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縣人民藥廠的法輪大法弟子趙玉霞2000年12月根據國家憲法規定去北京上訪,盡一個公民對國家和政府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向國家政府反映法輪功被造謠誣陷迫害的真實情況,但是卻被新鄉縣公安局於2000年12月17日非法勞教三年(責任人是縣公安局國保科王永波),被送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遭受無故殘害,現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不成人樣,於2003年12月16日非法勞教期滿後,卻又被無理加期1個半月,2004年2月3日又到期,卻還被非法超期羈押在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至今情況不明。
我們強烈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善良民眾都關注此事,強烈要求新鄉縣公安局立刻釋放無故勞教和超期羈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大法弟子趙玉霞。
同時呼籲釋放新鄉市法輪大法弟子(134廠退休職工)王開英,她因合法上訪而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至今和趙玉霞一樣到期而被無故超期羈押。
我們強烈呼籲社會各界有道德、有正念的善良人士給予支持幫助,促使她們早日走出勞教所魔窟,結束這場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制止這種無故打擊善良殘害自己同胞的不正常犯罪行為。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5/45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