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為己的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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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9日】讀了明慧體會《放下對情的執著方能修出慈悲心懷》,我覺得同修認識得很好。但我的思想中總覺得少了點甚麼,有一種遺憾:如果能有個圓滿結局該多好啊。與同修談起自己的感受,同修說,這是執著結果。我吃了一驚,如夢方醒。我怎麼沒有意識到呢,這真的是在執著結果啊。多少次,我都告誡別的同修,不能執著結果,只管去做,做而不求。誰知,自己還在執著結果。

順著這個執著結果的心查下去,我看到了自己在修煉上有一個誤區。在我的思想中,好像只有一個圓滿的結局才能證明所悟的正確。過去了那一關,等著的就必須是表面空間的「柳暗花明」。在我的思想中這好像成了定律。

那個圓滿的結局到底是甚麼東西呢?我們只管修煉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層次,這是根本。為甚麼要看重常人世界的變化呢?這個心一重就是執著。道家講「有心煉功,無心得功」,我們講「無所求而自得」,得甚麼?得的是功啊。師父要我們「要想學好大法,只有不抱有任何目的去學才對。……記住,要無所求而自得。」(《學法》)得的是甚麼?得的是功,是境界的昇華,是層次的提高。當一次次放下執著而「柳暗花明」,從而得到矛盾的解決、得到常人中的福分,卻不知不覺中形成了一個錯覺、一種觀念,把這些常人中的福分當成了「得」,覺得做到了「無求」,常人的東西自然就得到了。所以有時候努力放棄「求」的執著,好像是為了這個「得」(常人中的「得」)。

執著於「得」,這還是在「求」啊,這種「無求」,只能是自欺欺人。陷於這個誤區,從而在修煉中長期沒有突破對「得」的執著,對「得」的追求,反映在正法與修煉中,形成對結果的執著,從而讓舊勢力有了藉口迫害我的同修,干擾師父正法。教訓是深刻的。

一點個人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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