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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營救成都市新津縣優秀教師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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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1日】2004年5月1日,成都新津縣文教局、新津縣公安局一科和武津派出所一群惡人狼狽為奸,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非法綁架了大法弟子詹敏,隨後通知其家人她被送去「所謂的學習」,幾經周折,才得知詹敏現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實為邪惡的新津洗腦班(該洗腦班就是原新津縣花橋鎮收容所,位於新津縣花橋鎮一個偏僻處。)。詹敏曾絕食抗議他們的這種非法行為,被強制灌食,行惡者就是這樣打著人道主義的幌子,對大法弟子進行肉體上的殘酷折磨。在那邪惡的環境中詹敏身心受到摧殘,人已瘦得皮包骨頭,現生命可能面臨威脅。

詹敏現年40歲,本科學歷,先後畢業於成都市邛崍師範學校和四川師範大學化學教育專業,19歲踏上講台,在新津師範學校開始了她的教師生涯,她工作認真負責、對學生的關心無微不至,曾擔任多年的班主任工作,後被評為成都市優秀教師,備受學生愛戴和尊敬。就是這樣一位在祖國教育戰線上辛勤耕耘了近二十年,可謂桃李滿天下的優秀教師,僅僅因為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於2000年被新津教育局開除公職,並慘遭迫害。

詹敏於1996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都深深受益於法輪功,在沒有煉法輪功以前,她身體不好,可是在修煉以後,身上所有的疾病全部消失,不但為國家節約了醫藥費,同時也改變了她的人生觀、世界觀。她被法輪功的法理和在她本人身上所體現的神奇所折服。法輪功教人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先他後我的好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她也是本著這樣一個原則在做,不爭不鬥,善待他人。

1999年7月20日以後,面對法輪功的誣蔑鋪天蓋地而來,作為法輪功眾多受益者之一的她,決定利用《憲法》賦予公民依法上訪的權利,告訴政府法輪功好,電視上一切宣傳都是假的。她於1999年10月到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後被非法抓回新津非法關押了45天,勒索罰款5000元,又被送到新津水上運動學校強制洗腦,每天還得繳納高額生活費,新津教育局還以開除公職來威脅她。

2000年5月詹敏再次到北京說明真象、證實大法,被新津公安非法抓捕,並被非法關押45天,同時被不法人員開除公職。

2000年6月30日,剛出監獄出來的詹敏到新津金三角廣場煉功,再次被新津公安非法抓捕,在當天高溫近40度的情況下,不法公安不給水喝,並在太陽底下曝曬了她一天後,把她劫持到新津拘留所關押了30天。在此期間,詹敏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公安一科的惡警彭樹全野蠻灌食。

2000年國慶,新津少數不法人員,為了他們自己要過好節,卻無視大法弟子的痛苦,深夜綁架了許多大法弟子。詹敏被公安局前一科科長徐長安從家中騙走,於當晚被非法關進了拘留所,這一關就是近一個月。

2000年年底,新津公安又準備無故抓人,和許多新津大法弟子一樣,詹敏不得不第3次踏上進京上訪之路,之後被新津公安非法送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勞教2年。

在2年的勞教期間,詹敏受盡折磨,沒有了說話、睡覺、上廁所、行動自由、人身安全等最基本的人權,還要被強制洗腦。因拒絕背叛大法和師父,她被每天罰站,從早上6點至深夜,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一個眼神都可能招來辱罵。勞教所還不給大法弟子水用,大小便得打報告。

在勞教所的9中隊,她去看望被惡警折磨的樂山大法弟子林莉莎,9中隊的張隊長用電警棍打她;她因拒絕寫甚麼所謂的思想彙報,被罰通宵不准睡覺。勞教期滿後,勞教所還拒不放人,在無奈之下,詹敏絕食抗議幾個月,骨瘦如柴,就在這種情況下惡警們還每天對她野蠻灌食,一天灌四、五次。牙全被撬鬆,還一直將她關在小黑屋裏,雙手雙腳被銬在鐵欄門上不能動,直到晚上到12點過。後來被折磨成了肺炎,再加上那時非典流行,勞教所怕鬧出人命這才不得已放人。

從勞教所出來後,詹敏失去了生活來源,靠年歲已高的父親養活,一個大學畢業生,一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師,卻僅僅為法輪功說了一句真話,被逼得失去工作、失去家庭、甚至差點失去生命。

在被無奈的情況下,為了解決生活問題,詹敏頻頻奔走於新津教育局和有關單位,她曾多次找過教育局局長田峰,但田峰以種種理由推諉,後來她相繼找過教育局其他領導,要求恢復工作,因為她沒有違法,沒有犯罪,被勞教是新津公安對她的迫害,她應該回到講台上,她熱愛自己的工作,她熱愛教育事業。後來,她將自己的親身遭遇寫出來,交到新津人大,縣委、縣政府,但經過近一年的奔走,所有部門都相互推諉,拒不解決。為了不拖累家人,也為了解決生活問題,她不得不到處尋找工作,據說經許多波折,她終於找到了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

但沒有工作多久,新津教育局和公安局就到處找她,非得知道她在哪裏工作,以便於他們監控她的言行,必要時還可以勒索單位,他們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法輪功學員都是為他人著想的好人,她不願牽連單位,新津教育局一夥人、新津五津派出所副所長王建軍、公安一科的彭樹全等人就騙她的家人,叫她回家,回去就可以給她安排工作,就這樣發生了5月1日她被非法抓捕的一幕。

其實新津公安人員和教育局的言行已觸犯了《憲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詹敏現在被新津不法人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遭受暗無天日的非人折磨。不法人員不許煉功,強制洗腦。若有人煉功,洗腦班的惡人就會將法輪功學員抓到樓下的壩子裏,被強行24小時盤上腿不准拿下來,而且還有武警站在腿上踩。若有大法弟子反抗,他們就會打人,甚至更惡毒的手段。家住成都光榮小區32歲的祝霞,在被非法勞教期滿後,被劫持到新津洗腦班。雖然在海內外廣大正義之士的援助和呼籲下,祝霞於今年四月回到家中,但人已被逼瘋。就這樣洗腦班的惡人居然還不要廉恥的說:「我們的工作人員從來不打人」 。有人說,新津洗腦班裏曾連續數天不讓祝霞睡覺……誰能想像,在那個暗無天日的新津洗腦班到底還發生了甚麼?!在江××的「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惡令之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隨時都可能面臨生命的危險。由於惡人幹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所以洗腦班很嚴密消息封鎖。

據可靠消息,前段時間詹敏為了抵制迫害以絕食進行抗議,新津公安和洗腦班的惡人將她弄到新津某醫院進行野蠻灌食(插管鼻飼)灌得也不知是甚麼東西,她現在人很消瘦,只剩皮包骨了。就如洗腦班的包夾人員形容的說一陣風都可以把她吹倒。經檢查她患了嚴重的肝病(乙肝)。就這樣,新津公安還逼她說出她工作的單位。詹敏都已經離開單位了,不知道新津公安要知道她的工作單位用意何在,難道公安不給她生存權,其他人也不許給嗎?

據悉,前段時間看管迫害詹敏的是新津公安局的一位二十幾歲的女警察,1.7米左右的個子,在這裏我們不想說她的姓名,我們希望剛參加工作沒幾年的她看到這份真象資料後不要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為自己選擇一條光明的道路;還有一個看管的人約50歲,有人說是原新津師範學校的教工。

在江××的鎮壓下,這些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做人的最基本權利,已有上千人被迫害致死,十幾萬人被非法勞教,上萬人被非法勞改,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行注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更有無法計量的法輪功學員被反覆抄家、拘留關押。僅在新津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勞改的就有幾十例,被抄家、罰款的就更多,家住新津原第二中學的年僅29歲的法輪功學員丁峰就是被他們迫害致死的。

我們緊急呼籲海內外善良人士共同制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特別呼籲詹敏的所有親人、朋友、學生、老師、同事、甚至她以前的上級、鄰居在了解詹敏受迫害的情況後,都能伸出你們的援手,哪怕是一句對相關人員的質問,或是對詹敏的一份關心,你們都在給予她支持。

我們也正告新津公安局和新津教育局停止迫害,立即無條件釋放詹敏。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原新津師範學校(現改名為新津實驗中學)的有關領導能夠出於做人的良知,別再參與對詹敏的迫害了,不要說你們也是迫於無奈,不要說你們也沒有辦法,你們怕不參與就會丟飯碗,你們也是被逼的,這一切其實都不是理由,因為詹敏的為人你們了解,她的工作你們比誰都清楚,你們是最有權利為她說句公道話的人。而且這場對於法輪功的迫害,誰參與了,如果不挽回損失,誰都得承擔責任。歷史是公正的,在不久的將來,當那些行惡者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時,我們希望你們不是其中之一。

附錄四川新津縣有關部門及人員電話(區號:028):

政法委 028

           

紀檢員

谷青華

82522377

 

86356959

13540383953

 

書記

王波

         

副書記

盧平憲

86350503

 

82523151

13908201690

88954690

綜治辦主任

馮仲祥

   

86353268

13541269982

88953980

綜治辦副主任

關碧茹

82522377

 

86356685

13880395600

 

610辦副主任

黃欣

82522377

 

82527836

13608077121

88950046

             

縣公安局

           

局長

王峰

86353111

   

13908022926

 

政委

周豫文

86353112

 

82526588

13908200995

 

副局長

陳建清

86353113

 

82526787

13320960938

 
 

龔承

86353114

 

82524911

13908082885

 
 

劉曉

86353116

 

82520251

13908082850

 
 

瞿敏

86353115

 

82535980

13908045980

 

紀檢組長

馬長明

86353118

 

86352598

13668181653

 

治安科科長

張世松

86353128

 

82528763

13908202036

88950036

科副科長

彭樹全

86353185

     

88950337

指導員

楊桂華

86353185

     

88950205

五津派出所所長

肖志強

86353138

 

82522286

13908202393

88950393

             

教育局

辦公室

86352007

86352047

     

局長

田鋒

86352908

 

82522586

13308083684

88950956

副局長

鄧正環

86352005

 

82527391

13908082289

88953289

 

喻毅

86352021

 

86352611

13908202693

 
 

曹炳強

86352030

 

86352016

13908083850

88954850

紀檢組長

高晉川

86352028

 

82523263

13908200028

 

縣檢察院

           

檢察長

何明

86350600

82517830

 

13908052048

88953600

副檢察長

鐘建敏

86350601

82517831

 

13628001618

88953380

 

周大為

86350602

82517832

 

13980691555

 
 

童勤

86350605

82517833

 

13688351015

 

紀檢組長

秦堅

86350603

82517835

 

13618014166

88954166

公訴科科長

任永忠

82517808

   

13658037118

 

公訴科副科長

羅中兆

82517808

   

13618070469

 

縣委縣政府信訪辦公室

         

辦公室

 

82522645

       

主任

包文先

82522645

 

82521659

13908201003

 

副主任

張鳳全

82522645

 

82510609

13699073719

 

調研員

鐘漢章

82522645

 

86353597

13688314216

 

新津縣委;
書記:宋朝華,辦82516088、82526105
副書記:陳海元,辦82516518,手機13708003137
楊世章,辦,82522782,手機13980883666
劉希福,辦82516156,手機13708092885
周豫川,辦82522902,手機13908202558
常委;鄭家榮,辦82527668,手機13908201303
周曉平,辦86350149,手機13908082506
王波,辦82516663,手機13908017765
龐林,辦82516668,手機13308171777
方正行,辦86350167,手機13908200718
石小鋼,辦82514551,手機13708219610
鐘華,辦82516529,手機13980737955

縣人民政府:
副縣長:趙剛 辦82520996,手機13908200696
熊正琪:辦82528725,手機13908095871
王琰:辦82526552,手機13908082715
付啟春:辦82521338,手機13908082833
劉小元:辦82522787,手機13708222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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