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開了很久,我被帶到一地下室,兩個女的搜身,拿走了我的錢,我叫他們用我的錢買褲子給我換,無人搭理。後來又來了兩男一女,男的一個叫王躍春,40歲左右,方臉,中等個頭,北方口音;另一個叫馬繼海,50來歲,長方臉,中高個,北方口音;女的約二十來歲,個子不高,瘦瘦的,她拿的記錄紙上有「國家安全局」的紅字。他們問我姓名,我未作回答,晚上不准睡覺,兩個女的值班看著。第二天又來了個30來歲的男的,此人很邪惡,後得知他是北京新安勞教所的副所長李靜,他帶來了兩個穿淺紅服裝的女的(被所謂轉化的)做我工作,我不配合,姓李的就把我雙手銬在椅腿上,從李的講話中我察覺到被綁架的不止我一個人。
三、四天後,我被轉移到另外一個地方,我看到房間住宿簿上註明是房山,在這幢樓裏國安來了不少人,直覺告訴我不少房間都單獨關了大法弟子,好像要搞一件甚麼重要的案子。惡人李靜帶來十幾個放棄修煉的女的,都是穿淺紅色服裝的,後來又來兩個40歲左右的女的,是新安勞教所的甚麼頭子,找我談話。我不配合,李又將我銬在椅腿上,腰不能伸直,但頭還必須抬起來,眼睛還要看著她們。24小時十幾個人輪番的對你大放厥詞,一閉眼就搗你,妄圖讓我精神崩潰。後來我被迫害得血壓居高不下,兩腿僵直沒有反應,舌頭也發硬,腦子也出了問題,曾被送往醫院輸氧、吊水。到了這一步他們怕擔責任,通知當地公安帶回抬進醫院,住了四天,由兒子擔保帶回。
我被非法拘禁20多天,充份暴露了國安迫害善良大法弟子的本質。他們曾問我:「那天,你跟一個女的到北京站幹甚麼去了?」其實那天我只是往那個方向走,後來有事中途又折回去了。因我的頭髮是白的,中間夾有黃頭髮,那個綁架我的曾說:「我們還以為你是外國人呢。」真是天大的笑話,最後還無禮的沒收了我的大法掌上讀、手機和錢。
「國安」公然違背《憲法》,隨意綁架、非法拘禁善良的大法學員,進行殘酷的身心迫害。迫害大法學員的惡徒若不痛改前非,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正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