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管610犯罪活動後,在近期有關610會議上說:我就不相信整不下法輪功來,現在誰講的都不聽,只聽中央的(羅幹、劉京)。並為610人員打氣說:能進入610工作的是黨的信任,是一項光榮的任務,是××黨員應盡的責任,是遵照黨的指示做,聽黨的話沒有錯。他叫囂對法輪功要採取強硬措施,對付法輪功人員要用特殊時期的特殊辦法處理,是黨員的開除黨籍,是公務員的開除公務員隊伍,各單位必須保證沒有煉法輪功的,如有不得評文明單位,是文明單位的取消文明單位稱號;法輪功學員只要發光碟5張、發資料10份就可以判三年刑。並布置從市公安局抽調20人組成國保大隊,專門破案,對付法輪功學員,抽調人員辦洗腦班,4-5個對付一名法輪功學員……
對法輪功學員韓震坤、郭娟被綁架、批捕、定性和法院審判都是在他親自部署、操控下進行的。8月24日法院非法開庭陷害韓震坤、郭娟時,是他指揮昆明市各區公安對在庭外關注審理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騷擾和錄像,並根據錄像對部份法輪功學員非法傳訊、綁架和關押。
「十、一」前夕,他親自操控,打擊報復向有關政府部門揭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踐踏《憲法》、侵犯人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法輪功學員,指揮昆明市五華國保大隊、雲南大學公安處、盤龍國保大隊對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員馬玲、電教中心的王謹傑和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英語教師梅碧林等法輪功學員綁架、關押,並把梅碧林直接綁架到勞教所。
「十、一」後,又部署五華610、國保大隊辦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在洗腦班威脅說,不寫「三書」,到了勞教所也要寫。這次洗腦班綁架了昆明市鋼窗廠退休工人羅泰有等數名法輪功學員。洗腦班搞封閉式,還要單位派人看守,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是非法拘禁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此正告蘇利平及其盲目追隨者: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嚴重踐踏了《憲法》,觸犯了《刑法》,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目前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及所有正義人士要求「法辦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的呼聲越來越高,把他們送上歷史審判庭只是個時間問題,你們不是不知道,他們在多個國家以「群體滅絕」、「反人類」、「實施酷刑」等罪被起訴,你們不為自己著想,也該為自己的家人想一想, 「文革」 結束後「四人幫」的下場,70多名公安被秘密處決,就是歷史的見證,現在你們只有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才是唯一的選擇,善惡有報,這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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