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五五一四廠的女職工宋志偉,因煉法輪功身體受益,後來只因為不簽「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被抓入戒毒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回來後又被停止了工作,下了崗,她家中有年邁的老母,生病在床,她不停的在外面打工賺錢貼補並不富裕的家,吃了很多苦。
2000年12月26日,她想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火車上她因為看手抄的《洪吟》,被惡警發現,由於她不配合,惡警對她連拉帶拽,幾次把她推倒在地,讓宋志偉跟他走,這時我質問警察為甚麼抓人,惡警說:「你們是一起的吧,那就都跟我走。」就這樣我們被帶到了餐車裏,這時已有十幾個人了,有大法弟子,也有因不罵師父而被抓的世人。宋志偉問一女惡警為甚麼抓人,她飛起一腳將宋志偉踹到餐桌下面,還說:「等下車看我不整死你,還老不老實。」後來惡警打牌,宋志偉看廁所窗戶能開,就回來叫我一起跳窗戶跑,我的頭碰了一下,可是她卻再也沒有起來。警方把家屬找來草草的解決了這件事情。
這筆血債早晚要向江氏流氓集團清算。五年來,它們就是這樣視國法與不顧,任意踐踏、殘害善良的生命,冤有頭、債有主,我相信善惡終有報。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5/55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