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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淶水縣的一個農村婦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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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6日】我是河北省淶水縣的一個農村婦女,在1998年的夏天由一個熱心的親戚介紹修煉法輪大法的好處,從此我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是一個百病纏身的病秧子,錢沒少花,藥沒少吃,可就是都不管用,從修法輪大法不到一年的時間,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還提高了心性,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觀。

可惜這麼好的功法卻在1999年7月20日被當權的邪惡小人誣蔑為「×教」,在全中國開展了大規模的卑鄙下流鎮壓,使我們新受益的學員茫然又不知所措,我們怎麼也不明白,這麼好的高德大法,為甚麼遭鎮壓呢?為甚麼誣蔑我們慈悲的師父?我們怎麼辦?我們幾個同修商量後,冒著被抓的危險,遵照國家法律賦予我們的自由和權力,向政府請願,為尊師和大法討回公道,同時讓政府領導了解法輪功是祛病健身、修煉心性的高德大法,請政府不要迫害我們,同時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我們四個學員到了縣政府滿懷希望和信心的心情找縣領導,有幾個值班的說縣長、書記都不在,他們說給我們找縣長,結果他們打電話叫來了全副武裝的110警察,沒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就將我們抓到了公安局的大院內,反銬在院內的大柱子上大約過了3個多小時,而後又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三天,後又轉黨校集中強行關押迫害,用銬子反銬,麻繩沾水抽打全身,狠打,跪水泥塊地,拳打腳踢等多種殘酷折磨。參與迫害的而且還是執法機關人員和黨政機關人員。

我們所有學員都被打的遍體鱗傷、慘不忍睹。暴徒們還逼著我們罵師父、罵大法、寫「保證」。我們大法學員最明白大法是正法,師尊是清白的,我們被迫全體絕食抗議。不法人員們一計不成又施一計,用恐嚇威脅向家屬施壓,利用親情迫害。還勒索罰了我們每人3000元錢,其中有1000元是鎮政府外加的。

邪惡之首江××下令決心「在三個月消滅完法輪功,對修煉法輪功的怎麼整都不過分。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各基層政府官員也成了他的迫害工具,層層參與,不講任何法律,隨意對學員進行迫害。1999年7月19日,他們不按任何法律又將我們幾名學員非法壓送鎮政府關押了3天3夜。不法官員們違反了刑法的一系列條款,還說甚麼:對煉法輪功的人員不受任何法律約束,視國際人權法、國家憲法於不顧,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成員視為死敵。加大迫害力度,動用各種刑具迫害。

在2001年農曆臘月27日11點左右,由鎮政府邪惡書記李振生為首帶著十幾名不法人員跳牆踹門而入,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在屋內院內亂搜一氣,真像鬧土匪一樣,抄走了《法輪大法義解》一本、《洪吟》一本、法輪功靜功帶一盤、真象資料數份。另有兩名惡警上炕毫不講理將我按在炕上背銬雙手,連鞋襪也不讓穿,在臘月天寒風刺骨中將我連拖帶打,劫持到村政府門口,打得我的嘴流血。不法人員將我們幾個用警車拉到鎮政府院內非法關押,繼續用車鏈子(鋼的)抽了一個多小時,打累了還不罷休,又用煙頭燙我們幾個的臉和脖子,燙得都起了大泡。

不法人員們整整迫害了我們三天,直到三十日,正是人們喜迎春節的除夕之夜,勒索了我大女兒一仟元逼她寫了「保證書」才放我們回家。

2002年農曆9月28日半夜11點,和以前同樣,不法人員們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又是跳牆踹門而入,到室內亂翻一氣,不由分說將我綁架到鎮政府大院內,非法關押迫害一天兩夜,劫持到淶水縣拘留迫害一個多月。

因我們集體絕食抗議迫害10多天,他們怕我們死亡擔責任,方給家裏去電話接人,又勒索我大女兒650元,逼迫親戚擔保才將我放回。當時參與迫害的有鎮派出所所長趙文宗、鎮政府副書記李銀、副鎮長方永武、大隊書記孟兆儉、村主任李桂升。

2003年農曆4月初九日上午10點多鐘,又有6、7名身穿警服、帶白口罩的鎮政府和鎮派出所不法之徒,闖入我家,惡狠狠的大喊,到處搜找。當時我正準備做午飯洗菜,警察歹徒們不由分說,再次將我連拖帶銬,將我拖拉到警車,綁架到鎮政府院內後轉鎮派出所,非法關押迫害了3天,當時受迫害的還有孟憲彬、孟雲菊。不法人員又誘騙勒索我兩個女兒3000元,同時逼我的二姑爺寫了「保證」書後才放我回家。

之後又有多次到我家騷擾,共計從我家勒索現款達7950元整,使我身心多次受到無端的侵害,使我的家人也多次受到非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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