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真象要注意方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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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5日】今天看了明慧週刊141號,同修在《糾正偏激做法,理智講清真象》一文中提到的,關於就目前怎樣向世人講清真象,大法弟子如何才能真正的讓世人對大法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我認為這位同修提出的建議對我們今後證實大法和向世人講清真象中如何做得更好有幫助。

正法已經走過五年了,在證實法的事情上我們有過成功,也有過不足。那麼我們今天是不是應該把在證實法這條路上的那些過失、不足找出來呢?以便在今後這條路上理智、智慧的做得更好。

在迫害初期,由於我們對大法理解的不深,講真象經驗很少。我就有這樣的體驗。剛走出來的時候,因為有怕心不敢向陌生人面對面的講真象。每天就是出去發真象傳單,貼粘貼。有一次去母親家,我把粘貼貼在樓道的玻璃上,等我母親回來時對我說:看你們法輪功到處貼。我說:怎麼了?母親說:我把你們貼的撕掉了。我當時就急了:您為甚麼要這樣做?您沒看見上面寫著誰撕誰遭報嗎?那是讓世人了解大法真象的,是我貼的。母親說:我看完了,玻璃擦的乾乾淨淨的,你貼那不好看,把樓道擋的黢黑。……

現在回想起來這件事,看似是小事,可是我們站在證實法的基點上看就不是小事了。就像同修說的「我們不能救起水中的人,就已經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那麼再把岸上的人推下水,那不就是犯罪嗎?」本來通過我的修煉,母親對大法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由於自己的過失,給證實法造成了損失,母親也在無形中對大法造了業。現在看來我們做不好就是對大法、對眾生犯罪。

就目前而言,在講清真象中也有了許多經驗,明慧網也介紹了很多可行的辦法。為甚麼還有許多講真象的事情做不好呢?我個人體悟就是學法少,對師父講的法理解的不深,做事不能完全站在法的基點上去做。如果我們每做一件事情時,首先想到我是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事一定要為大法負責、為眾生負責。做的事就會起到一個好的作用。否則事倍功半。

前幾天在我身邊發生這麼一件事,我和同事(不修煉)去辦事,看到一棟樓房的外牆上寫著「真、善、忍」三個大字,當時他沒說甚麼。等回到他家樓下時,正好看見牆上多處寫著求購辦證電話號碼。因為牆是他前幾天僱人新刷的,這黑字看上去特別醒目。當時他就氣憤的說:「你看看這雪白的牆寫成這樣,這跟你們法輪功寫的有甚麼區別,只不過內容不同而已。你們說這是為了證實大法,為了讓人了解真象,想想這麼做,真能發揮它的作用嗎?你們知道嗎?有多少人沒看見時還不反對,一看到這些就有反感,說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事超越於常人,那麼我們常人不講文明往上寫,你們法輪功也往上寫,寫的只不過內容不同,其性質有何區別呢?以前我就看到過許多不該寫的地方、不該貼的地方我都沒說,今天我跟你說,你們這樣做不是在救人,而是在害人。因為大部份世人沒有接觸過煉法輪功的人,他們對你們是不太了解的,再加上政府一直在造謠、誣陷,你們說這結果會是怎樣。」

聽了這些話我當時並沒有被他的情緒帶動,但是我想我們每一個大法弟子在證實法、向世人講清真象上一定要注意了。他說的這些話雖然是站在常人角度講的,但是這些年來他對大法也有了許多了解,對大法有正念,向他身邊的人講大法的真象,發真象光盤、千里之外給大法弟子傳遞師父講法和大法真象資料,他還幫助曾經放棄修煉的人,從新走上修煉的路。他確實做了很多貢獻,可以說不是一般的常人。那麼他為甚麼今天對大法弟子做的有些事情不太理解呢?我想那正像師尊所講的那樣:「由於我們自己學法跟不上,就在某些洪法與救度眾生的事情上像常人一樣對待,就使我們許多本來是很神聖的事情,達不到那麼神聖,做不到那麼好,同時呢,也使社會上的人對我們產生一些不理解。這樣一來,自己提高不了,還給大法造成一些個損失。」(《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

我們要想更進一步叫世人了解真象,在證實法、講清真象中一定要站在大法的基點上,理智、智慧的去做。發傳單、寫標語、貼粘貼要儘量考慮場合及世人的接受能力。我們按大法的要求做到。別小看一份傳單、一條標語、一個粘貼,它都會發揮大法的威力,起到救度眾生、震懾邪惡的作用。

個人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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