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1日晚上8點多鐘,鹽廠書記王元雨帶領新集派出所的人到張靜玉家抓人,把張靜玉抓到雙環招待所一樓提審(提審人:應城政保大隊楊應威),見張靜玉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把張吊銬在窗子上,人不能轉身,否則手就很疼,還不停的一邊問一邊用衣架打張的嘴、頭、腿、手,張的嘴被打得流血,手被打紫了,從晚上8點多一直吊銬到凌晨(大約吊銬5個小時左右),放下來時手又腫又紫。第二天中午他們把張靜玉送往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釋放時何忠平要張的哥哥交2000元押金(經手人何忠平)。
2002年4月11日上午8點鐘左右,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帶人來將張靜玉綁架至武漢洗腦班(其實早準備好了,責任人:歐陽水山、王元雨、李友發、周普松)。
2002年7月24日上午10點多鐘,王元雨通知新集派出所來人抓張靜玉(當時來的人是張平、黃國英),當天下午張被送往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張靜玉在看守所絕食絕水5天後才被單位接回。
2002年11月9日下午2點左右,新集派出所張平等人到張靜玉單位強行將張帶走並送短港洗腦班。張靜玉一到那裏就絕食絕水,第四天上午他們開始對張強行灌食(當時張靜玉血壓為140、心跳為每分鐘120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用橡皮管從鼻孔給張靜玉灌牛奶,6個人把張按在床上,灌後不准張坐起來,怕吐出來。第二次是第六天上午醫生量血壓、心跳後說灌食有危險,但他們還是強行灌食,並騙張靜玉說第二天放人,不放再絕食也不遲,所以張靜玉放棄絕食。
2003年2月18日上午10點左右,新集派出所來人將張靜玉綁架至武漢洗腦班,張一到那裏就絕食絕水,他們先是百般威脅,到第三天晚上他們來一大幫人將張靜玉綁在凳子上,用開口銷將張的嘴張開,用勺子壓住喉嚨,讓張難受又吞不下去,就這樣張靜玉放棄了絕食。
回來後他們多次打電話騷擾張靜玉,並將張靜玉的責任工程師資格取消,並揚言說煉法輪功不符合責任工程師的標準,僅憑上面的一句話,他們就自作主張的將張靜玉的工資從900元降至600元,後覺得不對又從600元升至700元,他們一沒文件、二沒任何手續,到現在張靜玉還是只拿700元(從2003年6月至現在),可車間的事張靜玉照做不誤(他們承認張靜玉甚麼都好,只因為煉法輪功,他們還多次逼張靜玉下崗)。
後註﹕2004年7月張靜玉因講真象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現正在湖北沙洋勞教所受迫害。