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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朝陽市大法學員霍會賢近日被抓又釋放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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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6日】9月22日上午,我正在家裏看孩子,惡警齊宗民和一個姓王的突然闖進我家,進屋就翻,把我所有的大法書籍,真象材料以及師父法像全部抄走。齊宗民一翻箱子,看見一個信封裏有錢,馬上裝他兜裏,我年近80歲的母親說:「你們別動,那是我的錢。」齊宗民說:「你這裏到底有多少錢,你說個數,對一對數。」我母親說:「我這麼大歲數,也記不住了。」後來老母親哭了,齊宗民才從兜裏把錢掏出來。他們把我家翻得不像樣,把我們所有的東西全部拿走。齊宗民又打電話叫來二、三十警察,把我們所有的東西都拿到院子中間給錄了像。它們這種行為和土匪有甚麼兩樣?我一個個的向他們講真象,他們也不聽。

一點鐘左右,他們要把我帶走,我說:「我不去,有話在這說。」他們過來兩人動手來拖我,這時我的老母親昏死過去,可他們並沒因此而住手,又過來兩個人把我強行弄到車上去,給我戴上手銬子。一路上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他們不讓我喊就把錄音機打開大聲唱。到了北塔警署他們都吃飯去了,把我銬在鐵椅子上。

下午二、三點鐘的時候,他們把我送進十家看守所,在十家看守所,每天二、三個小饅頭一碗清菜湯,每天十六元伙食費。9月27日,我因絕食抗議,第五天上廁所時昏倒在廁所裏,屋裏人喊看守,看守說把我弄到床上就走了。後來他們把我送到朝陽二、三四醫院檢查,做CT得等一個半小時才出來結果。他們就把我放在醫院的水泥地上,有一個女惡警用腳還踩著我正在哆嗦的手,不讓哆嗦。有很多過路的人問:這人怎麼了?他們說:這人喝酒中毒了。他們無處不撒謊,哪裏還有一點點人性。

9月28日,因病情沒有好轉,他們怕承擔責任,叫家人把我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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