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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安縣惡警張宇、徐紹斌等人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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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九九年九月中旬,我因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欲進京上訪,被當地派出所送到農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被當時的政保科長劉尚寬勒索現金800元,家屬才把我接回家。同年10月因一句「煉」,繼續上訪,第二次被拘留19天,非法關押,強迫勞動。

2002年6月4日,當地派出所張宇帶領手下在無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搜查我家,致使我與愛人流離失所數月。同年10月我與愛人回家收割,10月31日當地派出所所長張宇帶人把我與愛人綁架到農安看守所非法關押。11月4日,農安縣政保科行動組組長徐紹斌以提審為由毒打我夫妻,當日17時左右,我被提出號外,徐紹斌把我上衣往上一翻蒙上眼睛,坐專車大約一個小時,下車時我從衣縫看到牆上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當時我被蒙得虛脫,被徐紹斌等四人抬上二樓,強行摁到老虎凳上迫害了我半小時。我被打昏後,被拉到中日聯誼醫院打了兩針,又拉回南關區分局繼續迫害。我也不知多長時間,把我拉回農安看守所裏已換了第三班崗(大約12點多)。同年12月19日徐紹斌又來提審我,用2X2木方約2米長打我,用折斷一方往我臉上戳,把臉都戳出血了。12月20日徐紹斌把我夫妻與同修共10人送朝陽溝和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我們受到非人折磨和迫害。

自99年7.20以來,當地村委會三番五次隔三差五來我家,讓簽不修煉保證,當地派出所還兩次到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行搜查。我向他們要搜查證時,他們揚言:對你們不用搜查證,怎麼辦都不犯法。還說:就是整你們過不好年,就是折騰你們能咋的?

對此我想對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說:大法制約一切,歷史總會有一個了斷,善惡到頭終有報。奉勸你們快醒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不要為了一時利益毀了自己的未來,投向那萬劫不復的深淵。

徐紹斌,電話:0431-3223407,3217868,手機135960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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