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才:西秀區原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610辦公室)頭目,現已退休。他是西秀區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領導者、組織者、指揮者,他夥同區公安分局政委楊築凱等人,將西秀區法輪功學員抓去勞教、勞改、,並吹噓、讚賞勞教所整人的惡毒手段;4次將上百人次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黑石頭洗腦班,妄圖逼迫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將若干人次法輪功學員關進拘留所、看守所;指揮將法輪功學員魏亞男、郭永仙分別判5年、3年徒刑。在洗腦班及其他場合多次公開辱罵法輪功創始人,辱罵和威脅法輪功學員。就在2002年初的洗腦班上,還把市公路局的羅大照大罵一頓。其各種言行很像黑社會老大。
譚志安:男,40多歲,現任西秀區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610辦公室)頭目,是現在西秀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領導者、指揮者。自接任李有才以來,多次組織指揮在黑石頭、各辦事處辦洗腦班,逼迫學員寫不修煉保證,指揮下屬拿著打印好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威逼學員簽名或逼家屬簽名,並藉機敲榨錢財,還將學員張輝、羅大照、羅培祥張學革等多人抓到中八洗腦班,帶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擾亂。惡人譚志安指揮將學員徐家榮、陳華分別判7年、3年勞改,並且仍在繼續作惡。
楊築凱:男,40多歲,臉色青黑,現任西秀區公安局政委,是迫害法輪功的領導者、策劃者、直接指揮者,直接指揮該局一科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送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抄家、用特務手段跟蹤盯梢、監視、監聽電話,在洗腦班上辱罵法輪功創始人以及法輪功學員,並威脅說要把法輪功學員送去看守所打死。西秀區法輪功學員的受害案樁樁他都脫不了幹繫。
余保憲:男,40多歲,原西秀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2003年被撤職調到國安局,撤職原因其親戚說是犯了錯誤(據說是亂搞男女關係)。他在任期間,直接組織指揮、親自帶領一科惡警對西秀區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關押、非法審訊、送勞教,將郭永仙、陳華等4人抓去勞改,還勒索罰款、保釋金,到各廠礦、市區到處抄家,非法搜走法輪功學員(甚至家人)的合法財產、身份證、工資存摺等。
李林:男,40多歲,西秀區公安分局一科副科長,親自參與、帶領、指揮張健、岳彩琦等惡警抓捕法輪功學員關進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到市區、廠礦到處抄家,寫文章誣蔑法輪功,非法審訊。在有關領導通知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學員時,他故意拖延,直到等得(實為敲榨)一條香煙後,才去放人。當他去學員家騷擾遭抵制時,就大耍潑皮作風,用棍子敲打門窗,嚇得家中小孩啼哭不止。此人表面有時偽善,其本質陰險狡詐。
呂詠梅:女,30多歲,現任一科副科長,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兇手,帶領婁華等人到處作惡。長期以來,積極抓捕法輪功學員到看守所、拘留所、洗腦班、勞教所,到處抄家,用惡毒下流的語言辱罵女學員,並威脅說要打女學員。
岳彩琦,男,30歲左右,原一科警員,現為華西派出所副所長,是迫害法輪功的得力幹將。在一科期間,緊跟余保憲到處抓人抄家(常炫耀他們抄得多少電腦等),抓學員關到勞教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積極充當炮灰。現在派出所仍積極迫害轄區內法輪功學員。
張健,男,20多歲,一科警員。常跟隨李林到處抓人、抄家。曾在洗腦班向徐軍、李林等上告學員煉功,召來大批酒氣熏天的惡人行兇,導致魏亞男被處拘留15天,其餘學員受治安處份。
李開祥,男,近50歲,原北街派出所副所長,因故被撤職後到一科,辱罵、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在洗腦班上威逼法輪功學員寫保證,與惡警余保憲、李林等到處抄家、抓人。此人滿臉橫肉,長得像劊子手,品質惡劣、流氓成性,其同事說他在農村當公社書記時,雞狗都怕他,因他一下鄉就宰雞殺狗來喝酒,不幹正事;在北街派出所坐收坐支;在洗腦班上玩撲克時,當著眾人的面伸手到桌子下亂摸某公司派來的女「幫教」,遭到該女性責罵後,稍停後又繼續伸手下去亂摸,直至該女性生氣才收手。現被抽到華西派出所。
王忠:男,40歲左右,東街派出所警員,是迫害該轄區法輪功學員的主力,把學員抓進拘留所、洗腦班,還參與抄學員的家。有一次,他與副所長蔣××一起在大街上強行綁架一學員到派出所取指紋、照像、建檔案,在路上掐該學員的脖子,後又將該學員送到公安分局。強行敲榨該片區進京上訪人員的錢1500元,說是交給公安分局一科作鎮壓法輪功的經費,但一科說沒收到王忠交的錢。
金加勇:男,30歲左右,東關辦事處綜治辦工作人員,是該辦事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力。多次將大法弟子抓進洗腦班,逼迫大法學員在他們打印好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上簽字,並威脅一做生意的學員說:你不簽就叫你的鋪子開不成。有一次通知警察將講真象的學員抓進看守所關了兩個月。
王國奇:男,50多歲,在區司法局工作。此人一直是在洗腦班誣蔑、誹謗法輪功的黑手。每期洗腦班他都是主講。前面講《憲法》,後面念一些與《憲法》相矛盾、相反的法律條文、法規、文件,學員給他講真象,他不聽,要他解答問題,他說只管上課,不管回答問題。有一次被學員問得無言以對,倉惶而去。此人執迷不悟,一味行惡。
景同善:男,近60歲,在區民政局工作,後被抽到「維穩辦(610辦公室)」參與鎮壓法輪功。抓學員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誣蔑破壞法輪功,威脅法輪功學員,逼學員寫保證。經常跑到學員單位胡攪蠻纏,曾遭到某單位一領導的抵制,心中極為不快。
紫雲縣:熊元忠:縣委副書記,一手操縱本縣各級破壞法輪功和迫害學員的工作。
公安局一科科長楊利順、副科長汪勇、警員高靜:是破壞法輪功和迫害學員的具體執行者,已將該縣學員曹永昌、韋興志、王尚春、王尚英抓送勞教,將曾燕、寇金琴抓關在看守所,抄走曹永昌家中大彩電、VCD、公放等大量財物。2001年還抓捕了到該縣散發真象資料的魏亞男、郭永仙等,導致魏、郭二學員被判5年、3年的徒刑。
關嶺縣公安局一科科長張勝,非法將付洪烈(男,60歲左右,個體戶);陶國瓊(女,40多歲,小學教師);陳慶楠(女,30多歲,畜牧局職工)抓送勞教。又非法關押大法弟子康翠蓉(女,60歲左右,關嶺縣中醫院醫生);蔡道芬(女,56歲,關嶺縣鹽業公司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