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教所的非人折磨
2001年2月4日,宋旭被非法抓捕,送往鄭州白廟勞教所,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在這期間,遭到非人折磨。2月9日晚惡警們把宋旭的手腳拴在鋼床的兩頭,用襪子塞住嘴,然後把床弄翻,整整吊了九個小時,手腳腫得都看不見繩。宋旭疼痛難忍,嘴又被塞著喊不出來。第二天隊長才用剪刀把繩子弄斷,又用手抱著他的腳惡毒地晃動導致他鑽心的疼痛,使他的腳從此不能走路。在宋旭不能走的情況下,要上廁所,當時氣溫零下十幾度,他們把宋旭的衣服脫光,兩個人,一個拉胳膊,一個拉腿,把他抬到水泥便池上,解完手後,它們先用木棍搗他的肛門,接著用冷水管沖。這就是全國聞名的「模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幫教」!
為抗議無辜遭受的迫害,他開始絕食,在此過程中,惡人們用開口器撬開他的牙,向鼻孔灌食鹽水。絕食持續了70多天,到6月中旬,宋旭體質越來越差,高血壓不到70,低血壓20多,生命危在旦夕。勞教所害怕擔責任,騙宋旭的家屬寫個申請,說給辦保外就醫,可當家屬交了申請後,他們卻與市公安局、金水區公安分局串通,根本就不給辦理手續,直至宋旭生命垂危,他們往醫院裏一送就不管了。
* 惡徒的狂言成了法律
在2002年底,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夕,不法人員加緊了對宋旭及其家人的騷擾。鄭州市公安局、社區的幹警和居委會人員三番五次地到宋旭家進行所謂的家訪,金水分局國保科警察幾乎天天到宋旭家。金水分局局長楊玉章為找不到宋旭,大發雷霆,惡狠狠地說:「這次再抓到他,非判他十年不可!」
2002年11月10日,宋旭去看一位出院康復的朋友,途中被惡警揪著頭髮,扭住胳膊綁架至鄭州市公安局。在那裏,惡警用疲勞戰術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一瞌睡就打,給他戴上腳鐐手銬,拉著腳鐐在水泥地上來回拖他的身體,手掌都磨爛了。惡警還用「倒穿羊」的酷刑折磨他。在市局七天,幾乎沒一天不挨打。除了BB機被他們打壞以外,沒有在宋旭身上搜到任何東西,卻將他如此摧殘,法律被這些所謂的執法者踐踏得片甲不留,他們的作為猶如一群披著警服的土匪。面對這種非法和無人性的迫害,宋旭開始艱苦卓絕地絕食抗議。
2003年3月7、8日,在金水區法院刑庭二樓的一個小屋子裏,一場踐踏法律、人權,迫害善良無辜的罪惡在這裏上演了,在不通知家屬,沒有旁聽,僅幾個警察在庭,竟非法秘密地對宋旭判11年刑!事後,文化路派出所指導員王某曾告訴宋旭家人:「你們不要上告,告訴任何人都是沒用的,宋旭的案翻不了。」為甚麼不敢公開庭審?也不敢告訴家屬,更不敢讓百姓旁聽?由此看來,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狂徒的一句話就成了法律!
* 請善良的人們關注危在旦夕的大法弟子宋旭
據悉,宋旭自2002年11月10日被抓以來一直絕食抗議,身體極度虛弱,骨瘦如柴,整日在床起不來。在他絕食50多天時,曾出現酸中毒,被送往醫院搶救,還有眾多武警把守,不准人們探視,其中有幾位朋友因打聽他的下落,被抓進拘留所關押,這是甚麼邏輯?對這樣一個文弱善良的青年和幾個百姓他們為甚麼如此害怕呢?因為他們害怕迫害宋旭的事實被曝光!害怕明白真相的人們譴責他們!更害怕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證據外漏而被繩之以法!
日前,宋旭被關押在新密縣的一座監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命垂危,其家屬曾多次要求保外就醫,均遭拒絕。按法律規定,即使是嚴重的刑事犯也有保外就醫的權利。宋旭只是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者,想健康身體,做個道德高尚的人,何錯之有?就將其人權剝奪殆盡,置之死地而後快?
在此呼籲社會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幫助飽受非人折磨、生命危在旦夕的大法弟子宋旭,讓我們為共同維護正義與良知盡一份心。同時在此正告江氏犯罪集團的追隨者們,趕快將功抵罪,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和家人贖回未來,否則等待你們的將是天理的懲罰。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3/46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