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這個惡首,看修煉法輪功的人那麼多,有數以上億的人那麼愛戴他們的師父,竟然妒火中燒,無視國家法律,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血腥迫害。從此,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公安局、街道、派出所、單位就開始對我不斷的騷擾,每到敏感日就騷擾一次,連大年二十九都不讓我們安寧。單位、公安局等都不讓我說真話,家人也由於害怕而開始對我不理解,於是我想到了進京行使公民依法上訪的權利,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喊出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
2000年7月18日,我到火車站買票剛要上車就被當地公安人員截回,在縣看守所無理關押了18天才放出來。回來後,上邊安排鄰居黑白地監控我。
2001年11月23日,我與另兩名同修一行三人又一次登上進京上訪之路,終於來到天安門喊出了我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 我們被天安門惡警抓住關進廣場派出所,關在鐵籠子裏數小時後送到昌平派出所,在那裏又被關在鐵籠子裏,一關就是三天,連夜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由幾個人輪流看守,然後給每個人戴上手銬子動也不讓動,動就罵。惡警搞車輪戰,趁我們身心處於極度疲憊神志不清的狀態,逼迫我們報出姓名和地址。
28日晚送進昌平總局看守所,關押的人特別多,擠得無法睡覺,29日送到黑龍江駐京辦事處,12月5日被湯原縣公安局和我的單位派人把我接回本地,關進了看守所。被關押了33天後,我和另一同修一齊被非法送到佳木斯勞教所迫害,白天幹活、晚上被逼著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後來我悟到不能順從配合邪惡。
第四天,惡警於文彬假惺惺地關心我,其目的是要轉化我,沒達到目的就把我送「嚴管隊」,每天來一個人洗腦,共7天去了7個人。我沒有妥協,堅定修煉大法。惡警把我送進洗腦班,在那裏我被迫長時間超負荷地幹活,稍不順意就連踢帶踩我的腳。我決定抗議,不幹活不順從邪惡。惡警說我老頑固,假裝談家常不讓我睡覺,我開始絕食抗議。絕食第3天他們給我插鼻飼,對我殘酷的迫害延續了13天。
後來我的各種頑症、腦梗、心梗突發,人都這樣了他們還把我送到噪音特別大的房間裏,導致我手腳抽搐,他們安排護理假裝關心來想轉化我,他們還是沒得逞,就把我送進精神病院折磨了9天,後我的血壓升到200,生命出現危險,他們怕擔責任才把我放了出來。
從2001年11月23日到2002年7月16日,從天安門到佳木斯勞教所被迫害的過程中,不但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創傷,在經濟上以各種名目接二連三地被他們勒索數千元,給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