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家人跟我說我因三次進京,一次組織法會最少要判我一年勞教,沒有辦法了,現在只有把你送到精神病醫院躲躲了。單位和丈夫便把我送到了濰坊市第三人民醫院三病區。在我進來的第三天又有一名學員因上訪進來了,她剛從拘留所出來的第三天,就被家人送進來了,她叫馬延新,是山東濰坊安丘金家莊人,52歲,老人以為到醫院一檢查很正常,醫院就不會收她了,沒想到醫院為了掙錢把她留了下來。老人和我以絕食表示抗議,結果是老人和我被綁到了床上從鼻子下管子到胃裏強行灌食,老人灌了四次,我被灌了三次。第一次灌完後,他們還綁著我,我要上廁所,護士也不讓鬆綁,我懇請護士,我說等我上完廁所你們再綁還不行嗎?他們說不行,讓病號拿痰盂給我接小便。由於我的手和腳被綁在床上,小便全便在床上,護士也不給鬆綁,只好躺在床上。
馬延新自修煉大法三年沒吃過一粒藥,住院十八天裏每天至少也要吃二十片藥,剛來時老人因為絕食抗議打了二十瓶吊瓶才搶救過來,吃藥吃得老人手腳不協調,舌頭發乾發硬,眼睛睜不開,大腦不記事。我也在這裏吃藥吃得手腳哆嗦心臟直跳,舌頭跟發硬發乾,手腳不協調,暈暈沉沉不記事,我在醫院裏已經呆了36天了。
修煉法輪功的是好人,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為甚麼要把正常人治成殘廢人,天理何在啊!
藥物對我身體的作用使我坐不住、站不住,晚上醒來好幾次,頭難受的厲害,睡不著覺,只好用頭撞牆,以減少痛苦,當我告訴醫生這些時,他們就給我加對抗藥物。
張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