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八里河省女子勞教所惡警的犯罪記錄
河南省十八里河省女子勞教所以邪惡著稱,惡警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使這裏充滿著血腥。
惡人惡行
主犯:
武宏孺,男,勞教所所長
周曉紅,女,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
高明旭,男,所長
王燕,女,所長
郭紅岩,女,管理科科長
陳蘭英,女,警械科科長
犯罪記錄:直接策劃對勞教所全體法輪功學員的「上繩」[一種酷刑]事件,將全體法輪功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體鱗傷。 強迫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從犯:
姜豔玲,女,二大隊隊長
閔玉梅,女,隊長,
應美玲,女,隊長,
陳蘭英,張楠, 劉玉,劉越,李景月,黑瑩麗,惡警
從犯:賈美麗,女,三大隊隊長;
胡兆霞,女,三大隊隊長,主管迫害法輪功;
鄭玉鳳,張慧,任遠芳 崔瑩 三大隊惡警
犯罪記錄: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上述罪犯將法輪功學員拉去「上繩」;即用繩索捆住兩臂,雙腿呈半蹲姿勢,彎腰低頭,雙手背到後面,並且無限度地往上拉,繩索是越捆越緊直到極限,旁邊有好幾個人拳打腳踢,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打的遍體鱗傷,昏死過去多次。邪惡之徒企圖利用這種卑鄙手段讓法輪功學員在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下寫所謂的遵守勞教所裏的規章制度的「保證」。
2002年底惡警姜豔玲指使吸毒人員將小王(化名)毒打一頓,又拉去上繩,把她吊起來頭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折磨得生不如死,至今腿和腰部還麻木無知覺;
2002年底,張保菊(2003年6月被迫害致死)因寫信揭露邪惡所長武宏孺的罪行被拉去上繩;
2003年3月初,法輪功學員趙喜蓮(明慧網曾對趙喜蓮被迫害、跟蹤的情況作過報導,趙喜蓮為河南省農大員工,4月9 日被送入新鄉市精神病院繼續迫害)因心跳過速、吃飯嘔吐而不能幹活,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惡警以上繩相威脅逼迫她幹活。為抵制迫害,趙喜蓮絕食並拒絕幹活,在絕食近一週的情況下,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叫來保安連拉帶拖地拖下樓,頭部損傷幾處,鮮血直流不止,又用繩子把趙喜蓮骨瘦如柴的身體捆緊,吊起來旋轉幾圈、毒打直至昏死過去,失去知覺,趙喜蓮回來後仍精神恍惚,有些異常,走路直不起腰來,身體非常虛弱。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仍不聞不問,繼續非法關押。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還指使吸毒人員以趙喜蓮的名義寫了一份「保證」,拉著趙喜蓮的手按下手印。
惡警陳蘭英、張楠兩罪犯直接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趙喜蓮。
二大隊任意加班延長時間幹活,星期天不讓法輪功學員休息。管戈,張寶菊,張雅麗都被非法關在該隊。
法輪功學員王花(化名)被連續上繩四天四夜不讓睡覺,回來後腿部受傷,站立不穩、經常摔倒。
賈美麗、胡兆霞二罪犯多次參與迫害,將不參加所謂「政治考試」的法輪功學員大面積加期3-6個月(約三十來人);
2003年3月,法輪功學員小英(化名)為抵制迫害,將勞教人員床卡撕碎,被惡警拉去上繩,胳膊、腿嚴重受損。小英被折磨後仍被逼迫參加勞動。
惡警任遠芳亂改歌詞攻擊法輪大法,強迫唱。安排外地迫害學員的惡人到三大隊給法輪功學員洗腦,其中蔡朝東等參與了毒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不聽、不看這些毒害宣傳、抵制迫害時,他們就變本加厲的施暴,曝曬太陽數小時,在大院內被迫站、半蹲、站軍姿幾個小時,更惡毒的是它們還威逼違心屈服的學員對著師父的法像謾罵師父,已達到了沒有人性,沒有理智的地步。
惡警李景月此人脾氣暴躁,膽子特小,但是在迫害法輪功上卻特別賣力,想盡一切辦法,利用各種手段教唆包夾人員明目張膽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以獎分、減期縱容包夾人員進一步犯罪,專門迫害這些善良的人。
三大隊幹警張惠,崔瑩等搜收法輪功學員寫的經文到瘋狂地步,出口就是髒話,隊長賈美麗邪惡的說:「我就是要破壞大法,把我砍成肉漿了我也要破壞大法;我就是要迫害你們,不要讓我抓到迫害你們的藉口,我不怕下地獄。」
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惡警強行要求家屬入大門時簽名,簽一張惡警印好的攻擊法輪大法的表格,簽了就可以入院,隔著玻璃窗拿著耳機通話,不簽名的就被排斥在勞教所大門外。利用家屬想念親人之機毒害家屬。
補充材料:
2000年以前,勞教所是一個破舊的平房構成的生活區和生產區。兩年多時間卻變化極大。以前的破舊平房沒有了,勞教所大門內的五層辦公樓蓋成了,內設惡警住宿和設有殘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刑間,建設面積巨大,辦公設施裝修豪華,大院內還設有數十塊花園、操場和停車場。同時在生活區又快速建成勞教人員住宿樓(五層)和惡警所在的辦公樓(合二為一),面積巨大。為甚麼會變化如此快呢?是因為江氏流氓集團要在這裏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這裏是邪惡勢力的黑窩。惡警們因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卻得到了「獎勵」,並被上級縱容,繼續行惡。每一個法輪功學員來到勞教所,上級就撥來一到兩萬元錢(專用於強迫修煉人放棄真善忍),從99年起,非法關押了多少法輪功學員無法確切統計,原則上45歲以上勞教所就不收容。但現在被關押的年齡最大法輪功學員是63歲的老人。該所長武宏儒還揚言,煉法輪功的,八十歲也收。
迫害案例一
我被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酷刑致殘
─ 殘忍的上繩,撕心的巨痛、難熬的睏倦、淋漓的汗水
我是河南省一名大法修煉者,由於不配合邪惡的強行洗腦,被非法判勞教三年。於99年12月被送進河南鄭州十八里河省女子勞教所 (對外稱刺繡廠)。
在那裏受的是非人的待遇,每天要幹14-17小時的活,甚至更長。星期日多數加班,很少休息,每個法輪功學員由2-4個犯人包夾,全天24小時在它們的監視之下。
一些惡警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拽頭髮,撕嘴,腳踢,搧耳光,擰大腿內側,並指使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並給以減刑獎勵。法輪功學員小李、小紅、小蘭等多次遭受毒打,她們被拖翻倒地,拳打腳踢,用腳踩身上,打得滿地翻滾。法輪功學員李霞因此致殘,大小便失禁,兩腿沉、痛、酸軟無力,走路靠人攙扶,在車間的地上躺了一年多,解教時還兩條腿打著晃走出勞教所。法輪功學員香凡說了句「大法好」,一惡警上去撕著香凡的嘴拖進值班室。法輪功學員小江在宿舍被邪惡犯人打,就找到幹警反映被打之事,這個惡警不但不過問被打之事,反而問江,你說「法輪功好不好?」江回答「好」,惡警「啪」一個耳光打在江的臉上。就這樣一邊問一邊照臉上左右的搧耳光,打得江口鼻出血,鼻青臉腫。凌晨,法輪功學員海豐早早起床準備煉功,被幾個邪惡犯人知道,沖到床前把她從上鋪拖下來,把全身衣服扒光,按在地上拳打腳踢,之後不讓穿衣服,在宿舍門口凍她,傷痕累累的她站在寒風刺骨的門口凍得全身發抖。四個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把小崔拖到後院不由分說暴打一頓,打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
不久,勞教所接到「上面」通知,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升級。惡警們使用刑具,諸如警繩,電棍,老虎凳,集體在烈日下曝曬等手段,對200多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迫害。2001年12月27日早,幹警與保安一起行動,把幾十名法輪功學員押進「執法隊」,逼迫我們寫「保證」,不寫就用刑。我們幾十人被執法隊分別隔離為一人一間房子裏,由幹警與保安輪流值班看守,不許打瞌睡,不許坐,站著不許靠牆。被用刑,不時聽到淒厲的叫喊聲。
4個惡警叫我跪下,我不屈服,它們就用膝蓋頂我的腿彎,頂幾次沒頂倒,它們在我的腿彎處又是踢,又是踩,忙亂了一陣子就走了,一會拿著繩進來,還邪惡地說:「這警繩買了幾年還沒用過,這一次叫法輪功用上了。」說著叫我把棉衣脫下給我捆繩,還說我年紀大了,比他們[其他法輪功學員]少受多了。後聽同修說。有的被煙頭燒,有的坐老虎凳,皮棍打,電棍電。惡警對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怎麼能這樣慘無人道呢?時間在一天天延續,身上的繩越捆越多,增加到三根,一根捆著兩個腳脖,一根反捆雙臂,把兩手捆得都快觸到脖子上,一根從脖子拉下來捆到腳脖上,欲站不得,欲蹲不能,保安還不時托著我的兩個膀子往一塊擠壓。我們這些已經絕食抗議23天連走路都打飄的人,又被連續罰站了四天四夜,而且還在不停的上繩,撕心的劇痛、難熬的睏倦交織在一起。儘管戶外下著大雪,我們卻被折磨得大汗淋漓。我右臂被捆殘,胳膊酸沉,疼痛無力,夜不能睡,三個月後右臂肌肉明顯萎縮,法輪功學員嚴紅手臂被捆致殘,手不能彎曲,且半年後還未消腫,最後被保外就醫。
我們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入所後被分為四隊,被打殘致殘的案例每個隊都有,我僅舉了發生在身邊的幾例。八個月後我胳膊好了,但現在仍是一個粗一個細。
註﹕(由於這場迫害還未結束,考慮安全問題,文中法輪功學員名字皆為化名。)
迫害案例二
我在十八里河勞教所受盡了非人的折磨
文/河南法輪功學員
我退休後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2000年12月25日,為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我煉法輪功的好處,作個修真、善、忍的好人沒錯,我進京證實大法。還沒走到上訪處,就被惡警抓住,用車送到北京東城區勞教所,幾天後被押回監視居住三個月,交4000元,沒有任何發票,幾次去要,都說會計不在。然後江氏集團以所謂的「破壞社會治安」為名非法判我二年勞教送往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當時家中只有因腦溢血半身不遂的丈夫和一正上學的女兒。
在勞教所時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捆綁、電棍等,每天睡覺、吃飯、上廁所都有兩名吸毒者所謂的「保駕盯梢」,連跟別人說句話都不允可,更不許看大法書和煉功了。更可惡的是惡警們採取各種手段攻心,勞教所的廣播天天從早到晚都是污衊大法的內容,連其它犯人都感覺厭惡。在勞教所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主要幫外貿單位加工假髮、掛毯、服裝、刺繡給勞教所創收),甚至以生產為名同吸毒的一起加班加點到晚上十二點、凌晨一、二點。惡警殘酷地對煉功人進行迫害。它們經常指使吸毒犯人無事生非,莫名其妙地亂罵法輪功學員,抓住法輪功學員的頭往牆上撞,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它們怕曝光,經常在廁所裏毒打法輪功學員。它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大多被封鎖。
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只好絕食抗議非人的虐待、非法關押。惡警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更慘無人道,四五個吸毒犯按住法輪功學員以灌食為名,用鐵器撬開絕食者的嘴,有的連牙齒都撬掉了,強制灌水、食物。
江氏集團在電台污衊我們煉了法輪功不要親人,不養老人等,欺騙群眾,以達到破壞大法的目的。事實並非如此。我被非法勞教後,無人照顧我那半癱的丈夫,他艱難支撐著,2002年11月22日,他又一次不慎摔倒在地,腦出血,不省人事,昏迷過去,送醫院手術搶救,半個月也沒醒過來,在病危的情況下,二個未成年的孩子只好向派出所苦苦苦哀求,讓我回家照顧並見丈夫一面。結果只許了六個小時。當時看到此景人人都為之心酸落淚。這時離我勞教期滿只有十幾天的時間。我要求提前解教,照顧我病危中的丈夫。可十八里河管教科惡警郭紅顏推托說610不允可。它們殘忍到我絕食六天也不動心,心全黑了。它們互相踢皮球,拖延時間,一直拖到12月27日我到期的前一天,26日下午我丈夫去世後才放我走。
迫害案例三
河南農業大學法輪功學員趙喜蓮被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劫持進精神病院
法輪功學員趙喜蓮是鄭州市河南農業大學職工。2002年9月初,其單位領導找熟人,托關係強行把趙喜蓮劫持進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受到非人的虐待,尤其是2003年3月份被多次上繩,遭受毒打並被強行洗腦,在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時,勞教所才通知其單位,毫無人性的單位官員只是派人送錢進去看看後就走人。隨後,直到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時,這幫歹徒於2003年4月9日又把法輪功學員趙喜蓮送進了新鄉市河南精神病院。通知單位後,單位領導只是派人去看看,然後給精神病院打電話說就讓趙喜蓮在那住著吧。
附:河南農業大學部份責任人;
趙鵬 農大新來黨委書記 ;
張廣智 原農大書記 現農業廳廳長;張百良 農大校長;
楊德東 農大黨委副書記 ;李世國 農大黨委辦公室主任
耿超明 保衛處長 ;許傑 保衛處副處長;
杜進標 保衛處科長 ;羅偉 農學院書記 ;
楊憲民 農學院行政院長;
迫害致死案例
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從今年4月22日起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施行強制轉化手段,使用一種酷刑,極其殘酷,聞者令人髮指、毛骨悚然。此刑是從河南許昌第三男子勞教所傳出,叫做「約束衣」。此衣是從前身套進在後背結帶,衣袖長出手臂約25公分,衣袖上有帶,此衣由細帆布製作。
它們將此衣給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穿上,將法輪功學員手臂拉至後背雙臂交叉綁住,然後再將雙臂過肩拉至胸前,再綁住雙腿,騰空吊在鐵窗上,耳朵裏塞上耳機不停地播放誣蔑大法之詞,嘴裏再用布塞住。據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雙臂立即殘廢,首先是從肩、肘、腕處筋斷骨裂,用刑時間長者,背骨全斷裂,被活活痛死。
5月22日當天,女法輪功學員孫士梅,40多歲,被用此刑吊了一天一夜,5月23日被解下時全身早已冰涼,惡警為了掩人耳目,叫吸毒犯馮燕萍、付金玉背至附近醫院打了一針,結果以××病突發而亡,草草火化了事。
鄭州法輪功學員韋某,53歲,在用此酷刑後雙臂已接近殘廢,在勞教所2樓住著,惡警安排吸毒犯人料理其生活起居。在這期間樓上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吊致死,6月4日晚2點左右,鄭州法輪功學員張某被吊,放下後目前脖子裏尚有很深的印。目前法輪功學員仍在迫害之中。據透露,三大隊惡警安排吸毒犯馮燕萍、付金玉動手給法輪功學員穿「約束衣」,迫害致死6名法輪功學員,也因此把它二人秘密關在樓底一室,不讓見任何人,6月15日給其提前2個月解教。釋放前,三大隊隊長賈美麗要挾兇手「不許向任何人透露此謀殺事件,否則其家人難逃劫難」。
至6月份以來,河南省勞教局劉局長(約40多歲,中等個,大眼睛),頻頻露面於女子勞教所,6月14日親口表揚了兩名殺人兇手,劉說:「你們表現不錯,解教表一到我立即批。」
為了實施強行轉化,目前全部停產、停學習,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打散,分在各班,由其它犯人嚴密包夾、看管,或單獨拖出去用刑,消息封鎖很嚴,無法查出被害學員姓名。現在十八里河還有一百多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正在用刑的有二十多位,她們的生命隨時都面臨著被迫害致死的危險。
江氏集團對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真是亙古未有的邪惡,這場迫害是一場千古奇冤。
鄭州市白廟勞教所惡警的犯罪記錄
白廟勞教所位於鄭州市文化路62號,郵編450002,主要關押鄭州市及周邊縣市的男法輪功學員,對外稱鄭州通信電纜廠。(主要幫鄭州市電業局生產箱式變壓器給勞教所創收)
這裏的惡警為了讓法輪功學員背棄自己的信仰「真、善、忍」也是追隨江氏集團酷刑折磨。
惡人惡行:
主犯:
白廟勞教所書記:陳業禮,
所長:左景林
政委:馬同文、彭建國
犯罪記錄:直接指使縱容所內惡警用各種手段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強迫放棄信仰。
從犯:
610辦公室:李××;教育科:陳新慧
惡警:任國強,孫豪傑、馬東暉,劉偉、杜愛民、王小玨、潘新中、張××、郭五一、禹保紅、宋延齡、
三大隊: 教導員:何湘龍,
五大隊:隊長:楊紹峰,教導員:韓宏濤,
犯罪記錄:
河南鄭州白廟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孫浩傑和曲某為抗議非法關押在10月7日晚上煉功,孫浩傑當天晚上在禁閉室被五大隊的不法之徒韓宏濤和張隊長用電棒電擊足有二十分鐘,並將其手和腳銬在一起達4小時;之後這些暴徒把他抬到一大隊辦公室,勞教所的首惡陳書記問了情況後,對五六個隊長說:「一會兒你們好好收拾收拾他。」法輪功學員孫浩傑被非法關在禁閉室的第三天上午(10月9日)被帶到五大隊辦公室,那裏共有五個隊長;這些暴徒們關上門窗,三個隊長手持電棒同時擊他,並將他的手和腳銬在一起,電擊足有40分鐘,他身上留下很多傷痕,共被非法關禁閉6天。
10月8日,法輪功學員因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勞教所的不法之徒們用電棒電擊。勞教所的邪惡之徒彭政委親自坐陣,在五大隊辦公室,六、七個隊長手持電棒將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叫到辦公室用重刑。法輪功學員曲某當天晚上絕食抗議,10月12日上午在五大隊隊長辦公室,被四個惡棍用4支電棒電擊很長時間,致使鼻子內往外大量出血;法輪功學員曲某在禁閉室被非法關了16天。
2001年2月3日流離在外的宋旭被公安密探跟蹤綁架到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第二天送鄭州市白廟勞教所判3年。為抗議這種非法綁架和關押,宋旭被關進去當天就絕食抗議。邪惡獄警花言巧語勸說他吃飯。8月9日宋旭開始吃飯後,結果第一天開始吃飯,第二天五大隊的陳玲玲(此惡警已遭惡報在家歇病假)、張××、潘新中、韓宏濤四個隊長領頭一起上,逼迫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宋旭不妥協,惡警就下毒手上刑,將他兩手兩腳用繩子勒緊,分別綁在鐵床頭兩端,嘴裏塞上襪子,然後將鐵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達9個小時,腳部腫大,繩子深勒進肉內,腳腫得像饅頭似的,致使後來繩子沒辦法解開,只好用剪刀挑斷。為了加重迫害,一邪惡大隊長還用手使勁扭動他的腳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間,小宋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時,當時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惡警將宋旭衣服全部脫光,兩名惡警抬著他放到廁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後,惡警找來一根木棒朝他肛門處猛捅,後用膠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邪惡之暴行令人髮指。宋旭兩隻腳已被勒壞,沒知覺,一條腿不會動,惡警仍不罷休,為迫使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天天拳打腳踢。由於宋旭拒絕妥協,潘新中隊長把鹽面兒、辣椒麵兒塞入宋旭的鼻孔內折磨。卑鄙的惡警還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陰毛。
2002年10月底在中共十六大召開前,惡警開始瘋狂地使用酷刑折磨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強行「轉化」。
開始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用幾根電棍同時電擊法輪功學員的全身,如不違心地寫下「三書」,就連續折磨。
五大隊惡警郭五一,極其邪惡凶殘,他用幾根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的脖子,使脖子處鼓起很大的紫包,慘不忍睹。電擊法輪功學員的生殖器和身體敏感部位,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身體遭到嚴重傷害。其行為已完全喪失了做人應具有的理智和人性。
五隊法輪功學員單勇智,56歲,由於承受不住勞教所的折磨,病倒後,得不到有效的醫治,直到生命垂危時才被送至鄭州空軍醫院,被延誤治療致使身亡。
2001年10月節假日期間,白廟勞教所三隊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權培軍、張某、許某因在活動室打坐煉功,在隨後的8號、9號,便遭到了一個個「過堂」的殘害(已超出了一般的體罰概念)。在三隊教導員何湘龍的指揮並親自參與下,暴徒們首先將他們加上手銬或者用繩索把手捆在背後(除了許多隊長參與外,又動用了數名勞教人員),然後對他們進行拳打腳踢,用四、五支電棍砸,用高壓電警棍長時間(大都在半小時以上)電擊他們的頭部、頸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體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隊長電擊法輪功學員的陰部,以上行為充份暴露了邪惡警察的本性和低級下流的流氓本質。
2001年11月15日,白廟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到省科技館參觀污衊展覽,權培軍由於喊了聲「抗議」,回到隊裏就遭到何湘龍的電擊和毆打。2002年1月14日左右,屈某由於不想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回到自己房間而遭到幾名勞教人員的毆打(這些人為了獲得減期獎勵)。1月15日屈某又因為在所裏組織的所謂揭批大會上,要站起來講話,被何湘龍組織人毆打和電擊,腿被打得行走極其困難,並被它關禁閉。
三大隊惡警:任國強;何湘龍;馬東暉;劉偉
這四名惡警對法輪功學員採用高壓手段,為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信仰的目的,明知所謂的三書是假的,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做違心的事,採用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的刑具來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
四名惡警用4500伏高壓電棍數根連續電擊法輪功學員張明,致使張某頭部潰爛,大量流血,還強迫他不准聲張,為了掩蓋它們的犯罪事實,長達一個半月不讓張明下樓吃飯,專門派三個人看守監護,寸步不離,不得與任何人接觸,用同樣的卑鄙手段曾對待法輪功學員劉某。
2003年2月28日,還是這四個惡警對已經絕食四天的法輪功學員許謝卡,在強行灌食沒得逞的情況下,每天用4500伏電棍電擊,多次毒打折磨這位法輪功學員。
惡警馬東暉曾指著法輪功學員對勞教犯人叫囂:「誰不打他們,就是不熱愛××黨,不熱愛××主義。」可見邪惡已猖狂到極點。惡警還經常唆使一些犯人打手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這場迫害是得到縱容和指使的,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迫害。因為何湘龍做為一個隊的教導員,如果沒有所領導的指使或縱容不可能這麼明目張膽的大動干戈。當時參加的除了有許多隊長而且還有其他隊的隊長,還動用勞教人員(給以減期獎勵),顯然是有組織的。
以上只是鄭州市勞教所的部份迫害案例,在此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善良正義之士關注此事,緊急救援法輪功學員。如果以上有您認識參與迫害的幹警,請您制止他們對好人的迫害。呵護善良!呵護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