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講真象闖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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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1日】我於2003年12月29日上午,帶著光碟、真象材料和明慧週刊去同修家,出樓房不遠,看見有幾個清潔工在清理化糞池,我就跟他們搭話。我問,您是哪兒的人,對方說是河東的(我們這個地區有一條河,以河為界,人們習慣用河東、河西來區分),我說:「咱們是老鄉,我給你一份好東西拿回去看吧。」我走後,他把我給他的真象材料交給了小區保安。保安報了警,派出所來的人把我抓走了,也抄了我的家。我當時想:去就去,到哪不是講真象呀。也沒多想就上了警車。

到了派出所,他們叫我把身上的東西交出來,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我身上的東西很重要,讓他們抓住把柄了,沒辦法我就拿出來了。想起師父說:「叫你去你就去,叫你寫你就寫,叫你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抓你判你你就無可奈何地默認。」我也意識到做錯了,怎麼辦呢?我又想起,錯了光知道後悔不行,得重新做。「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想到這段法理,在以後的五天裏,我一直遵照這法理做。

當天在派出所時,警察問我話時,我一字不說,連名字也不說。我在心裏說我就不配合你們,一個字也不簽。但只要開口說話,就是講真象。

警察們出出進進,不管是誰,我都向他們講真象。我說我沒有錯,發材料是為了讓受江××矇蔽的人覺醒;打壓、迫害法輪功是江××一人發動的,他嫉妒法輪功,對我們的嚴重迫害是有罪的;海外法輪功弟子在多國法庭已經起訴他了,中央高幹有9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也被告上法庭,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幹部都在找文件給自己留後路呢,你們這樣做,想給江××當墊背的不成?……就這樣來一個講一個,他們不讓我講,我也講。

晚上警察送我去了看守所,我不去,理由是我沒犯法。他們四個人硬是把我抬上了車,到了看守所我不下車,他們又把我抬下來,辦了手續,我一步也不走,他們又把我抬到監號。我開始絕食絕水。我開始決定絕食的想法是:他們抄走了我那麼多東西,一定不會輕易放了我,即便不勞教,也得關一個月,我得抗議。但我後來一想:這麼想也不對,還是承認了迫害。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既然來了就得講真象,只有絕食才能吸引他們來問我,接觸這裏更多的警察好向他們講真象。

第二天,管我們號的警察果真找了我,叫我吃飯。我不吃,原因是我沒有錯,你們不能把我關在這裏,我要出去。下午派出所又來審問,我甚麼都不回答,只講真象,講法輪大法好。最後他們沒辦法,就寫了「拒絕簽字」走了。晚上,監號輪流值班,我是12點的班,我想這個時間挺合適,正好是發正念的時間,我就利用值班時間發正念,煉功。

第三天,號長說晚上值班都得在地上,不能在床上。我說在地上沒法打坐,我不下地,不穿號衣,不坐板(按監規,白天號裏的16個人必須挨個集體坐在床板上不許做別的動作)。這樣一來,驚動了看守所的副所長、科長、所醫,他們輪流做我的「工作」,讓我吃飯,開始時表面上挺和善,又拿蘋果又沏奶,白糖、奶粉都堆在桌上。這些誘惑對我不起作用,後來他們看不行,臉就變了,說要把我送到公安醫院地下室綁上灌食,死不了,讓你活受罪。我想:不就拿死來威脅嗎?我想到了「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於是我說:「命都不要了,別的甚麼都無所謂了。」後來在去看守所醫務室的路上,要穿過很長一段走廊(走廊一邊是監號,一邊是放風場),我就慢慢走,一邊走一邊講法輪功真象。其他號裏的人看到我,有的伸出大拇指,有的合十,警察邊走邊催,我也不理她,氣得她將門窗都打開說:「你講,你講……」我就對著窗戶外的放風場講,索性不走了。後來他們硬把我抬到監醫室,在那裏我也是來一個講一個。當時我就想到,講真象是大法弟子的事,人選擇甚麼是常人的事,每個人都給機會擺放自己的位置。

第四天是元旦,有加餐,還有紅燒肉(我是比較愛吃肉的),我不為所動,繼續絕食,不吃。在這五天裏,還趕上清監,當時號裏所有的人都得到風場去,號裏不留一個人,我就不出去,他們拽也拽不動,因為我不是犯人。沒辦法,他們也就不管了。

師父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中講:「正法弟子啊,這場迫害都走到這一步了,大法已經在正法中走到這一步了,我們還怕甚麼?你們不是已經看清了你們的未來嗎?所以對於這些邪惡來講,對於它們的安排來講,你們只要正念足就能否定它、排斥它,使它不起作用。」第五天他們找來別的號裏的關押的大法弟子來做我的工作,這個弟子悄悄地給我背一段《洪吟》-威德:「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我更明白了。還有以前熟悉的警察(因為我這是第四次進來了,有以前打過交道的警察)也來做我的工作,誰來也沒用,你有千條妙計,我有一定之規,還是講真象!我想起師父說的話:「一個不動能制萬動。」他們沒辦法又找來武警,把我抬上車送醫院,準備灌食,我仍然不配合,量血壓,大夫在我胳膊上繫了三次都開了,查心電圖,我不躺,說我血壓高。看守所又聯繫派出所、公安局、居委會和我老伴,將我送回了家。五天四夜沒吃沒喝,就這樣我在師父的呵護下,堂堂正正的回了家。

他們給我定了個取保候審。我的體會是:每天正點發正念,消除看守所的邪惡,邪惡在另外空間受不了,也得放出來;但是只清除還不夠,表面的人還得靠我們講真象才能明白。當然我還有很多不足之處,有時心態不穩、浮動,對法理的理解悟性不高,我需要繼續努力,再不要給邪惡任何可乘之機。

(筆者註﹕該大法弟子由於堅持修煉大法,曾被勞教18個月。2002年6月1日她從勞教所回家後幾乎天天出去講真象。她自己說,有時有別的事,幾天沒出去講,就感覺缺了點甚麼。去年年底,她發傳單被抓,在被關押期間,一句閒話不說,只要開口就是講真象。通過這位同修的經歷,想寫給有怕心、不敢走出來的同修們,講真象、發材料怕被抓,怕承受不住轉化了、給法造成不好影響還不如在家踏實的同修們。我想說:眾生的未來比我們個人的安危更重要。講真象是清除邪惡、救度眾生的最好辦法,只要按師父的話去做,正念正行,就能堂堂正正地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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