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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輪功學員的母親給檢察院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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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0日】

河南省陝縣縣檢察院負責人:

我是法輪功學員武忠民的母親,我向你們反映一些我兒子被殘酷迫害的情況,希望你們主持公道。

我控告河南省陝縣公安局局長李峰瑞。國家有明文規定:不准超期關押。最近又重申:要追究超期關押人的責任人的責任。我兒子被判勞教兩年,而現在四年多了還不放人,我請求你們一視同仁,落實政府對民眾的承諾。

武忠民是1999年8月17日在北京依法上訪時被抓的。1999年8月23日武忠民被送到三門峽陝縣監獄,10月又被關押到拘留所,2000年5月又被關押到監獄。在監獄裏武忠民一天只能吃兩個小饅頭,不讓吃菜。

2000年12月1日我到許昌市會見我的兒子,發現我兒子的頭髮全白了。我問李峰瑞為甚麼會這樣?李局長說沒有迫害我的兒子,但是我兒子原來的頭髮可是黑黑的,他才三十多歲啊。沒有折磨我的兒子,那頭髮怎麼會弄成這樣?在短短的幾個月裏發生了甚麼?甚麼樣的折磨會使得頭髮全變白呢?

2000年10月22日定的兩年勞教(從被抓起算),10月26日武忠民被關到河南省許昌市第三勞教所,剛到勞教所的院內就被打得頭破血流。我去看他的時候,他頭上的血疤還在,傷疤在左上額,一寸多長的大口子。在許昌市勞教所,武忠民受到多次毒打,直至任意加勞教期。本應在2001年8月解教,竟毫無道理的拖延到2002年4月27日才解教,令人無法相信的是,所謂解教竟還是不准回家,河南省陝縣公安局派人到許昌市第三勞教所,在勞教所院內又將武忠民用手銬銬上,押回陝縣的監獄關押。

從古至今,誰見過這樣的事?直到現在又把武忠民關押在所謂的學習班,強迫進行所謂的洗腦。

2003年12月,我作為武忠民的母親,打電話給李峰瑞局長,反映我兒子的傷和詢問解教的事情,可李局長仍然說沒有迫害,他怎麼能夠不顧事實說瞎話呢?這樣我還能夠相信你們嗎?

前不久,我的長子和女兒去看過武忠民,得知武忠民現在走路困難、體質瘦弱,如菜稍微鹹一些,他吃了胃裏就十分難受。超期關押了兩年多到現在還不放人,沒有明確的說得通的理由,這是共產黨的做法嗎,那個「三個代表」體現在哪裏?關押那麼長時間,非要他「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據我的親身感受,我兒子煉法輪功後,學做好人,身體好了,脾氣也平和了,工作也更加踏實認真了,我不明白,這樣有甚麼不對?他並沒有傷害誰啊,更沒有危害社會,他是一個非常懂事理智的人,要他轉化,我疑惑,往哪裏轉化呢?

聽說李峰瑞局長是那個610辦公室的主任,在電話裏,他對我說:「國家取締了,可你們非煉不可,……就你兒子不轉化。」

李局長要我們給他幫忙,他說他是共產黨,就得聽黨的話,他要完成上面派下的任務。

李峰瑞說這樣的人我們就是要打擊。

我說你打擊甚麼,他又不是反革命。

他又改口說我們要教育他。

我說你教育甚麼,他是一個好人,你要教育到哪裏去?你那是教育嗎,教育是要自願的,你那是迫害!你那是假借教育之名的迫害,我們不要。

我至今依然困惑,我一直在學法律,我認真分析這幾年來有關法輪功的事情,發現:

一. 鎮壓法輪功的政策是不符合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的,所以那些出台的「行政法規」和後來定的「法律」是超越了憲法的,這意味著甚麼?

二. 鎮壓法輪功這些事和我兒子被抓勞教關押這件事在法律上說,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據我所知,江澤民不僅違反了法律程序而且還耍了流氓手腕。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的和平請願被說成是「圍攻」,事情得到和平解決令全世界各界民眾都感到政府的民主和愛民的胸懷,幾個國家的權威部門都重申了國家憲法所賦予的信仰自由和煉功自由的人的基本權利。但是江澤民卻背著政治局將他的私信層層下傳,甚至口頭傳達到基層。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凌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上,貿然決定鎮壓法輪功;只是執法部門而無立法權的公安部和民政部竟發布那些通告。2000年在人民代表大會開會之前,江澤民竟私自對國外的記者將法輪功定性為「×教」,就像犯罪嫌疑人在法院裁決之前,甚至在還沒有庭審,某個官員私自對媒體裁定該犯罪嫌疑人犯了甚麼甚麼罪,判多少多少年一樣。請問他有這個權力嗎,他不是知法犯法嗎!對這種知法犯法的官員是不是該交由人民代表大會來審判呢?我經常看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我知道違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審理是違法的,所作的判決和裁決應該無條件地推翻。

三. 江澤民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官員,他不能夠代表中國共產黨。舉一個不恰當的比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君,體現在憲法,江澤民只是一個臣;政府公務員和共產黨員不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超越國家凌駕於憲法之上,就是犯罪;而政府公務員和共產黨員不忠於他們的國家和黨的宗旨,卻對某一個臣子惟命是從,那他就是奸臣。所以我認為我兒子到北京上訪,不是鬧事,更不是反對甚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共產黨,他的行為沒有犯法。我兒子是獨立的民事行為人,我作為母親尊重他的選擇。

李峰瑞作為公安局局長,竟威脅:你這個老太太很頑固,等機會到你家來,共同把你兒子的事給辦了,那還不定要咋呢。還追著問我的名字,反覆說我頑固,並說:你本事大,你把全國的法輪功都管上。

我對李峰瑞局長說:既然一個官員有可能辦錯案、冤案、假案,法律都給犯人申訴的機會,為甚麼不給法輪功申訴的權利,反而安排一言堂的媒體鋪天蓋地地宣傳,甚至連到北京上訪都被抓起來,這哪是一個法制國家該有的現象?這種不正常的法制環境極易出現錯案、冤案、假案,這些你們應該是深有體會的。所以並不是上面都是對的,如果都對,劉少奇為甚麼還要平反,迫害劉少奇的人現在都到哪裏去了?殘害老幹部的人的罪行都能夠由一個「四人幫」完全扛得了嗎,每一個人、每一個官員都應該靠自己的理智認真想一想,不能夠沒有自己的獨立見解和良知,不能光為了一個烏紗帽,破壞了我們國家的法制和整垮了我們民族的公義吧。李局長你該好好想一想,我給你打電話,一為了我兒子,二是提醒你,你要真正為自己的將來,為我們的國家考慮呀。

李局長說:嗯!就扣下了電話。

李峰瑞他們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對我兒子的迫害是完全錯誤的。憲法40條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有信仰的權利。他們這樣做是在踐踏人權。把無辜的好人,非法任意超期關押,隨意進行身心折磨,是在犯罪。

請陝縣檢察院調查處理,儘快解決,如你們不解決處理,請儘快來正式公函通知我,我再向更高部門反映。

武忠民的母親
2004年1月5日


陝縣公安局電話號碼:0398-3833900

另註﹕
就在我們即將把這位法輪功學員母親給檢察院的信投稿給明慧網過程中,我們聽說武忠民在大法弟子們的正念幫助下,巧妙衝出了河南省陝縣的監獄,擺脫了警察的追捕,融入了正法的洪勢中。就在幾天前,幾名警察闖進武忠民母親的家,氣燄囂張地逼問武忠民的下落,武忠民的母親才知道她的兒子剛剛走出了監獄。警察對武忠民的母親說,你的兒子沒有轉化,可是他卻跑了。

武忠民的母親請警察將他們的證件拿出來,並擺出紙和筆,請他們寫出他們的姓名、單位和電話,以便聯繫,落實她兒子所遭受的折磨和非法拘禁及超期關押等情況。

警察一下心虛了,他們既不敢通名報姓又不敢拿出證件,並說「你是不是要將我們上到明慧網上去」。隨後,這些警察趕快溜走,使武忠民的母親感到又奇怪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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