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單位來人把我送去五華區公安分局,是三層樓上吧,一個科長問這問那的,我沒回答。科長走了。後來是那天到我家裏的那兩個幹警輪流審訊,一會兒很客氣、一會兒是逼、供、訊,要送看守所、勞教所、要判刑;我一直迴避,因為我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沒有錯;非法審訊從上午至下午5點多鐘,才讓我回家。
回家多位領導在門口等候多時,問怎麼才回來,我說一直在公安局裏。進家後,他們說政府不准煉、怎麼還煉,快把問題交代清楚,不然單位要倒霉等等,領導要撤職等等。後來單位又強迫我去北門街北昌坡洗腦班,我照樣迴避,他(她)們說我沒有轉化,回家了。
7月底的一天,單位通知強迫我和女兒一同去海埂基地學習班,就是洗腦班,看誣蔑大法及大法學員的影片及一些打著科學旗號騙人的所謂專家學者講課;其次是610辦公室和五華區公安分局從科長及其他甚麼頭頭找我談話,逼迫寫交代問題、放棄修煉,並威脅不寫要勞教判刑。
江××集團利用國家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工具誣陷、造謠、栽贓法輪功,電視放映精神病人傅怡彬殺人、「天安門自焚」等等,看到這些使我痛心,我們老師在《轉法輪》書中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他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
我是直接受益於法輪大法的見證人。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後的受益極大,24歲開始生病,吃藥住院數不清,大部份工資用於醫藥費和其他地方求醫。修煉法輪功的第四天類風濕飛了,其他的十多種病在兩個月內也慢慢消失了,無病一身輕了,快樂極了,這麼好的功法還受到江澤民的迫害。
從到洗腦班,我就一言不發、一字不寫,直到8月12日我思索了一天如何證實大法和修煉。13日一整夜寫了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後的受益等,14日交了,15日結束回家,還被逼交了很多大法資料。回家後,單位還開了兩次所謂的「幫教會」,一次是領導一級的、一次是基層一級的,都是逼迫我放棄修煉。[注]
從2001年到2002年春節前的日子裏,610辦公室和五華區公安分局不法人員還來家裏追問過幾次,並抄走了我家的兩個電話號碼。
現在胡錦濤一再強調要以法治國,並把保護人權寫入憲法裏面。最高檢察院表示要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罪案件、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案件,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虐待監視人員案件。我希望有關機構調查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的人權迫害。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