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我叫李智,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在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一直堅修。從99年7.20以後至今的五年中,我經歷了許多苦難和迫害。由於江氏邪惡謊言的毒害,我的許多親朋好友都誤解法輪功和我,好多都疏遠了我。我珍惜一切親情、友情,覺得有必要寫出真實的經歷,用真誠和善良化解誤解。
這幾年我的人生發生了一些大的變化,原因何在?也請我的親朋好友們在抽空讀過這篇文章後有所了解,我也希望得到你們的幫助。我在看守所,監獄、勞教所經常把身上僅帶的一點衣物和錢分給身邊各種身份的人,她們中有的是我的「包夾」,也曾打過我,也曾罵過我,但我依然善待她們。好多人都覺得我們煉法輪功的人挺好的,可就是「煉法輪功」這個身份讓他們敏感,其實我們很純淨。
李智
2004年9月1日
我叫李智,今年41歲,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撫琴西路欣園小區6幢2單元9號,原是新都四中教師。
我是98年3月開始煉法輪功的。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教導人重德向善做好人,同時又是性命雙修,既修心又改變本體,使修煉人年輕化。修煉後,我的身體變好了,人變漂亮了,思想境界提高了,一家人平靜,和睦,快樂。
我以前是一個比較虛榮的人,表面上對誰都挺好,有教養,可內心深處卻總是不平衡,看到別人比自己強就不舒服,就妒嫉。表面上一團和氣,內心卻一點兒都不坦蕩,活得累。修煉法輪功後,「真善忍」宇宙法理使我從內心發生了根本改變,放淡了名利,遇事先替他人著想,遇到矛盾向內找,從此變了個人似的,活得輕鬆。
我父母也修煉法輪功,母親以前患大小十餘種病;父親67歲時確診為肝硬化,自從96年修煉後,沒花一分錢醫藥費,病卻全都好了,父親今年已77歲,前年他還申請了第四個專利,還在為國家繼續做著貢獻。母親以前患大小十餘種病也都好了。老人們的健康讓國家、兒女都省心,更給我的家庭帶來天倫之樂。
99年7月以前,公園裏,小區空地上隨處都可看到煉法輪功的身影,電視、電台還時常有對法輪功如何倡導真善忍做好人的報導。
可是自從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無端打壓以後,一夜之間風雲突變,從此我和我家人就開始了漫漫五年多的不得安寧的日子。我經歷了:
被非法勞教1年零53天;非法治安拘留2次(每次15天);非法刑拘一次(30天);非法留滯派出所8次;非法強迫洗腦2個月;非法抄家一次;被二七看守所掠走(搜身時)現金700元;被強迫交款300元;被非法抄走價值6000餘元的私人財產(一台複印機);被迫辭職;派出所、居委會、公安局、綜治辦等先後18次闖入我家「突查」;電話騷擾、監控不計其數;被非法關押共計478天。
我哥哥嫂嫂也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說真話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被開除工職,哥哥現在還被非法關押於天津監獄。父親70多歲還經歷了被非法拘留,被監控,限制外出,扣發離休工資,被逼迫寫保證等迫害,母親因承受不了這些巨大的冤屈和壓力,2001年9月一氣之下突發腦血栓,落下半身不遂……原本幸福安定的一個家,被這場迫害攪得動盪、惶恐和痛苦……
99年10月13日下午2:00,我和同修張艾黎到羅家碾一姓王的功友家裏座談修煉心得,到他家的還有其他功友,剛坐下,還未開口說話就傳來敲門聲,開門一看是兩個警察,二話沒說,一人攔住了門,一人報告去了。十來分鐘後,來了六、七個警察把我們抓到望平街派出所,說是非法聚會。那天在王姓功友家樓下正坐了幾十個打麻將的人,我指著樓下的人群對警察說:他們不也該算在聚會嗎?怎麼不抓他們?警察說:上面有規定法輪功三人在一起就叫非法聚會。
就這樣我被戴著手銬,第一次被送到新都非法拘留15天。到了新都城西派出所已是晚上九點來鐘,派出所派了一個60來歲的返聘的老警察,開始和我「談話」,說我反黨反社會主義,黨白培養出我這個人民教師,忘恩負義,白吃共產黨的飯。我說:我今天到別人家坐下來,我們還未開口說話哪來的反黨反社會主義,以前在單位上班,我勤勤懇懇踏踏實實,靠自己付出辛苦的勞動吃飯,現在未上班在家相夫教子,靠丈夫上班掙錢生活,沒有白吃誰的飯;我煉法輪功,強身健體做好人對社會有益,沒有錯。我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他電視上是如何造假誣陷法輪功的,他就一跳八丈高,吹鬍子瞪眼拍桌子,上綱上線。到了午夜(十月的午夜有些冷),我有些疲倦,這時縣文教局局長,辦公室主任和我們學校校長來了,問寒問暖後,眼睜睜的看著我被置留在那陰森森的派出所。一會兒校長走過來低沉而又惱怒的說:「你必須做出選擇是堅持煉法輪功呢,還是放棄,如果你繼續堅持,我的學校就要因此受到牽連。」我說:我要煉,但我不連累你們,我辭職。
我的正式辭職決定就是在這種非常情況下做出的,太不公平了。
那天後半夜,我被關在一間辦公室裏,由四個男警察兩人一組輪流把守,他們把椅子拼在一起,蓋上被子頂著門,我坐在一張桌子旁,又冷又害怕,根本不敢、也睡不著,而家裏人也根本不知道我當天夜裏到哪兒去了。第二天晚上八點多鐘把我送進了新都看守所,我丈夫得信後,連夜帶著孩子從成都趕往新都看守所,給我送被子,一說是煉法輪功的,卻怎麼求情都不允許當晚送進去。無奈父子倆望著看守所漆黑的大門,含淚而去。
10月27日,我從新都回到家。11月上旬,學校彭主任打來電話,讓我寫份辭職申請,並寫明辭職後大約五千元的辭職金(其中有兩千多元的住房公積金)的領取方式,我考慮了一下,想到自己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明確教人遇事先替他人著想,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我於是想到四中校內希望工程,就在申請書上寫下了真實想法,表示將五千元辭職金捐給學校希望工程,資助那些比我更需要錢的窮學子,同時註明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功提高了思想境界。我的申請以公開信的形式交給了四中領導及部份教師。交信的當天夜裏接近兩點多鐘,成都市公安局,新都縣公安局,縣文教局辦公室主任,校辦公室主任等五人就到我家,說我當天給學校的公開信是為法輪功歌功頌德,主任說要不是學校說情今天又要抓你了。我不明白法輪功有功德為甚麼不能歌頌呢,更何況我是要捐款做好事,順便提到的都讓他們這麼害怕?
99年11月26日上午,我剛送孩子上學,回到家正在打掃衛生,電話鈴響了,是營門口派出所翁志超打來的,說讓我第二天早上9點到派出所會議室去開個座談會。我信以為真,第二天送了孩子就到了營門口派出所,見到我們地區另外八個同修也來了。不一會兒,「會議」開始了,到場的營門口鄉政府侯主任就宣布:從今天起在座的各位必須每天早上9點到下午5點(中午不准回家)在營門口派出所二樓學習,沒有週末、節假日,持續多久要看各位的態度(即甚麼時候放棄煉法輪功)。如有敢違抗者,警察、警車你家裏見。
天啊!甚麼「座談會」,原來是把我們騙來辦洗腦班,人腦子裏想甚麼都要制裁洗掉,真是荒唐而殘忍,何談甚麼信仰自由。
我每天在家,一天四趟接送孩子上下學,中午孩子要回家吃飯,家裏的家務幾年來都是我操持,我每天還要輔導孩子練琴,複習功課,丈夫工作忙,經常出差在外,中午不讓我回家,我兒子怎麼辦?他才只有8歲啊!我向那位主任和警察說明情況,要求中午回家照顧年幼的孩子,結果受到更大的恐嚇和威脅。
有一天我在樓道裏碰到兩個派出所的女職工(照像的),衝著我鄙視的說:「你看你煉法輪功煉的,孩子也不管了,家也不要了,你們法輪功太嚇人了。」我聽了後,一下哽咽住了,眼淚禁不住的流了出來。「人民警察」把我從家騙到派出所洗腦、監禁,不許我回家照顧孩子和家人,卻回過頭來說我不管孩子不要家,真是強盜邏輯。
洗腦班在我們地區辦了一個月後,見我們都不轉化,就升級,變為金牛區洗腦班,人員擴大到三十多人,強迫每人交300元,每人每天中午吃一頓3元錢的盒飯,後來陸續有些人幾天就被非法拘留或勞教了,都不退錢。洗腦班裏男女老少,上至82歲的老嫗,下至21歲的在校大學生,每天被強迫反覆聽誣陷栽贓法輪功的宣傳錄音。與派出所一路之隔的對面是一所小學校,為了不讓受毒害,第五天中午時,我起身將發著噪音的錄音機的聲音降小了一格,結果下午就不許我回家了,連夜把我送進成都九茹村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罪名是我擾亂社會治安,我想不通「擾亂社會治安」在這兒怎麼講?
在九茹村拘留所一間不足30平米的黑屋子裏,最多的時候關了30多人,吃、喝、拉、撒、睡全在裏面,長年都是吃連油星都看不到的水煮土豆或冬瓜,一頓飯連菜帶飯帶湯水不足二兩,餓不死也吃不飽,好好的人進去,出來時都黃皮寡瘦的。在那兒,我遇到了我在新都四中時的一個學生,她因為所在公司參與(用翻牌機)賭博,成了替罪羊被拘留。我給她講做人的道理,教她背師父寫的《做人》:
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
善修身積德一世
她走時對我說:「如果不是在這裏和你們那麼多法輪功接觸,我還真以為電視上說的是真的呢,我出去後一定找個正當的工作做。」我聽了真的很欣慰。
2000年7月13日晚,約11點鐘,我正在家看書,突然響起敲門聲。我打開門,營門口派出所翁志超和另一警察闖了進來,還有金牛區綜治辦主任,一進我家就四處張望,推開臥室門探視裏面(當時我父母和孩子都已睡下,丈夫在外出差),綜治辦主任對我說:「從明天起你進出你們小區一律簽字登記。」我嚴正的說道:「你隨便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違反《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我不配合。」主任見理屈,就帶著人下樓了,到樓下大約過了十分鐘又打電話讓我下去,說主任有幾句話要說,只用幾分鐘就行了。等我下了樓,他們就強迫將我帶走(被非法抓捕、監禁的許多法輪功學員都是這樣被騙出來然後強行帶走的),在路上翁志超對我說:「你看你態度不好,把我們主任惹生氣了,所以今晚滯留你。」我說:「你們執法標準是以你們主任生氣高興定的?!」他詭秘的一笑。
警車拐過漆黑的街道把我帶到茶店子派出所(我家所在地不屬於茶店子管轄),到了茶店子,示意那兒的警察把我帶走,我高聲喊道:「這是甚麼地方?你們把我弄到這兒,我家裏人到哪兒去找我,你們草菅人命!」翁志超等見我情緒激動,怕出事,茶店子警察不敢收,又把我帶到營門口派出所,這一夜又冷、又咬,坐在凳子上熬過。
第二天中午,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公安分局,營門口派出所等二十多人闖入我家強行搜查,嚇得我兒子一直跟在姥姥身後。他們搜走了我的法輪功書籍和我家一台價值6000元的複印機(至今未還),但沒有搜到他們想像的資料,我愛人回家時,正遇上警察陸續離去,就問了一個像是頭目的人:「你們有搜查證嗎?」回答:「沒有,但這屬於突檢。」我愛人說:「你乾脆直說對待法輪功你們想怎麼著就怎麼著!」那人立刻瞪著眼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
當天晚上,又把我非法留置在派出所,關在一間不足四平米的低矮髒臭的小屋裏,第三天下午5:00多又把我送到蓮花村看守所非法刑拘。
蓮花村看守所裏關了許多大法弟子,到那兒的第三天就給我戴上了刑具:兩腳戴上四十斤重的腳鐐,中間有三個拳頭大的鐵砣。然後將右手從左腿穿過去再將兩手合併用手銬銬上,叫「龍抱柱」。這樣戴上刑具後,一直要彎著腰,上廁所無法解褲子,睡覺腿腳不能伸直,腳鐐的鐵鏈有手指頭粗,生著鏽,只有一尺長,手銬是老式的「板銬」,兩手之間只有一寸多點距離,睡覺時極痛苦的蜷縮下去不一會手腳就被勒得紅腫,又得換個姿勢,所以一會兒起來一會兒躺下,而起來、躺下又全靠腹肌用力就像做仰臥起坐,一晚上就這樣不停的做「仰臥起坐」,無法入睡。不到二十四小時,我的兩腳後腳頸處就被磨破了,生著鏽的腳鏈又直接摩擦著破了皮處的肉,不久白白的腳筋磨得露了出來,每挪一步路都疼得鑽心。金琴路小學優秀教師劉暉被多次非法關押,並被多次這樣戴上刑具,最長一次達28天,不讓洗澡,無法換衣服,連來月經也要別人幫助。
7月22日我被轉往新都看守所,五天後又把我轉到邛崍看守所。
一些好心的人常對我說:我們其實知道法輪功好,可不敢說,你自己在家煉不就沒事了。可他們哪兒知道,我坐在家沒出門就遭了兩次非法拘留、刑拘了。倒是警察有時吐真言:上面規定對待法輪功政策是: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我看你能熬得住?
我就這樣一會兒被抓一會被監禁,家中電話經常被竊聽監控,出門還時常有跟蹤,每到節假日或所謂敏感日,甚麼派出所、街道辦甚至物業管理都是我家「不速之客」。我丈夫原來的手機13980910345也經常接到公安威脅電話:甚麼你在哪個公司上班?做甚麼工作的,你兒子在哪個學校上學,你家經濟狀況如何,最後一句話是:你家屬我們管轄,李智再堅持煉下去,我們就要被牽連,那麼我們就讓你生意做不成,全家攆出欣園。
一邊是強大的不講理的國家機器,一邊是自己了解的親人,讓我的家人如何選擇!許多煉法輪功的家庭原本和睦健康,自99年7.20被迫害開始後,就這樣被逼迫得妻離子散,很多人有家不能回,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到了2000年底,這樣反覆被抓被關被騷擾的非正常生活,使我壓抑到了極點,我做人不願昧良心,煉法輪功使我們家身心受益,好就是好,噢,你用高壓用強制就能把白的說成黑的了?我想吶喊:還法輪功清白!我於是決定和74歲的老父一起進京上訪申冤。可冤沒申成,才走到鄭州,被警察挨個盤查時,問到我和父親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時,我回答是。就為這一句實話,我被非法勞教一年。
我和父親先被關進了鄭州市二七看守所,被強行搜身後,將我們隨身所帶的錢700元全部收走,說是食宿費,然後打了個收據,上寫收到人民幣陸百元,竟然「漏寫」了壹佰元,我算了一下,那天除了我們父女外,那個看守所共非法關押進了十一個大法弟子,按每人交350元算看守所那天共收到4000元「食宿費」。按每人漏寫50元算,那天共漏寫650元,這僅是一天內,我問同室一個陝西大法弟子,她說她身上帶的1000多元現金全被警察收走了。我父親在二七看守所關了3天,我被關了七天,且七天都是絕食抗議,根本沒吃裏面的飯,我們走時700元的「食宿費」分文未退,其他大法弟子也一樣所有錢都不退還,如此「得來全不費功夫」,難怪那些人打壓法輪功那樣起勁呢!
2001年2月2日我被送上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勞教所裏對大法弟子採用強制手段轉化,所有未轉化者坐的都是「牢中牢」。一到勞教所我和一起去的沒有轉化的就一直被關禁閉達4個月零4天,每天從早晨6:00起床開始貼著牆挺直站立,腳尖頂牆兩腿站直,兩眼離牆不到10釐米,不准閉眼,不准說話,除了吃飯,稍有站不直就遭包夾辱罵和拳腳相加,如果彙報上去還要加教、體罰。其餘時間全站著,直站到晚上11:00或12:00關燈後,才允許摸黑上床,每個不轉化者都由兩至三個人跟著。盯著、跟著的人叫「包夾」,包夾都是些吸毒犯或其他搶劫、賣淫之類人員。
我們被關在一間十三、四平米的寢室裏,除了倒馬桶和允許洗澡時或被找去「談心」,就一直關在裏面不允許出來。由於每天站十七八個小時,我們每個人的腿、腳甚至臉都是腫的,有些年紀大的站得頭暈目眩,血壓高至二百七八,我最長一次二十一天未洗過澡。
那些警察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能得到一筆獎金,每個包夾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可以得到獎分減教,這樣的「獎勵」政策使得勞教所裏的警察和吸毒等其他案例人員,整起法輪功學員來心狠手毒,「名正言順」,也使那些吸毒人員因為整法輪功而減教快,二年的勞教有些坐不到一年。用她們的話說:(容易的)就像打個蘸水一樣,出去後不久又復吸,再犯,經常碰到些回去不久又來的。我心裏難過,這種「包夾」讓吸毒犯們把吸毒坐牢都當成一種榮耀了,誰之過啊?就是這場無理打壓的發動者:江澤民。
到了6月、7月,因未被轉化的人太多了,五中隊已裝不下,就又成立了一個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中隊,九中隊,同時「配備」了「幫教」、「包夾」,每個大法弟子至少跟著兩個包夾,24小時緊隨,睡覺、吃飯、上廁所每走一步路都是一邊一個包夾,名符其實的「牢中牢」。每天強迫大法弟子聽誣陷大法的造假宣傳。
到了九中隊,我們被強迫每天坐軍姿,無論春夏秋冬,每天都得腰板挺直的坐在院子裏,風吹日曬和雨淋。一遇有節日,敏感日就會有電視台,媒體或甚麼人來採訪,每到這種情況,至少提前一週,勞教所就開始準備作假,一遍一遍的打掃衛生,刷洗地面,擦門窗,不停的折騰被關押人員。等到(電視台等)來的當天,所有未轉化者全部被鎖在樓上房間裏不許露面,連上廁所都不讓,因為怕我們在鏡頭前不配合造假。然後讓那些猶大和吸毒犯們穿戴一致,端坐在院中,一改平日橫眉冷對,開始高聲歌唱或各種表演,不久在外面的觀眾就會在電視屏幕上看到勞教所裏的「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裏一派歌舞昇平。「假」就是這樣造出來的。善良的觀眾永遠也不會想到關於法輪功的新聞竟是這樣「拍」出來的。
沒有轉化的人在九中隊依然是被「嚴管」,經常遭到各種體罰。有一次我們集體拒絕走那種侮辱我們大法弟子的所謂「軍步」,勞教所就把護衛隊的男警察們叫來七八個,手持電棍,拎著一串串手銬和那些吸毒犯一起將我們任意推搡,拉扯,辱罵踢打,因為是夏天,有的學員的衣服被撕扯開,隱私暴露在外,那些男警察們卻哈哈大笑……我的右腿被張隊長用電棍拼命抽打了十多下,幾乎一個夏天右下腿都是青紫色的,四個彪形吸毒犯(陳紅等)把我按在地上,有擰胳膊的,有掐頸部穴位的,在我的背上踩,照著我身上亂打亂踹,褲子被扯得裂開,掐穴位幾乎讓我窒息──這就是我血和淚的經歷。
還有一次我們因為拒絕寫侮辱大法弟子的所謂彙報。張隊長就下令把我們間隔開,站在八米高院牆下不准睡覺,後半夜冷得我們直發抖,那天晚上,高牆外的頭頂上就是「北斗七星」那麼清晰那麼近,那是我一生中最清晰最接近的看到他們。我想起了兒子,我對他說:「兒子你知道嗎,今天媽媽有生以來第一次那麼近的看清北斗七星,好亮啊。可是此時媽媽卻在冷風中熬著不眠之夜。」我不明白,為甚麼人要堅持對的,竟會遭受這麼多人為的苦難。
2002年2月22日,我終於衝出了魔窟回到家中,可是經過了這麼多風雨磨難後,我的家人也承受了許多外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和壓力,加上受造謠宣傳的矇蔽,對我產生了各種怨恨,甚至斷絕關係(如我舅等)原本好好的一個大家庭啊!很多親朋好友也疏遠了我,我知道這一切都是造謠的宣傳造成的。我不後悔自己的選擇,盼望著「法輪大法好」和「法輪功遭受無端迫害」的真象早點大白於天下,能有更多善良的人來了解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這樣會有益於社會,也只有這樣才能化解親朋好友們對我的誤解和怨恨。
有一天,我們一家三口一起回老家看望公公婆婆,在車上我兒子背起於謙的詩,忽然他眨著眼睛說:「我知道了,媽媽就是『留得清白在人間』。」老公的眼睛驚得一亮,我的眼圈濕潤了,謝謝我可愛的兒子,謝謝我的家人,我用我的身體力行教懂了我兒子做人:惟有做到「真善忍」才是最高尚最高貴的。
李智
2004年9月
附:法輪功修煉的是「真善忍」,按我個人的理解簡單的講:真,就是要做真事,說真話,不欺騙,不說謊,做了錯事不掩蓋,將來達到返本歸真;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負人,同情弱者,幫助窮人,要樂於助人,多做好事;忍,就是在困難時,在受到屈辱時,要想得開,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記不報,能吃苦中之苦,能忍難忍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