,醫生知道她是煉法輪功的,就給她安一個「氣功精神障礙症」,不允許人來看望她,嚴格的控制著她,單位的保衛處長曾來過,保衛處長說,做不到保證不煉法輪功就別想回家。玉蘭沒有精神病而被強送精神病院,公安局、「610」都知道,田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索明輝說「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就是精神病,就該送精神病院」。一個多月後,由於玉蘭的丈夫身體不好要做手術沒人照顧,玉蘭才被接回家,玉蘭在精神病院備受折磨。

張玉蘭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5月在公安局和「610」施壓下,工作單位不得不對她進行開除公職留用察看的處理,玉蘭被安排去打掃衛生,與農民工一起去種樹種花,每月給240元生活費,僅是過去每月1000多元工資的零頭。就這樣也不得安寧,2001年8月6日,「610」和警察來到玉蘭家,強制玉蘭到洗腦班去洗腦,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洗腦班是非法拘禁,玉蘭在那裏二十四小時被監管,沒有一點人身自由,惡警不讓和外人接觸、說話,不讓出房間門,強迫每天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宣傳,聽一些「610」雇請來的所謂的幫教的胡言亂語,被她們整日圍攻。那個「610」的主任許彬邪惡的說:「我就是法律,我說把你怎麼樣就怎麼樣,我說了算,我叫你們單位領導怎麼樣你就怎麼樣你,我叫你家的人給我滾多遠他就得給我滾多遠。」

一連幾天,許彬都請公安分局政保科的王科長夜裏12點以後來審訊張玉蘭,做記錄、按手印,搞到凌晨四點、五點多才罷休,他們搞精神折磨、車輪戰、疲勞戰,玉蘭遭受的身心折磨其痛苦難於言表。玉蘭堅決不說假話,不寫轉化書,十幾天後,「610」和警察看到轉化不了玉蘭,就像瘋了一樣氣急敗壞,姓蘭的警官把玉蘭兇狠的從椅子上拽起來讓她在牆邊站著,其它惡人還說玉蘭沒有禮貌。長時間以來,玉蘭除了上班就在家搞家務,出門買菜都是丈夫跟著,現在,他們又無故把玉蘭送進了拘留所,拘留原因寫成是「擾亂社會治安」,他們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玉蘭,在嚴重的執法犯法。2001年8月17日至9月2日,天氣最熱的時候,玉蘭在沒有任何防蚊措施的拘留所度過,沒日沒夜地忍受著高溫酷暑,蚊蟲叮咬得徹夜難眠,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堅持真理做個好人就這麼難嗎?

2001年4月,「610」和七、八個警察又找上門來,又綁架強送張玉蘭去洗腦班,和上次情況一樣,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非法拘禁,不讓睡覺,搞精神折磨,一關又是十幾天,邪惡之徒無法動搖張玉蘭,無奈又把張玉蘭放了回來。2002年4.25,是「610」所謂的敏感日,派出所的警察又第三次送玉蘭去洗腦班,面對玉蘭的堅韌,「610」的頭子感受到了無奈,他們心灰氣餒,感到玉蘭這裏沒有空子可鑽,當天就放玉蘭回來了。據玉蘭工作單位的領導開會宣布說,「610」以辦洗腦班為名義,先後向玉蘭的工作單位索要了好幾萬元錢,「610」這樣向企、事業單位收斂索要錢財完全是違法的。

現在,張玉蘭堅定的在法輪大法中修煉。正的就是正的,邪不壓正,任何人對法輪大法的誣陷造謠都是徒勞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