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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四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被證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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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日】(明慧網記者古安如綜合報導)根據明慧網資料統計,2004年10月份,共有42例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通過民間渠道被證實。至此,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公然迫害法輪功,至2004年10月31日,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到了1101人。

* 10月份證實42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30人死於2004年,其中4人死於10月份內

被證實的42例迫害致死案例分布於19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吉林省6例、河北省5例、黑龍江省4例、遼寧省3例、四川省3例、湖北省3例、重慶市3例、天津市2例、陝西省2例、河南省(2例),北京市、安徽省、廣東省、廣西省、甘肅省、山西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各1例。

在42例迫害致死案例中,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具有普遍性。法輪功學員普遍遭受到各種形式的毒打、酷刑折磨、洗腦「轉化」和經濟勒索,經歷了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精神病院、洗腦班和當地公安及610機構的強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殘酷迫害。

許多迫害事實野蠻殘酷、觸目驚心:陝西西安市法輪功學員周清田曾被用十指插鋼針的惡毒手段摧殘;唐山鋼鐵公司煉焦製氣廠大法學員崔鳳岐曾被多次綁架,並被遊街示眾;吉林省通化市鐵路職工宋文華曾被惡警用煙頭燙體、扒光衣裳毒打;新疆昌吉市法輪功學員麻巨軍,不僅被當地610綁架強制洗腦,並被送入精神病醫院摧殘致全身浮腫,直至被迫害致死……

42例迫害致死案中,[婦女24人,佔57%;年齡在50歲以上的老人23人,佔55%;]有30位被迫害致死於2004年內,其中4位死於剛剛過去的10月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長者是廣西省桂林68歲的莫家英,年齡最輕者是吉林安圖縣白河林業局31歲的高中教師肖國兵。

* 逃脫非法勞教後,飽受殘酷折磨的陳麗君離世

鄭州大法弟子陳麗君,女,今年40歲,曾連續被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非法勞教兩次,在勞教所內,陳麗君飽受了各種殘酷折磨毒打,包括上繩、毒打陳麗君的胸部、腹部、陰部,往其嘴上抹屎,把用過的衛生巾貼到她的嘴上,往嘴裏塞髒抹布等。勞教所的兩名隊長周小紅和任遠芳多次指使吸毒犯,對陳麗君進行折磨。


鄭州大法弟子陳麗君,於2004年9月29日去世

在陳麗君第二次被非法勞教的過程中,曾有三名吸毒犯以陳麗君未做早操,隊長要同她談話為由,將其單獨叫入十八里河二樓的房間內,輪番對陳麗君打耳光,拳打腳踢,毒打她的胸、背部,而後陳麗君連續發燒一個多月。後來在陳麗君的要求到醫院檢查,醫院的檢查結果說是肺結核。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任遠芳曾逼迫陳麗君同它們一起到陳麗君的家中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家中索要數千元的醫療費用,陳麗君於2004年9月7日在醫院裏趁機逃了出來。

陳麗君出走後,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和相關人員,害怕自己的惡行被曝光,立刻開始對其秘密搜捕。陳麗君趕到漯河的姨媽家中,不料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已到其親戚家中搜查過,並威逼利誘陳麗君的親戚,說他們對陳麗君很好,若見到陳麗君就將其送回,還說要讓她回家等。陳麗君的姨媽不肯收留,要陳麗君給勞教所寫保證書,並要她回去交給勞教所。陳麗君無處可去,身上又沒錢,向別人借了50元錢,找到了曾經認識的同修家中。

陳麗君身高1.65米左右,皮膚白皙,可是剛從勞教所逃出的時候,面色蠟黃,眼窩深陷,肚子鼓脹,瘦得只剩皮包骨頭,胳膊比小孩子的胳膊還要細,不能吃肉,走路有時需要攙扶,記憶力差,不認得錢的數目,身體虛弱,思想有些恍惚、恐懼,見到生人就會令她不安。極度虛弱的她於2004年9月29日下午4點多鐘去世。

陳麗君去世後,鄭州市中原公安分局對其遺體進行拍照,並勘察了陳居住的地點。鄭州市中原公安分局、原中原區610、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等,似乎也意欲將陳麗君死亡的責任推卸到曾照顧、看護和接觸陳麗君的大法弟子身上,並將涉及到此事的部份大法弟子進行監控。

* 遭慘無人道迫害,李春文身心俱損含冤逝

河北省井陘縣秀林鎮吳家莊村法輪功學員李春文,男 ,61歲,因堅修法輪大法而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於2004年6月10日不幸離開人世。

99年的7月20日後,遭受無休止的非法審訊、威逼、關押,後來每人被非法罰款200元才肯放人。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於李春文等人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再一次被秀林鎮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關在禁閉室銬在床頭,這一銬就是九天。數九寒天,刺骨寒風,只穿單衣又無人身自由銬在屋外或冷冰房。

就是如此的迫害,也沒有使春文放棄修煉法輪功。此時的惡警看春文不轉化而更加瘋狂,手段更加毒辣。到第十天,惡警用車悄悄的把春文拉到了已倒閉無人再用的六陶廠辦公室非常隱蔽的二樓上,開始了更慘無人道的迫害。

暴徒們左邊一人拿警棍打,右邊一人拿電棒電,前後兩人拉繩,逼春文跪著兩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註﹕這叫上繩)。六個小伙子殘害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老人。暴徒用一根細繩拴住老人的雙臂肩胛骨,兩人使足力氣往起拉繩吊人,又兩人踩住小腿肚,這樣上拽下踩,細繩馬上嵌入兩肩胛骨肉中,頓時鮮血直流。第一繩上去只是三、五分鐘,人就汗水直淌,氣喘吁吁,十幾分鐘後人就上氣不接下氣。此時,汗也流乾了,它們看人也不行了,才放下繩,並逼迫春文喝水,不喝水就用警棍打,電棒電。然後上第二繩、第三繩……直到惡警筋疲力盡才肯罷手。

這樣折騰下來,春文身體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滿嘴是血,腿不能直立。惡警一看人成這樣了,不敢再堅持下去,就把春文扔在了一個滿地是爐灰的屋子裏。一個警察看到了說:「真狠心,×××沒人性。」(他指所長和副所長)。

不法警察就這樣一邊折磨、一邊向煉功人勒索錢,多者一萬,少者一千,無錢繼續關禁閉。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持續到正月十九。春文等人沒有交錢。惡警們就把他們送到仙台山進行強制洗腦轉化。在仙台山由縣公安局副局長李忠勇主管,由法院、司法局、各鄉鎮派出所一干人監督。每天從早到晚強迫他們參加重體力勞動。如此的折磨二十天還嫌不夠,秀林鎮又把他們接回鎮,在鐵籠子裏非法關押20天,鐵籠子平時是關押犯人的地方,裏邊大小便都有,又髒又臭,不給睡覺的地方,照舊是一天忍飢挨餓。不法人員們一邊折磨人,一邊逼迫家人交罰款3000元才放人。這樣的折磨前後51天,身強力壯的春文被折磨得面黃肌瘦,身體虛弱到了極點。

回家後,縣公安、鎮政府、派出所,三天兩頭,不管是夜半三更,還是正午時分,都到家騷擾,不斷抓、打、罰,連續不斷,致使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慘絕人寰的迫害,使春文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面對歷歷在目的酷刑折磨、抄家、罰款、監視、兒女親戚的被牽連,身心再也難以面對。春文被折磨的瘦弱單薄的身軀好像風一吹就要倒似的,氣喘難耐、隱隱作痛的五臟,他整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覺,身軟無力,就這樣持續到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個跟頭栽倒就再也沒有醒轉過來。

* 修大法重獲新生,秦金秀講真象被迫害慘死

法輪功學員秦金秀,武漢市武鋼十五中學退休職工,家住武漢市青山區白玉山6街65門10號,在經歷了種種遭迫害後,於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秦金秀,於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1998年下半年,由於糖尿病生命垂危的秦金秀由家人背到白玉山法輪功煉功點煉功。不到兩個月的時間,秦金秀的糖尿病就痊癒了。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邪惡迫害,她攜帶病歷化驗單去北京證實大法。她多次被關押、拘留、抄家,受盡酷刑折磨,並且被開除了老黨員的黨籍。

秦金秀雖然學法時間不長,但堅修大法從未動搖過。在邪惡的環境下,白玉山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曾一度失去資料來源,於是秦金秀就負責起了資料的工作,即使在後來邪惡非法監控她的時期都不曾間斷過資料供應。

2000年3月1日,秦金秀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惡警非法拘捕。非法關押數日後,秦金秀又被押送回武漢,分別被非法關押在青山分局,拘留所(610),遭受各種迫害。被非法關押29天後回家,秦金秀回家後長期受到街道居委會的非法監控、盯梢、蹲坑、跟蹤、吊線,還被無理的要求早上到轄區簽到,失去了人身自由。

邪惡迫害的五年期間,派出所惡警、白玉山街居委會、保安等惡人還經常上門騷擾並多次綁架、抄家。其中2003年元月,由於秦金秀被人舉報提供真象資料,邪惡的610、分局、刑警隊多名惡警非法從家中將秦金秀綁架,關押在北湖派出所特製酷刑鐵籠裏。被綁架的當天,有同修看到白玉山地區下了像棉花朵一樣的雪團,真是天神震怒。

在這樣寒冷的寒天,惡警竟然讓秦金秀赤腳站在鐵籠裏,不讓吃飯,不讓喝水,不讓睡覺,不讓坐,不讓大小便。每三個小時換一班人逼供審訊,造成她身體極度衰弱。惡人有派出所的,有刑警隊的,有分局的,有610的,有省廳等頭目。數日非人折磨,造成她全身浮腫,不能行走。

秦金秀對所有來的人都面對面講真象,並且用正念識破了惡人妄圖用對指紋來迫害做真象資料同修的陰謀。由於長期赤腳站在鐵籠裏,秦金秀全身浮腫,四肢不聽使喚。在這種情況下,惡警怕出事,加上家屬強烈要求放人,惡警只好用車把她送回。回家時,秦金秀生活已不能自理,骨瘦如柴,精神、身體都受到嚴重傷害,於2004年2月23日在家中去世。

* 「沒有生命危險決不放人」,宋文華被迫害致無法醫治而亡

吉林省通化市鐵路職工、大法弟子宋文華於2004年10月被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迫害致死。

2003年5月16日,宋文華到通化縣葫蘆套鄉(通化市郊)講真象時被壞人舉報,被綁架到通化縣看守所(快大),關押期間,惡徒採用流氓手段,用煙頭燙並把煙頭扔進他的內褲裏,而且多次被惡警扒光衣裳毒打。

2003年8月8日,宋文華被非法勞教兩年,送進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據朝陽溝勞教所可靠消息透露:2004年3月宋文華的身體開始變壞,勞教所已經知道宋文華身體染上肺結核還有其它病,更嚴重的是,宋文華一側胸膜80%積水,隨時有生命危險。勞教所醫生李飛曾說:「如果死了勞教所不負責任。」

2004年6月,家屬要求保外就醫,勞教所推說上面如何不通過,可到勞教所的上級,又說是勞教所的問題,這樣上下推,最後勞教所乾脆停止家屬接見、停止家屬存錢買些營養品補養。司法部張處長說:「不能隨便放人,沒有生命危險決不放人。」所以身體病弱到如此程度,不給藥,不給營養,而且和健康人一樣每天幹著超負荷的勞動。

後來,宋文華連續10多天39度以上高燒不退,連續4、5天不能吃東西,最後眼睛看不清東西、耳朵失聰,勞教所也沒上報,耽誤了治療。家屬再次接見時人已不能自理,骨瘦如柴。2004年10月8日(被迫害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勞教所將無法醫治的宋文華放回家,第9天(2004年10月17日)晚,宋文華半睜著雙眼含冤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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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案例都是一筆血債,每筆血債都是一條繩索,善惡有報,欠債必還,昭昭天理在制約著一切。江氏集團在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中所欠下的每一筆血債,都將要償還,這一天越來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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