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坐在警車裏,我和我的不修煉的先生還真有些憤憤不平。美國學員提醒我,我們學員的心一定要靜下來,才能和警察講清真象。是呀,我們自己都動心,動氣了,常人又怎能心平氣和地聽我們講真象呢?
回到德國後,我覺得這是一個讓媒體曝光邪惡的機會。可是去報社的路上,心裏還是有強烈的讓報社給先生和我主持正義的念頭。所以當我向第一家報社編輯陳述完我們在巴黎的遭遇後,編輯的回答卻是:「我們這裏不是投訴的地方,你最好去找法國領館。我們是地方報紙,不是解決你們這樣的國際問題的地方。再說只拘留了4個小時算不了甚麼,還有拘留40個小時的呢。 」我當時不知道還能說些甚麼。
出了第一家報社,我馬上意識到,修煉的外部環境是和修煉人修煉狀態的反映,我問了問自己,我到底為了甚麼來報社告訴他們我在巴黎的經歷的呢?作為一個修煉人,人心、私心出來了,誰也不願意幫的。我開始清醒了,我是利用巴黎事件來向世人揭露迫害,講清法輪功真象,而且師父在2003年亞特蘭大的法會上講法已經很明確的指出: 「講清真象的最主要目的是救度眾生。」而我是為了眾生來的。「觀念轉,敗物滅。」(《洪吟》)
接著我又去了兩家報社,記者的態度完全不一樣了,一家報社和我約時間要詳細採訪先生和我在巴黎被無故拘捕的整個過程。同時對我們在巴黎活動的照片很感興趣。還有一家報社則應我的要求刊登我們自述的內容與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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