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後,沒能給我帶來歡樂,反而是雪上加霜,養病糊口,責任重大,可沒有好的身體,1米8高的個子掙不來錢,反而還要花錢吃藥,妻子瞧不起,孩子懂事時也開始看不起,「甚麼也不是,掙不來錢,老婆孩子跟著受罪。」這樣的言語總是響在我的身邊,迫於無奈離開了家鄉,去了大連等地打工。這一年、那半年的,只能解決家中的溫飽。有時幾個月回一次家,我對家不感興趣,只知道盡責任,可外邊又不是家,活在世上幾十年總感到沒有著落。
直到1998年弟弟一場可怕的車禍,失去了他的一隻眼睛、一條腿後,我們哥倆一起去找陰陽先生看看出這麼大的事是甚麼原因。這位先生看我們可憐,人又挺好的,便告訴我們學法輪功吧,他向我們介紹一位同修。
就這樣在1998年4月15日這天,我們去找到了那位大法弟子,得到了《轉法輪》,我很快看完第一遍,當時感覺是我有師父了,不再是漂泊流浪的孩子。就這樣我們哥三個一起喜得大法。從那以後每天再忙也學法、煉功,沒過幾天一身輕,煙、酒、賭全戒了,事事用「真善忍」對照。一次在郊河打工,講好一天18元,開資時卻按35元(一天)給的,我一看大法弟子不能要不義之財,當時退還給老闆,老闆很感動。
我自己都感覺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時時都感到師父在看護著我,有四次差點被車撞,都化險為夷。後來一家三口來到吉林市做起了小買賣,擺攤賣鞋,每年收入一萬多元,身體好了,幹甚麼都順利,家庭和睦了,總感覺自己太幸福了。
可萬萬沒有想到1999年7月20日,江××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瘋狂的抓人、收書。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災難,我不知所措,感到天要塌下來,吃不下,睡不著,思索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讓煉呢?做好人怎麼不讓呢?我跟周圍人講,電視所播的全是造假。可電視不斷的播,人們都被媒體所矇蔽,派出所不斷的抓大法弟子,勞教、判刑、罰款。沒有說話的地方,我決定去北京上訪。
2000年10月1日,我與弟弟去了北京,到天安門看了幾個小時,沒能站出來,往車站走時心裏難過,這也是我最大遺憾的事。從那以後,我租房住在哪裏,都把真象資料送給左鄰右舍的每一家,甚至方圓十幾里的每一家。電桿上貼滿真象,撕了還貼,掛條幅,口頭講我們家族八口人修煉。
通過講真象有幾個人新得法的,在我家集體學法。我愛人去年12月份也得法了。每天我總感到時間不夠用,更能感受到師父時時在我身邊看護著我。我一定會抓緊時間,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