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一被關進那裏,他們就非法地強制搜身、照相、取指紋、掌印、洗腦、奴役勞動(包括讓老年婦女裝卸、運煤百噸以上)。長期關押大法弟子的房間又潮又暗、空氣混濁;夏天又悶又熱,蚊子成群;冬天門窗露風,又陰又冷。並且常年不能洗澡,許多人身上都長滿了疥瘡,又疼又癢。他們還對大法弟子進行24小時不間斷的監控,包括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就連晚上洗漱時間都不放過。所長張海卿就曾在夏天洗漱時間趴窗無所顧忌地看女監室,連起碼的道德都沒有(夏天洗漱時間應是女警巡視)。
還有,看守所的伙食極差,伙食標準每天不足三元,卻要勒索十元伙食費。2000年、2001年期間,看守所不間斷地關押大法弟子,人數最高時達60多人,少時也二、三十人。時間最短的一個月,大多數超期關押至二、三、四、五、六個月,多的達半年以上,而且許多人被反覆關押,最多的達七次。幾年累計下來,關押過幾百人次的大法弟子。僅伙食費一項看守所就勒索了多少黑心錢?
在那裏,大法弟子的人身安全是得不到保證的,隨時會被管教辱罵、恐嚇、威脅、體罰、毒打、甚至酷刑折磨。惡毒的手法有:
1)大吊掛,反銬雙手,懸空吊掛,被吊者十分痛苦,汗如雨下,雙手麻木,,無知無覺,重者可致殘;
2)上繩吊掛,把人捆綁,上下拉動,幾個來回就致人失去知覺,有的被吊長達5小時,痛苦至極;
3)大背銬,就是將一臂從肩頭拉過,將另一臂從腰拉過,拉到一起後緊銬在背後,在背與臂中間再塞上酒瓶、木板,使手銬扣緊肉裏,鮮血直流,此酷刑令人極其痛苦,非常歹毒;
4)把上衣扒光,用皮帶蘸涼水鞭打,重者血肉模糊,皮肉可沾掉;
5)用細繩捆綁全身用力勒,此刑可致人痛苦得呼吸困難,全身青紫,傷痕累累;
6)用打火機燒,用煙頭燙。……
7)長時間不讓睡覺;
8)關鐵籠子;
9)冷凍,把大法弟子關在冷屋子裏幾天、十幾天、二十幾天;
10)拳打腳踢,擊打頭部,用木板擊頭,直至打暈;打耳光,打腫,用木棍打耳光,打變形;打大腿肚子,呈黑紫色,不能行走;
11)罰站,包括站弓步和戴手銬罰站;罰跪,包括在小腿肚子上壓木棒,然後上去兩個人踩;
12)實行用髒布堵嘴;用鞋底打腳底,直至打腫不能走路;
以上酷刑,許多被關的大法弟子都曾受過,就連50多歲的婦女惡徒們都不放過。大法弟子被折磨後,有的留下了常年不去的傷痕;有的長期頭痛,失眠,至今未癒;有的出現生命危險,連搶救的醫藥費竟還讓大法弟子家屬出;有的迫害致肺結核,他們怕承擔責任,匆忙放出,該大法弟子竟昏死在回家的路上達上小時之久,僅以賠償5000元匆匆了事。
凡此種種惡行足以令人震驚、髮指。
主要的犯罪惡人有:
山海關拘留所所長,張海卿;惡警,王永恆、王洪兵、趙寶祥(此人已調至區公安分局)、付卓。山海關拘留所電話,0335-5021427。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為此,山海關全體大法弟子奉勸所有做惡者,趕快懸崖勒馬,將功補過,否則,惡報到時,悔之晚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30/46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