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杜淑雲進京上訪,被鄉政府書記高金龍接回後,送進了縣看守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出來後由鄉政府罰款五百元,以後每到「敏感日」就被鄉里逼迫寫「不煉功」保證,被監視,沒有安寧日子。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夜晚,鄉派出所所長杜志剛、副書記湯佔寬等人領著縣公安局的、村幹部、還有鄉里的幾個人員,大約十幾人到杜淑雲家,以她印刷大法真相資料為由,搜抄資料並抓人。當晚,因杜淑雲在鄰居王玉梅家過夜,不法人員沒抓著人,他們搜走了部份大法書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凌晨,由於惡人舉報,鄉里除了兩名職員沒參加之外,其餘全部出動,另加兩名縣刑警隊的人,乘三輛汽車到杜淑雲的親家三合村,強行帶走了她,送往縣看守所。由市公安局直接參與審訊,從家搜走電腦一台,複印機一台,價值一萬多元。被定為國家大案「環京二號」,非法判刑十年,現關押在縣看守所。
自杜淑雲被抓後,其家中也遭到了嚴重的迫害
一:在三合村抓杜淑雲時,把她親家家裏搜了個遍,以搜出土槍為由,抓走了她親家,關進縣看守所十五天,罰款、送禮花了共兩萬元。
二:在鄉政府、派出所,惡警對杜淑雲的女兒女婿、丈夫分別進行審訊,又讓杜的女婿交罰款四千元,杜的丈夫交罰金六千元[只湊夠四千二百元],如不交現金就把人帶走。逼得另一個未出嫁女兒四處求人借錢。他們家本來就很貧困,平時靠杜淑雲做裁縫活為生,房子都是租的,家中連個像樣的家具都沒有,這次更是負債累累。
三:因為杜淑雲被抓時在鄰居王玉梅家留宿一夜,王玉梅家被勒索近八千元,不交款就抓人。
明是非的老百姓都說:「放著壞人不抓,專治好人,肯定是那些人又缺錢花了。這是甚麼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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