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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父親的呼籲:憑甚麼把我的兒子再一次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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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6日】司法界人士:

我的兒子因為信仰法輪功被三次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計十五個月之久。今又在非法關押四十餘天後,被冠以「妨礙法律實施」之「罪名」第二次非法勞教一年。他是我的孝順兒子,他是一個優秀青年,在1999年前,是單位歷屆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市「工人明星」、省「十佳」優秀青年。就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黨內除名、剋扣工資,在不到三年的時間內,被非法關押勞教十五個月,迫害仍在繼續。第一次是1999年7月底,被以「調查」為名關押數天;第二次因去北京上訪,被黨內除名,並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第三次又因去北京上訪,被停發工資,調離原工作單位,發派至偏遠山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第四次(即這次),在4.25之際被非法抄家、搜身、綁架、毆打、拘留四十餘天後,因擁有法輪功書籍,再次被送進蘭州平安台勞教所。

試問司法界人士,依法上訪該被關押勞教嗎?上班也該勞教嗎?法律究竟是甚麼?是由一個人為所欲為嗎?是誰在破壞法律的實施?是誰在做著不可告人的勾當?又是誰在利用手中的權力、政權給人民群眾製造不穩定因素。從兒子的被迫害事件中,我看清了一個政府的真面目,看清了誰是真正的邪教,是誰在將老百姓推向死亡之路。請您們這些法律實施者醒醒吧!不要再做當權者手中的棒子了。否則天理難容!

一個大陸大法弟子的父親
書於20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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