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同修不畏折磨,勞教所只騙她說孩子學習下降了,她就垮了。情不是關,因為7.20後師父再也沒有給大法弟子設置個人修煉的關,只有自己把它看重時,心裏過不去時,才成了邁不過去的難關。
同修在文中寫道:『在離不離婚的問題上,同修們意見不一,我自己反覆幾次,好像離婚是走舊勢力的路,不離婚是走師父安排的路?悟來悟去,苦苦掙扎,最後還是離婚了。』在我身邊也有類似的事,同修的家屬因有外遇或不堪迫害的壓力而要求離婚,這種情況可不可以離婚,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庭判決離婚?還有大法弟子該不該申請退黨,該不該辭去公職,該不該申請退學,該不該交罰款,該不該向單位要回工資等問題。我認為這些問題是一個基點的問題。
大法修煉「直指人心」,不從法中為自己找藉口方為真修
《轉法輪》中講:「不怕你當多大官,也不怕你有多大的財,關鍵是你能不能把那顆心放下。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如果能把那個心放下之後,那個物質的本身並不起作用,而真正干擾人的就是那顆心。」大法修煉是真正地指出那顆心,去那顆心,直指人心,修得最快最捷徑。通過婚姻問題、工資問題等暴露出我們平時意識不到的執著、還未修去的人心,去掉它。放棄婚姻或工資那物質的本身並不等於已放下對婚姻或工資的執著留戀,並不等於就是在修煉,真正割捨那放不下的執著、不再站在人的基點上說:『奪妻之恨是屈辱,母子之情是人之常情』,才是真修。放下對婚姻或工資的執著留戀不是不要婚姻、不要工資了。沒有對婚姻或工資的執著而不離婚和要求該得的工資是沒有錯的。
反而言之,放不下對工資等的執著留戀而把師父講法當依據來說明自己去找工資是對的,是利用大法;而害怕失去自由而向邪惡妥協,卻說是為了不讓邪惡帶走,更是為掩蓋執著亂法邪悟。師父在《無漏》中講:「不過修煉者或常人連根本的捨都做不到,也談及此理,那是為執著心不放而找藉口亂法而已。 」用人心把家屬的不忠看作屈辱,把心疼孩子看作人之常情的同時就可能忘記了自己是一個修煉人,不能把自己當作一個修煉人對待而談及下面所說的圓容大法之理就是為自己的人心找藉口了。
幾年前我也在天安門打過橫幅,順利返回後沒有成功的喜悅,沒有走出來後的如釋重負,沒有想和同修說的願望,有的只是感觸頗深的反思,因為我在打橫幅時看到了自己還有人心,我不能欺騙自己,我看到了自己與同修的差距,表面做的事相同,但心性差之千里。由此感悟到大法修煉就是修了一顆心。離不離婚,找不找工資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那顆心是真正放下了還是自欺欺人。不是離婚是走舊勢力的路,不離婚就是走師父安排的路,關鍵是不為痛苦(或留戀)之情而離婚(或不離婚);不是找工資就是否定了舊勢力,不找工資就是放下錢了,關鍵是不為工資而找工資(是為了破除邪惡而找工資),不是為怕心而不敢要回工資。
大法是第一位的,正法弟子應從正法修煉的角度看問題而不是個人修煉的角度
大法弟子的偉大是因為與正法聯繫在一起,能夠跟著師父證實大法是大法弟子應萬分珍惜的殊榮,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放得下情,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不稀罕錢、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厭惡於黨籍、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捨得下工作、學業……,是為了證實大法。
大法弟子的生命是大法造就的,人類社會的每一天都是延續來讓大法弟子證實法的,大法弟子的一切是師父賦予的,同樣我們的自由和資金也是師父給的(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證實法),不是我們私有的,我們有甚麼資格把那原本是師父賜予的錢交給單位、勞教所,讓邪惡用這些罰款來迫害著大法?有的同修覺得不交罰款也是從工資裏扣,不交也沒用,無可奈何,師父不是講過「做而不求」(《洪吟》)的法嗎?我們不是為了保住工資而不配合交錢,而是為了抵制邪惡對大法的這場迫害,難道我們走出來了而這場迫害並沒停止就說走出來也沒用嗎?
××黨籍是沒人願要,但邪惡是因為迫害大法才對修煉人開除黨籍,是因為是煉法輪功的而開除黨籍,不煉的就不開除,不就是針對法輪功來的嗎?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是針對大法的迫害嗎?對大法弟子的敵視不是針對師父的仇恨嗎?有同修認為不等開除、主動申請退黨是不配合,可是師父教給我們的是不配合邪惡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是為了不配合而不配合,是為了證實大法。當然人有權退黨,有權不要自己厭惡的東西,但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要留給後人,是未來的參照,在這樣巨大的歷史背景下,再小的事只要與正法聯繫起來就是將要留在宇宙歷史中的大事,都要以一個正法弟子的標準和風範走正,只要是對大法的不公,再隱晦的也要否定;只要是邪惡舊勢力安排的路,再『好』的我們也不要。
有同修認為不等開除就主動申請退學或辭職是不給單位添麻煩,單位說這才是好人,這樣說來寫「保證」單位更得說是好人了?善不善不是由單位說了算,因為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一個不想動手開除大法弟子卻慶幸於大法弟子主動申請退學或辭去公職的單位是真正的邪惡,就像自己不想動手寫「揭批書」卻讓別人替自己罵大法師父的人是真正的壞人。既然是捨得下工作、放得下生死,出發點是為單位好,為甚麼不智慧地向單位講真相,讓單位和我們一起抵制迫害,雖然有難度有危險,師父講過「難行能行」,通過講清真相善解了這一切,這本身就是正法弟子留給後人的正路和威德,這才是真正的善啊。
同意與家屬協議離婚,從個人修煉的角度不是不行,家屬會滿足,但更多不明真相的世人會認為是大法弟子離的婚,相信修煉人不要家庭的謊言。因此,在家屬堅持要離婚的情況下,心平氣和地告訴家屬自己珍惜這個婚姻,但如果法庭判決離婚那是法庭的事,我不會協議離婚──從正法修煉的角度,就是圓容了大法。本地一位同修被家屬拋棄,本地同修大都悟到應以圓容大法為重,不應協議離婚。這位同修早就沒有了對家庭的執著,也沒有開庭會尷尬的概念,利用一切機會對接觸到的人講述真相,法庭判決離婚和財產分割並不公平,這是江××集團破壞大法弟子家庭的又一罪證展示。世人和同修們見證了這位大法弟子面對傷害時堂堂正正的風範,面對這樣的大法弟子,沒有人說大法弟子無情無義,也沒有人說大法弟子不正。
同樣,從正法修煉的角度看,講真象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口才和慧悟,而是為了救世人,所以不能講的過高;不是為了證實自己的不怕,而是為了證實法,所以不能忽視安全給大法帶來損失……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了證實自我,是為了證實法。真正分清了正法修煉和個人修煉的不同,就不難分辨哪是邪惡的安排,哪是師父安排的路。事事把大法擺到第一位,從正法的基點看問題,就不難判斷一個正法弟子該怎樣做。
如有不妥之處請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8/45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