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暑假期間,陳玉清與朋友在本地向世人洪法和發真相材料,被公安局抓去拘留。不久前,地區人民檢察院以「瀕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批准逮捕她們,學校也解除了她的工職。
陳玉清被無故關押將近三個月了,我作為受害人的親屬,也不准見上一面。我確實無法理解,這難道就是社會主義制度下的高度法制化嗎?我的妻子向別人講的都是她的親身體驗。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真相,修煉「真、善、忍」,對社會對國家只有百利而無一弊,有了健康的體魄,才能更好地為祖國為人民多做貢獻。難道這就算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嗎?
受害人丈夫 陳天福(化名)
200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