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的一天晚上8點多,公安分局惡警闖進我家,不顧家中年僅14歲的妹妹和11歲的弟弟無人照顧,將媽媽綁架。無奈年幼的弟、妹在無人照拂的情況下過了一天。當地功友得知情況後,將弟弟、妹妹接走。可沒過幾天,幾個惡警又闖入功友家行惡,拿著手槍指著幼小的弟弟,妹妹在驚嚇中從二樓跳下,摔傷了腳。惡警將妹妹押送進醫院,弟弟則在陰冷潮濕、遍地屎尿的大牢中被關了一夜。惡警得知我在外地縣城讀書,就將他倆給我送來,還沒見我的面,扔下他倆就走了。我還是一個連自己都顧不過來的學生,卻不得不負擔家庭的重擔,正是那打著「公安」的旗號、卻人性全無的惡徒破壞了我的家庭,剝奪了我們姐弟應該擁有的單純和快樂。
後來,弟弟寄養在姑姑家中,妹妹住進了學校,我則在另一學校讀書。身有殘疾的父親為供我們上學,只得遠赴外省打工,媽媽被非法勞教兩年。我們好端端的一個幸福家庭被那個政治流氓集團害得妻離子散、四分五裂,我們幾個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這幾年媽媽修煉大法,身心獲得健康,我們姐弟三人也處處要求自己做符合「真、善、忍」的好人,是學校裏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如今卻遭到如此無法無天的迫害,做好人有甚麼錯呢?觸犯了哪一條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